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兒子連螞蟻都不忍心踩,怎么可能強奸幼女?"2025年12月19日,永州中院再審法庭上,曾任藍山縣檢察院副檢察長的劉志軍聲音顫抖。這位老檢察官此刻的身份是辯護人,為他涉嫌強奸兩名未成年女兒的醫生兒子劉某赟作無罪辯護。法庭外暴雨如注,就像這個案件兩年多來沖刷著公眾對"職業光環"的認知堤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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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撕開了社會信任體系最脆弱的接縫。被告人劉某赟身披白大褂,父親佩戴檢徽,雙重專業身份構建的信用堡壘,與指控中"駕車跨縣性侵12歲幼女"的情節形成駭人對撞。檢方指控顯示,這位1992年出生的鄉鎮衛生院醫生,通過社交軟件結識兩名2010年前后出生的女孩,在酒店實施性侵時,受害者甚至還未達到初潮年齡。而辯護方堅稱"未發生性關系"的核心辯詞,與被害人陳述、酒店監控等23項證據激烈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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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不安的是職業倫理的崩塌軌跡。劉某赟父親以三十余年檢察經驗死磕證據瑕疵,卻對"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系即構成強奸"的刑法條文避而不談。這種專業能力的定向使用,暴露出特權思維對司法公正的侵蝕——當檢察官父親將法庭變成"拯救兒子"的戰場,公眾看到的不僅是父愛,更是職業共同體對自身監督機制的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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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24元賠償金額像一記諷刺的耳光。這個僅相當于三盒消炎藥的數字,是法院對兩名幼女醫療費、交通費的全部認定。對比六年刑期的量刑爭議,現行司法體系對未成年人精神損害的量化標準,仍停留在"身體損傷即醫療票據"的原始階段。而案發后兩名女孩被迫轉學、接受心理治療的現實,卻被折疊在冷冰冰的判決書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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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監控里那個刷著工作證開房的身影,與問診臺上溫和的劉醫生構成人格分裂式的鏡像。這正是性犯罪者最危險的偽裝——利用職業權威構建信任感,再將其轉化為犯罪工具。數據顯示,2023年全國醫療機構性騷擾投訴中,67%受害者承認"因為對方是醫生而放松警惕"。當處方箋上的筆跡與酒店登記表重疊,整個醫療系統的公信力都在為個體惡行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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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審法庭的控辯拉鋸暴露出更深的制度傷口。辯護方質疑"詢問未成年被害人未全程錄像",卻回避劉某赟作為醫務人員對未成年人發育特征的專業認知;強調"未使用暴力",卻漠視刑法中"明知幼女仍發生關系即屬強奸"的絕對條款。這種辯論策略恰恰證明,某些專業人士正在用技術性辯護消解法律的核心價值。
案卷里有個細節令人脊背發涼:被害人描述嫌疑人是"170cm黑發圓臉",而實際180cm的劉某赟當庭反駁"這根本不是我"。這種對生理特征的糾纏,掩蓋不了微信記錄里他詢問"你爸媽今晚不在家吧"的對話。就像那筆286元賠償金,所有法律程序都在計算可見的創傷,卻無人丈量兩個女孩從此對白大褂產生的終生恐懼。
終審判決尚未落槌,但此案已注定成為法治進程中的一枚切片。它提醒我們:職業光環不是道德豁免牌,未成年人保護需要更鋒利的制度牙齒。當醫生父親在法庭上為兒子脫罪時,他辯護的不僅是血緣,更是整個社會對專業群體的最后一點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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