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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資訊 | PV-info
近日【光伏資訊】微信公眾號(PV-info)了解到,12月24日,寧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綠電直連實施方案》的通知發布。
方案指出,綠電直連項目按照“以荷定源”原則,科學確定新能源電源類型和裝機規模,確保新能源年自發自用電量占總可用發電量比例不低于60%,占負荷側總用電量比例不低于30%,逐年提高不低于1.5個百分點,2030年前達到35%以上。上網電量占總可用發電量的比例不超過20%。在新能源消納困難時段,原則上項目不應向公共電網反送電。
綠電直連項目原則上由負荷企業作為主責單位牽頭推進。鼓勵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各類經營主體(不含電網企業)投資綠電直連項目。項目電源可由負荷企業自行投資,也可由發電企業或雙方成立的合資公司投資。直連專線原則上由負荷與電源主體共同投資建設。若電源和負荷投資主體不同,雙方需簽訂長期購電協議或合同能源管理協議,并就電力設施建設、產權劃分、運行維護、調度運行、結算關系、違約責任等關鍵事項達成一致協議。
綠電直連項目接入電壓等級應為110千伏及以下,接入35千伏的,負荷與電源項目接網距離不超過20公里,接入110千伏的,接網距離不超過50公里,原則上應在同一市域或寧東管委會行政區域范圍內。項目確有必要接入220(330)千伏的,應由自治區能源主管部門會同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組織電網企業、項目單位等開展電力系統安全風險評估,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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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電力〔2025〕784號
五市發展改革委,寧東經濟發展局,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各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發揮寧夏綠色能源優勢,促進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要求,現將《寧夏回族自治區綠電直連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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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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