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排解煩悶
他竟心存僥幸“試一試”
從此
在毒品的誘惑下
步步突破底線
為籌集毒資鋌而走險
最終踏上了
販賣毒品的不歸路......
汪某某曾是一名貨車司機
生活原本安穩平靜
然而
2023年的一場意外
打破了他的人生軌跡——
在外地跑運輸期間
他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處緩刑
此后,他不僅背負外債
還因家庭矛盾
與妻子分道揚鑣
在雙重打擊下
汪某某整日
情緒低落、意志消沉
為尋求短暫的慰藉
他通過朋友結識了
一批吸毒人員
其中包括陳某某
在陳某某的慫恿與誤導下
汪某某將緩刑考驗期的
相關規定拋諸腦后
試圖借助毒品麻痹自己
逃避現實
最終在毒癮的裹挾下
迷失自我,墜入深淵
隨著汪某某
與“毒友”陳某某的往來
愈發頻繁
二人急需固定吸毒場所
但陳某某在鐘祥城區
無固定住址
汪某某又不愿讓其
進入自己精裝修的房屋
于是動起了歪心思——
其妹妹常年在外打工定居
曾委托他照看房屋
2025年2月至4月
汪某某多次
擅自利用妹妹的房屋
容留陳某某在此吸食毒品
吸毒耗資巨大
而汪某某與陳某某
均無穩定收入來源
為籌集毒資
二人承接毒品“代購”業務
商定在原價基礎上
預先加收200元“跑腿費”
用于購買毒品共同吸食
自2024年11月以來
陳某某、汪某某
抱著“收點跑腿費無關緊要”
的僥幸心理
多次向他人販賣毒品
殊不知
根據法律規定
所謂“跑腿費”實屬
“加價或變相加價牟利”行為
已構成販賣毒品罪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2025年9月
經湖北省荊門市東寶區人民檢察院
提起公訴
法院以販賣毒品罪
判處陳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并處罰金一萬一千元
因汪某某在緩刑考驗期內
再犯新罪,應數罪并罰
法院以販賣毒品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交通肇事罪
判處汪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
并處罰金一萬三千元
【來源:湖北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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