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025年6月27日修訂)將正式施行,其中房屋出租類相關規定調整如下:
新舊對照
舊法
新法
第五十七條
房屋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犯罪活動,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八條
房屋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身份不明、拒絕登記身份信息的人的,或者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有效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等信息的,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實施犯罪活動,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此次房屋出租相關處罰標準有大變化,罰款上限從原先的五百元提升至五千元,違法成本大幅提高!
房東或房屋經營者要記得按法律規定要求認真登記承租人身份信息,如遇租客拒絕提供身份證件、提供虛假身份證件,或發現租客利用出租房屋實施犯罪活動等情況要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告;租客朋友們也要如實申報本人及同住人信息,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實有人口自主填報途徑
小教程
途徑一:
使用“支付寶”掃一掃
通過微信、支付寶“隨申辦”小程序,可以直接掃碼進入“實有人口信息自主填報”事項進行自主填報。
途徑二:
下載并安裝“隨申辦”APP,點擊首頁頂部“搜索”,輸入“實有人口信息自主填報”,進入填報頁面進行自主填報。
視頻教程
罰款不是目的,引導大家主動登記、守護居住平安才是初衷!在此呼吁各位房屋出租人不要再做“甩手掌柜”,主動配合登記既是守法義務,也能保障您的合法權益,一起攜手共建平安社區!
![]()
來源:“金山警務百事通”微信公眾號
編輯/責編:俞嵐婷
審核:陳建軍、林堃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