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農民朋友遇到征地補償款被村委會或其他個人截留、克扣時,咱們完全可以依法要回屬于自己的錢。下面就給大家詳細說說,遇到這種情況該怎么做。
征地補償款,是咱們農民失去土地后的生活保障金,就像咱們的“養老錢”“救命錢”。那哪些補償錢是明確屬于咱們農民個人的呢?主要有三部分:
一是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比如你地里種的莊稼、種的樹,這些青苗,還有地上的房子、大棚等附著物,補償費必須全額直接給你這個實際所有者,比如承包戶。
二是安置補助費。如果你選擇自己找工作,不靠村里安置,那這筆錢就應該直接發給你家;如果村里統一安排工作或者安置住房,那這筆錢就由安置單位來管理。
三是七成的土地補償費。這部分錢理論上歸村集體所有,但省里的法規通常都規定,至少70%以上必須分給被征地的農戶。村集體留用的那部分,也得經過村民大會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不能由村干部自己說了算,私自扣留。
知道了哪些錢是自己的,那要是被截留、克扣了,該怎么維權呢?咱們分三步走:
第一步,查賬對賬,固定證據。你得主動向村委會要求公開征地協議、補償款分配方案,還有村里的財務明細。同時,自己也要保存好土地承包證、身份證、銀行流水這些能證明你身份和權益的證件,還有和村委會溝通的記錄,比如微信聊天記錄、通話錄音等。另外,還得核對一下同村其他人的補償標準,確保“同地同價”,不能別人拿得多,你拿得少。
第二步,向主管部門投訴舉報。如果村委會不配合,或者你覺得他們的分配方案有問題,就可以向鄉鎮政府投訴,讓他們監督村委會;或者向縣級自然資源局舉報,因為他們負責監管征地補償。投訴的時候,最好提交書面投訴信,把事情經過、你的訴求和證據都寫清楚,建議用郵寄的方式,這樣能保留憑證。
第三步,法律途徑。如果投訴舉報沒效果,那就得走法律程序了。如果政府部門不作為或者處理不當,你可以在法定期限內(行政復議通常是60天,行政訴訟是6個月)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如果直接是村委會的問題,比如分配決議違法,那你可以直接起訴村委會,要求撤銷違法的分配決議,追回被截留、克扣的款項。要是發現村干部有貪污、挪用等涉嫌犯罪的行為,那更得趕緊向紀委監委或者檢察院舉報。
最后,還有幾個關鍵提醒要告訴大家:一是注意時效,行政訴訟時效是6個月,民事訴訟是3年,千萬別錯過了;二是聯合維權,聯合其他受害農戶一起行動,力量更大,效果更好;三是依法維權,信訪雖然也是一種方式,但它不能替代有強制力的法律程序,比如復議、訴訟;四是尋求專業幫助,征地維權這事兒挺復雜,建議及時咨詢專業的京坤律師,讓我們幫你出謀劃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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