一次違規操作
不僅造成數百萬元損失
還讓自己背負刑責
職業生涯受挫
近日
浙江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審理
了一起案件
當事人賀某某因犯重大責任事故罪
被依法判處
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緩刑二年
并被禁止在緩刑考驗期內
從事焊接、熱切割等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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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顧
今年1月15日,賀某某在婺城區一企業內進行動火作業。賀某某雖持有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但在明知氣割鐵箱存在火災風險的情況下,仍違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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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中產生的火花通過鐵皮墻孔洞引燃地面可燃物、引發火災,經鑒定受損金額為32895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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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典型的“持證違規”案例
用沉重的代價揭示了
安全生產領域的鐵律
法院的判決
不僅是對個案的懲處
更是向所有從業人員發出的警示
動火作業在各行各業都非常普遍
在工業生產、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等
行業領域的易燃易爆場所
動火作業的危險性更高
是事故防范的重點環節
違規動火作業危害極大
從事特種作業的相關人員
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
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
方可上崗作業
動火作業前應辦理審批手續
作業時要規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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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應急管理報社融媒體工作部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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