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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在《詩經·魏風·碩鼠》里,有這樣一句詩:
“碩鼠碩鼠,無食我黍。三歲貫女,莫我肯顧。逝將去女,適彼樂土。樂土樂土,爰得我所?”
此人之碩,從來都長在彼人之黍上。
如果換成今天的說法,就是此人之油水,彼人之血汗。
若干年來,總有那么一些人,打著以規范為借口,以成本為托詞,以規則為由頭,在看不見的地方,一點一點地蠶食著本該完整流轉的東西,最后,只剩下一件事:分贓。
老話說得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那么,下面這一則報道里,有些人靠的是什么?吃的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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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傳言,而是一份已經進入紀委調查程序的實名舉報。
事情起源于2021年9月,德馨餐飲公司與該中學簽訂合同,承包初中部食堂,合同寫得很清楚:
每年按營業額的4.5%繳納經營管理費。
第一學年,校方也是按合同執行,先扣管理費,再結算餐費,一切看起來合法合規。
但令人沒有想到的是,轉折發生在2022年9月開學后。
校領導通知餐飲公司,管理費上調至15%,態度很直接——不愿意交,就走人。
三倍于合同約定的抽成,沒有補充協議,沒有重新招標,甚至沒有一句解釋,只有一句現實得不能再現實的話:
你要么接受,要么退出。
馬蕤選擇了妥協,畢竟前期投入已經砸進去,學生三餐不能停,企業沒有談判籌碼。
從那之后,餐費的結算方式變成了一種極其復雜的操作:
學校后勤先把全部餐費打給餐飲公司,再要求其取現,將其中15%返還。
有聊天記錄,有銀行流水,有具體金額。
甚至連哪一行數字該取、哪一筆錢該給,都被紅筆圈得清清楚楚。
兩年時間,至少五次取現,累計330余萬元。
前兩次現金交給后勤負責人石某,后三次更省事,錢甚至沒出銀行柜臺,直接轉進了他人個人賬戶。
這筆錢,來自哪里?
來自學生每天20元的餐費,來自三千多名封閉管理的未成年人,來自一頓頓本該用于營養改善的三餐。
25日,該中學方面承認,15%的餐費抽成屬于違規收取,錢被用于發放老師津貼,目前市、區兩級紀委已介入調查。
注意這個說法的邏輯順序。
不是錢不該收,而是收了,但用途不當。
可問題恰恰就體現在這里:
中小學校食堂,被財政部、教育部反復強調要堅持公益性、非營利性原則,學生伙食費,被明確要求全部用于供餐成本。
這里面沒有任何一條,允許把學生飯錢轉化為教師福利。
在這樣的前提下,這15%的錢,本就不該存在,更談不上挪作他用。
巧取豪奪,借管理之名行抽成之實,假公濟私,憑職權之便作分肥之局。
更諷刺的是,校方隨后又表示,2022年9月后,因上級文件要求,學校已經取消經營管理費,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可正是在取消費用的時間點之后,15%的抽成才開始悄然運行。
我覺得,這里面任何一個參與分贓的教育從業者,在這樣的學校里,他首先要學會的,恐怕不是如何育人,而是如何在這樣的潛規則下,盡量保全自己不被發現,教育的邏輯完全顛倒了。
而在我們很多明令禁止的規則里,禁止二字,往往是寫給沒關系的人看的,至于那些掌握規則解釋權的人,禁止從來不是限制,只是成了一種抬高價格的籌碼。
胖胖覺得,你即便真要發放津貼,也不該是從家長的口袋里掏,也不是通過提高抽成比例、現金回流、個人賬戶這種方式完成。
必須走正式、公開、合規、可審計的財政路徑,程序不正義,任何理由,也站不住。
好像只要規則由我解釋,費用由我決定,底線由我靈活掌握,至于錢從哪來,只要繞一圈,就好像干凈了。
如果今天可以因為老師辛苦而動用學生餐費,那明天是不是也可以因為單位運轉困難,再巧立別的名目?
當邊界被打破,剩下的只是誰掌握解釋權。
學生不會質疑賬目,家長難以接觸內部流程,餐飲公司夾在中間,只能在配合與出局之間做出二選一。
規則看似存在,實際卻成了它們可以隨意拉伸的橡皮筋。
調查終究會給出一個結果,但真正需要被記住的,并不是某幾個人的名字,而是該有一條清晰的底線:
孩子的飯錢,不是任何人用來平衡賬目、調節福利的籌碼。
如果連這條底線都可以被反復試探,那越界的事,將不止步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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