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鎮安法院在審理一起歷時多年的民間借貸糾紛時,面對一份跨越十年的借條及被告對簽名真實性的斷然否認,法院并未機械適用證據規則,而是主動作為,靈活調整鑒定方式,巧妙化解了因年代久遠導致的“鑒定難”問題,為查明事實找到了新路徑,生動詮釋了司法審判中法理與情理的深度融合。
2014年,一紙借條確立了雙方的借貸關系。十年后,因還款問題,原告持此借條訴至法院。然而,被告當庭否認借款事實,聲稱借條簽名非其本人所寫。案件核心瞬間聚焦于借條的真偽。為查明真相,原告申請筆跡鑒定,但鑒定機構提出需提供被告十年前后的同期筆跡樣本作為比對基礎。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法院依法責令被告提交同期筆跡樣本。被告卻表示,十年時光流轉,日常生活書寫材料早已無從尋覓,同期官方文件也因年代久遠難以調取,客觀上確實無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樣本。若嚴格依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可推定對方主張成立”的規則,似乎可徑直作出對被告不利的推定。但承辦法官審查后認為,因十年跨度導致樣本自然滅失,符合生活常理,屬合理客觀原因,若簡單適用推定,可能偏離實質公平。
為真正查清事實,實質性化解糾紛,法官并未止步于此。他主動與鑒定機構深入溝通,探尋其他可能。當得知借條上留有清晰指印時,一個替代性方案浮出水面——通過指紋鑒定來確認借條出具主體。隨后,法官組織雙方充分溝通,詳細釋明了指紋鑒定的可行性、技術可靠性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在征得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后,法院依法委托鑒定機構對借條上的指印進行同一性鑒定。至此,指紋鑒定結果將成為認定借條是否由被告出具的關鍵依據。
本案的審理,充分展現了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中既恪守證據規則,保障程序正義,又兼顧個案實際情況,追求實體公正的司法理念。面對證據困境,法院沒有選擇“一推了之”或“一判了之”,而是積極履行職權,主動協調,尋找科學、合理的替代解決方案,體現了司法為民的擔當和智慧,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法官寄語醒:
民間借貸,證據為王。本案也為公眾妥善處理民間借貸關系敲響了警鐘。為確保自身權益,在進行借貸往來時,建議:規范簽署:借條、合同等債權憑證應內容清晰、要素齊全,由借款人當面親筆簽名、捺印。多軌留存:在簽署重要文書時,可考慮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同步錄音錄像或邀請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形成證據鏈條。妥善保管:對于涉及自身權利義務的重要書面材料、身份文件、交易記錄等,應養成長期妥善保管的習慣,避免因時間久遠、保管不當而遺失,造成未來維權時的舉證困難。誠信參與: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應秉持誠實信用原則,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積極履行配合查明的義務,共同促進糾紛高效、實質化解。
目前,該案正等待最終的指紋鑒定結果,法院將據此依法作出裁判。
(張浩)
責任編輯:安心 審核:楊勇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歡迎向我們報料。報料關注西北信息報微信公眾號(xbxxbwx)留言或加編輯微信號:y609235490 投稿郵箱:xbxxbxmt@163.com]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