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李女士向新黃河記者透露,其前夫、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軌道和公交總隊民警劉某濤猥褻繼女一案已于12月26日二審宣判,法院裁定維持一審原判,劉某濤因猥褻兒童罪、強制猥褻罪數(shù)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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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新黃河此前報道,上海市民李女士反映,其前夫劉某濤系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軌道和公交總隊民警,二人系再婚夫妻。李女士離婚后帶著女兒與劉某濤同居并登記結(jié)婚期間,劉某濤多次對其女兒黃某某實施猥褻,并威脅黃某某不許說出去,否則連你和你媽一起殺掉。
2023年底,李女士與劉某濤多次爭吵后,母女二人鼓起勇氣報警。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對黃某某被猥褻一案正式立案調(diào)查。
記者從上海市虹口區(qū)人民檢察院出具的起訴書中獲悉,劉某濤在2010年至2012年期間,以及2015年8月16日、2018年11月某日、2021年3月某日,多次對繼女黃某某實施猥褻。虹口區(qū)檢察院以劉某濤涉嫌猥褻兒童罪、強制猥褻罪向法院提起公訴。2024年11月28日下午,該案在虹口區(qū)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庭審持續(xù)至傍晚,法院未當庭宣判。
2025年8月7日,李女士曾告訴瀟湘晨報記者,一直堅持維權(quán)后,梅子狀態(tài)已好轉(zhuǎn)很多,“開完庭后我們交流,她說自己感覺心里放下了很多,有安全感很多。”
李女士曾稱,自己愿意接受一切指責,是自己沒有給女兒足夠的安全感和保護空間。此事多年來持續(xù)對梅子造成精神傷害,一審庭審時,她本擔心梅子若出庭能否承受住,“她一提就哭,我覺得對她太殘忍。”但梅子最后選擇出庭直面,“我這么多年遭受的傷害,遭受的屈辱,他一直用各種方式恐嚇我,我現(xiàn)在就想到庭上看看,到底法律會怎么審判他。”
8月11日下午,上海民警劉某濤猥褻繼女案一審在虹口區(qū)人民法院宣判。
瀟湘晨報記者從家屬處獲悉,劉某濤一審獲刑8年。對于該判決結(jié)果,當事人和母親李女士表示將申請刑事抗訴。此前,李女士曾表示希望能對嫌疑人頂格處罰。
李女士表示,女兒如今仍會時常閃現(xiàn)被猥褻時的恐懼感,但情況已比以前好轉(zhuǎn),正努力調(diào)節(jié)自身狀態(tài)。
來源:新黃河、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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