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梁軍
利用貨運環節監管漏洞,拆解、盜換棉包,一個多月內瘋狂作案56車次,涉案金額高達260余萬元。近日,棗陽市人民法院審理這起特大跨省盜竊棉花案,主犯朱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十個月,其他45名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均處相應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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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租賃的冷庫
法院審理查明,主犯朱某原為長途貨運司機。2022年,其在運輸棉花途中初次參與盜賣活動后貪欲膨脹。朱某發現,不少紡織企業在收貨時僅核對棉包數量及外包裝,較少逐包稱重,對運輸“合理損耗”也存在認知盲區,遂認為有機可乘。
為擴大犯罪規模,2023年3月,朱某拉攏李某、趙某、孔某等10人,組建起一個分工明確的犯罪集團。該團伙在陜西咸陽租賃偏僻冷庫作為“改包車間”,購置打包槍、縫合設備等工具,并以高額運費誘使20余名貨車司機參與,另招募十余人負責拆解、重新封裝棉包。2023年3月至4月間,該團伙在運輸途中盜取棉花,每車竊取3至6噸不等,累計盜竊56車次,價值260余萬元,受害企業涉及湖北、湖南、河南、陜西等4省共8家。后公安機關陸續將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追回贓款73萬余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朱某等11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伙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
綜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認罪悔罪態度及社會危害程度,2024年12月,法院以盜竊罪判處主犯朱某有期徒刑十年十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其余3名主犯及7名骨干成員分別被判處十年六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025年11月,涉案的24名貨車司機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至拘役六個月,均適用緩刑,各并處罰金;另11名負責改包、縫合的涉案人員,分別因盜竊罪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三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適用緩刑,各并處罰金。
一審宣判后,46名被告人均認罪服判,未提出上訴,判決已生效。
“盜的是棉花,進的是牢門。”承辦法官提醒,企圖利用行業漏洞牟利,終將受到法律嚴懲。收貨企業應建立嚴格的計量復核與監督機制,變“慣例信任”為“制度驗證”;運輸企業須落實全程動態監管;貨運司機應增強法治意識,抵制誘惑;網絡貨運平臺則需強化審核,利用技術手段提升運輸透明度。只有產業鏈各環節協同筑牢防線,才能持續壓縮犯罪空間,維護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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