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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召開不久的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部署推進現房銷售制,要求實現“所見即所得”,從根本上防范交付風險;同時規范預售資金監管,保障購房人權益。
現房銷售再次被提上日程!
而在之前倪部長發表了《推動房地產高質量發展》的文章,其中特別提到了要推動商品現房銷售:
在商品房銷售上,推進現房銷售制,實現所見即所得,從根本上防范交付風險;繼續實行預售的,規范預售資金監管,切實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
現房銷售的推行,也算是國內房地產制度重要改變的一項。
過去包括現在大部分城市實行的商品房銷售制度仍然是預售制,俗稱“賣樓花”,即在房子還未完全建成就開始賣房,大家買到的房子也就是“期房”,與“現房”是相對應的。
二者一對比,區別明顯就出來了。預售制下,開發商出現問題無法交房,買房者也要遭殃,這就是所謂的“爛尾樓”。前幾年,在房地產市場整體下行的態勢下,“爛尾樓”的數量明顯增多,而受此影響的人也變多了。
現在推動“現房銷售”基本上就能解決這個問題。在“現房銷售”模式下,開發商出了問題,房子沒建好,就不會到可以銷售的階段。而對于購房者來說,所見即所得,不用擔心“期房”帶來的問題。
誠然,商品房預售制在房地產市場某個發展階段確實也起到了積極作用。在過去有一段時間,房地產市場處于較為嚴重供不應求,預售制加快了開發商的資金周轉速度,有利于提高其住房開發速度,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當時市場供不應求的情況。
但是時過境遷,房地產市場已經發生了重要的轉變,由過去的供不應求轉為了供大于求。預售制的作用就大大打折扣了。當下的市場銷售不暢,買房子的速度還趕不上建房子的速度,有些項目雖然也拿了預售制,但實際上卻是現房銷售,現房銷售其實也是市場發展的一種結果。
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商品房現房銷售也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環。而現房銷售也是當下比較容易推進的,所以從去年開始,上面多次提到要推行現房銷售,且已經有些城市明確發文要實施現房銷售。
2026年,現房銷售有望加速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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