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朋友,70后,鄉村人。
父母到處打工,種地,養家糊口。
為了一家人過得更好,父母在縣城買了一套三居室。
朋友結婚,縣城的房子就是婚房。
婚后,母親過來帶娃,朋友的妹妹也一并過來。
妹妹在縣城的藥店打工,也要一個落腳點。總不至于讓她去租房吧。
考慮到兄弟姐妹的團結,家庭每個人的發展,母親說:“不管女兒是否出嫁,給她留一間房。”
雖然房間不多,但湊一湊,給女兒一個容身之處,還是有的。
隨著時間的推移,女兒出嫁了,又離婚了,又二婚。每當煩惱的時候,就會到娘家住幾天。
過年過節,父母也到縣城住幾天。加上兒子女兒,兒媳,幾個孫子,房間就滿滿當當。
父母還把樓下的雜房買下來,裝修好,自己住。也解決了住房緊張的問題。
一晃又過了多年,朋友的孩子也長大了,需要分房了,和妹妹商量:“要不,你不在娘家的時候,房間就給孩子住?”
妹妹忽然憤怒了:“憑什么娘家不給我一間房?我不是父母的女兒,憑什么房子都是你的?”
妹妹還從農村老家,把一張古董的桌子,放到城里的房間里。這就說明,這間房,再也無法挪用了。
妹妹把房間的鎖,也更換了,鑰匙只有她自己有。
一間房,引發了朋友和妹妹、父母和子女之間的各種不愉快。
第一,父母的經濟能力有限,無法給兒子女兒都買房。
第二,女兒很委屈,為什么房子落到兒子這里,而不是自己這里。女兒覺得父母偏心。
第三,兒子也難受,一大家人,住一套房,自己和妻子孩子如何分房?
第四,如果女兒長期占據一間房,那家庭的矛盾,永遠無法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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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要不要給女兒一間房,并沒有硬性標準。
作為朋友,我也給朋友的家人,提出了建議:妹妹出嫁之后,房間可以保留,但更要物盡其用。
妹妹去婆家住的時間里,房間給朋友的孩子住,是完全可以的。
妹妹來娘家過節,房間給其住幾天。房間里,保留妹妹的柜子,把私人物品,放到柜子里。
畢竟城里的房子,就那么大,不能夠滿足一大家人的需求。這不比農村的院落,可以有十幾間房。
房間是固定的,但人是流動的。
正如一位禪師說的:“山不過來,我就過去。”總不能人和山對著干,非要山也走到自己面前來吧。
對于家庭條件有限的情況,給女兒的房間,可以如上處理。
如果是家庭條件很好,那還可以有另外的處理方法。
我的一個堂哥,就在女兒出嫁的時候,這樣做:給女兒十萬。相當于縣城買房的一半價錢。
這樣女兒就從娘家搬出去住了,也和丈夫一起,在婆家這邊,擁有了屬于自己的房間。并且房間的付款,有一半是娘家人出的。
女兒也在婆家,也很有底氣。
至于女兒回娘家,過節過年,如何處理。堂哥也說了,就在客廳擠一擠。
如果女兒的孩子也大了,確實住不下,那就去附近酒店開房。也就是住幾天,費用不是很多。
對于堂哥的做法,一家人都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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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娘家人給女兒的底氣,除了一間房,還有其他。
在城鎮化的背景下,很多家庭都在城里定居了。
耗費幾十萬,也有擁有一套小房子。
房子里,承載了兒女讀書的快樂,也帶來了更好的成長和學習環境。
但是房子就那么大,和農村的院落,無法比。
兒女長大之后,就應該重新布局,而不是繼續糾結房子如何分配的問題。
聰明的父母,一開始就給兒女一種思維:靠自己。父母就送你到某個路口。
父母的做法,不會偏心誰,也不會讓兒女賴在家里,走不出去。
事實證明很多兒女,自己到外地混,然后自己買房子。他們都是在過節的時候,到父母家團聚。
等父母老了,把原有的房子賣掉,然后跟著兒女去異地養老,也完全可以。
比房子更重要的是,個人的格局,能力,新思維。
兒女有本事了,獨立了,留不留房子就根本不是問題。
蘇軾說:“此心安處是吾鄉。”
真正的好房子,不是大房子,不是父母買的房子,而是讓大家住著都安心的房子。
回到房子里,沒有人爭吵,只有理解,禮讓。還有愿意將就過日子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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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一般來說,娘家留房子,是給女兒的底氣,退路。
其實,更大的退路,是兄弟姐妹的友愛,是娘家哥哥弟弟混得好,對姐姐妹妹可以隨時撐腰。
看過一個故事,妹妹遠嫁外地,被妹夫欺負。哥哥驅車幾百里,讓妹夫認慫。這就是最長久的底氣。
房子代表的物質財富,而血脈,愛,代表的是精神財富。
孰輕孰重,看明白了,家庭才會和氣,房子小,卻特別溫暖。
作者:布衣粗食。
配圖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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