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剛與美國簽署針對中國的“毒丸協議”,將自身深度嵌入遏制中國的戰略軌道,緊接著卻將中國最先進的殲-35E五代戰斗機、紅旗-16FE中程防空導彈列入重點引進項目。
2. 馬來西亞這一系列令人費解的操作,徹底刷新了地區地緣政治的博弈邏輯,也引發國際社會廣泛質疑:
3. 莫非他們真以為,中國的高端防務裝備如同商場貨架上的日用品,只要出價就能隨意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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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時間回到2025年10月26日,《馬美互惠貿易協定》正式落地生效。
5. 單從名稱上看,“互惠”“共贏”氣息撲面而來,可一旦深入條款細節,兩條直指中國的強制性規定赫然在列,清晰勾勒出“戰略依附”的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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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一條設下剛性義務:一旦美國對某個“第三國”實施制裁或加征關稅,馬來西亞必須在30天內無條件同步執行,不得提出異議或延遲。
7. 第二條更為嚴苛,直接剝奪其外交決策獨立性:若馬來西亞擬與任何被美方認定為“威脅美國利益”的國家簽署經貿協議,須事先向美國報批并取得許可,否則不僅協議無效,還將面臨美方全面加稅的嚴厲反制。
8. 稍具國際視野者皆可看出,這兩項模糊而寬泛的限制,矛頭所向正是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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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馬來西亞不可能誤解該協議的真實意圖,但為了換取美國“暫緩施壓關稅”的短暫喘息機會,仍選擇低頭讓步。
10. 本質上,是以犧牲對華戰略自主為代價,換取短期經濟緩和。
11. 誰曾想,協議墨跡未干,吉隆坡便拋出一項重磅軍事升級計劃——總額高達510億林吉特(約780億元人民幣)的國防現代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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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在其第十三個五年發展規劃中明確提出:將引進兩套中程防空系統、組建兩個中隊第五代戰機部隊,其中中國的紅旗-16FE防空導彈與殲-35E隱形戰斗機,已被列為優先評估對象,并標注為重點候選裝備。
13. 這一戲劇性反轉令外界瞠目結舌:一面承諾配合美國圍堵中國,一面又試圖引進中國最先進武器系統,天下豈有如此左右逢源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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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實際上,馬來西亞急于推進軍力更新,背后有著迫切的現實動因——東南亞地區的“軍備競賽”早已悄然升溫。
15. 新加坡已率先部署F-35A隱形戰機,空中戰力實現區域領先。印尼一邊與法國洽談“陣風”采購,一邊積極接觸中國殲-10C,采取雙軌并進策略。泰國已引進瑞典“鷹獅”NG型多用途戰機,菲律賓亦豪擲資金購入美國F-16V Block 70,全面提升空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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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相比之下,馬來西亞空軍現役主力機型已嚴重老化。
17. 18架米格-29早已超期服役,8架F/A-18C/D“大黃蜂”也接近退役年限,整體機隊狀態堪憂,不僅難以抗衡新加坡,與印尼、泰國的技術代差正逐步擴大。加速彌補裝備短板,已成為迫在眉睫的戰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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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為遴選合適裝備,馬來西亞確實開展了廣泛調研,將來自中美歐韓土等國的主流型號悉數納入評估范圍。然而經過層層篩選后發現,真正契合本國需求的選項寥寥無幾。
19. 先看中程防空系統方面。美國NASAMS系統最大射程僅50公里,且不具備艦載適配能力,完全無法滿足馬來西亞海陸聯防的實際作戰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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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歐洲“紫菀”系列性能尚可,但單價高昂,超出該國當前財政預算承受極限。
21. 土耳其“鋼穹”防空系統雖標榜國產化,核心部件卻依賴德國與美國供應,后續維護保障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22. 韓國“天弓-2”防空導彈號稱自主研發,實則脫胎于俄制S-350平臺,至今未經歷實戰檢驗,可靠性存疑。
23. 經過橫向對比,中國的紅旗-16FE脫穎而出,成為最具可行性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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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該型導彈最大有效射程可達160公里,性能逼近部分遠程防空系統水平,支持多平臺聯網協同作戰,還可集成至海軍護衛艦執行艦隊防空任務,高度契合馬來西亞“海陸一體”的防御需求。
25. 更重要的是,巴基斯坦軍隊已批量列裝紅旗-16FE,并在印巴邊境沖突中多次成功攔截目標,創下“零漏網”戰績,實戰表現獲得充分驗證。
26. 加之中國對外軍售一貫堅持不附加政治條件原則,報價合理透明,對于追求性價比與戰略自主的馬來西亞而言,堪稱理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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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至于五代機的選型,馬來西亞面臨的選項更加狹窄。
28. 此前曾嘗試“低成本替代”路徑:計劃從韓國引進FA-50輕型攻擊機作為過渡,同時向科威特收購30架二手F/A-18進行翻新使用。
29. 不料美方突然叫停對科威特“超級大黃蜂”相關技術支持,導致整套“撿漏”方案瞬間崩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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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被迫轉向全新五代機采購,但可選項依然極為有限。美國F-35A單機價格突破1億美元,且附帶嚴格的政治約束條款。
31. 若未來與鄰國新加坡發生摩擦,美方是否允許其出動該機型參訓參戰,存在極大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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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俄羅斯蘇-57雖報價較低,但鑒于馬來西亞已簽署含“毒丸條款”的美馬協定,若執意采購俄制尖端裝備,必將觸發美國《以制裁反擊美國敵人法》(CAATSA),面臨金融、技術、貿易等領域的全面封鎖。
33. 法國“陣風”F5標準型號尚處于概念設計階段,預計最早2032年才能交付,遠水難解近渴。
34. 如此局面下,中國的殲-35E成為唯一具備現實交付可能的高性能五代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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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該機型氣動布局優化出色,機動性能優于F-35,航電系統基于殲-10CE成熟架構升級打造,配備氮化鎵有源相控陣雷達、光電分布式孔徑監視系統等前沿配置,可根據客戶需求選裝矢量推力發動機,提升超機動能力。
36. 武器掛載方面,霹靂-15E遠程空空導彈是其核心殺器——實戰射程超過160公里,顯著領先于周邊國家普遍使用的AIM-120D、R-77等第四代中距彈,在超視距對抗中可形成代際壓制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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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可再先進的裝備,也需賣方愿意出售才具意義。馬來西亞顯然忽略了最關鍵的前提條件。
38. 中國不同于西方國家,不會因短期軍貿收益而妥協于戰略底線。
39. 首先,殲-35系列剛剛進入解放軍海軍航空兵序列,國內訂單排產已滿,短期內并無多余產能用于出口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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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更深層次的原因在于,馬美協定中的“毒丸條款”已嚴重侵蝕中馬之間的戰略互信基礎。
41. 一個可能隨時響應美國號召對中國實施制裁的國家,如何能期望獲得中國最先進的軍事技術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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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中國年貨物貿易順差超萬億美元,完全沒有必要為數十億美元級別的軍售合同,承擔核心技術外泄或地緣戰略被動的風險。
43. 妄圖通過“兩邊下注”謀取雙重利益,從一開始就屬于脫離現實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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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實際上,近年來美國持續在東南亞推動此類“毒丸式”協定,目的就是構建針對中國的排他性安全網絡。
45. 然而印尼早已識破其中陷阱,明確拒絕接受類似條款。泰國亦公開聲明,堅持不選邊站隊的中立立場,拒絕卷入大國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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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相較之下,馬來西亞的做法顯得目光短淺:為換取暫時的關稅減免,主動放棄外交獨立性與國防采購自主權,轉而又希望從被自己“劃入敵對陣營”的國家手中購買頂級武器。
47. 這不是低估他國的戰略判斷力,而是將自身置于孤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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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當下的馬來西亞,已然陷入兩難困局。
49. 若想回歸與中國合作軌道,美國絕不會輕易松綁已掌控的“戰略繩索”。若繼續追隨美國路線,則中馬之間信任裂痕難以彌合。
50. 若真心希望引進中國高端裝備,唯一出路在于展現切實誠意——要么推動修改協定中違背主權原則的條款,要么果斷終止協議,以實際行動重建雙邊戰略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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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國家間合作的根本基石,始終是相互尊重與平等互利,而非“一邊揮刀刺向對方,一邊伸手討要創可貼”的單向索取。
52. 若馬來西亞始終抱持“兩頭獲利”的投機心態,即便把殲-35E和紅旗-16FE寫進采購清單,最終也不過是一紙空文。
53. 這場看似精巧的地緣算計,自簽署“毒丸協議”的那一刻起,結局便已注定走向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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