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本該是文物的“安全屋”,是歷史的“守護者”。可總有一些手握職權的公職人員,把敬畏拋諸腦后,將國寶當成“搖錢樹”,用精心設計的套路監守自盜。他們熟知文物價值、通曉庫房漏洞,作案手段比盜墓賊更隱蔽、造成的損失更不可挽回,一次次撕開文物保護的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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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文物局:保管部主任十年調包259件文物,一級國寶500元賤賣
作為清代皇家園林的文物聚集地,承德避暑山莊及外八廟的館藏文物曾被視為“國之重器”,卻在十年間遭遇了一場“系統性洗劫”。這場浩劫的主導者,正是時任避暑山莊博物院文物保管部副主任、外八廟管理處文物保管部主任的李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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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93年開始,李海濤利用查庫、清點的職務便利,頻繁出入文物庫房。他專挑冷門卻珍貴的佛教文物下手,提前定制高仿品,趁無人注意時用贗品調換真跡,再將真文物偷偷帶出庫房。為了掩蓋罪行,他還指使工作人員篡改文物檔案、編目卡,把被盜文物標注為“殘件”“附件”或“非館藏”,讓國寶在官方記錄中“合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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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間,李海濤累計盜走館藏文物及部件259件,其中包括5件一級文物、56件二級文物、58件三級文物,堪稱“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規模的文博系統監守自盜案”。更令人發指的是,這些價值連城的國寶在他手中被肆意賤賣:一件一級文物尼泊爾式鎏金銅無量壽佛坐像,僅以500元的價格賣給文物販子;部分珍貴文物被拆分后單獨出售,還有的被銷往海外,難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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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后,警方僅追回202件文物,仍有57件文物(含18件二級文物)下落不明,給國家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文化損失。2010年,李海濤因貪污罪被依法執行死刑,成為文博系統因盜賣文物被判處極刑的典型案例,卻再也換不回那些流失的國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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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歷史博物館:庫管員私藏12箱文物,一級文物藏衣柜
作為國家級博物館,陜西歷史博物館的文物安全本應是“銅墻鐵壁”,可庫管員李寶平的所作所為,卻讓這份安全淪為空談。從1999年開始,李寶平利用負責文物入庫、清點、保管的便利,將貪婪的目光投向了庫房里的珍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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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深知庫房管理的漏洞,專挑小巧易攜帶的文物下手,每次作案都趁交接班或監控盲區,將文物藏在身上、包中帶出庫房。為了不被發現,他甚至將部分文物藏在自家衣柜、床底,日積月累竟攢下了12個裝滿文物的箱子。這些文物中,既有漢代陶俑、唐代三彩器,還有一件國家一級文物——宋代磁州窯白地黑花梅瓶,件件都是承載歷史的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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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寶平的膽子越來越大,不僅自己盜藏文物,還試圖將部分文物轉手獲利。2006年,警方在接到舉報后展開調查,在其家中當場搜出各類文物100余件,其中珍貴文物30余件。面對鐵證,李寶平供認了自己長達7年的盜藏罪行。最終,他因貪污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那些被私藏的國寶雖得以追回,卻也因不當保管留下了無法彌補的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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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某縣博物館:館長伙同文物販子,館藏文物成“批發貨源”
如果說李海濤、李寶平是“單打獨斗”,河南某縣博物館原館長張某的作案,則是“團伙式犯罪”的典型。張某在擔任館長期間,不僅沒有履行文物保護職責,反而把博物館當成了自己的“私人倉庫”,勾結文物販子做起了“批發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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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利用館長職權,隨意出入庫房,將館藏的青銅器、玉器、陶瓷器等文物偷偷取出,再由文物販子銷往全國各地。為了逃避檢查,他還偽造文物借出手續,將盜賣的文物登記為“外出展覽”“學術研究借用”,讓文物流轉完全脫離監管。更惡劣的是,他還默許文物販子進入庫房“挑貨”,根據市場需求定向盜賣,導致多件珍貴文物流失,其中一件商代青銅爵甚至被賣到海外拍賣市場,成交價高達數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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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源于一次偶然的文物清查,工作人員發現庫房內數十件文物失蹤,且賬目與實物嚴重不符,隨即上報有關部門。經調查,張某在任職5年間,累計盜賣館藏文物40余件,涉案金額達上千萬元,多名文物販子及博物館工作人員涉案。最終,張某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其他涉案人員也依法受到嚴懲,可那些流失的文物,多數已難以溯源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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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護,防“內鬼”比防盜墓賊更關鍵
從承德的“調包大王”到陜西的“私藏狂魔”,再到河南的“批發館長”,這些文博系統的“內鬼”,憑借職務便利和專業知識,給文物保護帶來了毀滅性打擊。盜墓賊盜掘的是地下古墓,而他們竊取的是已經入庫保護的國寶,是國家和人民的信任,其行為更具隱蔽性、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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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案件暴露出的,是部分文博單位庫房管理松散、檔案記錄混亂、監督機制缺失等致命漏洞。一些博物館“一把手”權力過于集中,文物處置、清點、交接等關鍵環節缺乏有效制約,讓別有用心之人有機可乘。而文物鑒定的主觀性、文物流轉的不透明性,更讓“偽作認定”“調劑處置”成為部分人盜賣國寶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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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文物保護法》規定,國有博物館的文物屬于國家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私分。可現實中,個別公職人員卻把公權當成私器,把國寶當成斂財工具,嚴重踐踏了法律尊嚴,破壞了文化傳承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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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歷史遺產,每一件都承載著民族的記憶。守護文物,不僅要筑牢物理防線,更要扎緊制度的籠子:建立文物雙人保管、定期清查、全程溯源制度,讓文物流轉公開透明;強化對文博公職人員的法治教育和監督考核,讓敬畏歷史、敬畏法律成為底線共識;對盜賣文物的行為零容忍,從嚴從重追責,形成“不敢盜、不能盜、不想盜”的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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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寶無言,卻見證著善惡美丑;歷史有痕,終將審判每一次褻瀆。文物保護沒有“旁觀者”,只有筑牢制度防線、擰緊責任鏈條,才能讓博物館真正成為國寶的“安全港”,讓每一件文物都能完整地傳承給后代。(圖片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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