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成都郫都區發生一起命案,牽動了無數人的心!
27歲的海歸女孩紫雅,沒有招誰惹誰的在家里搞創作,卻被同小區35歲的梁某瑩持刀殺害……
更讓人們無法接受的是,嫌疑人在案發后以“患有精神疾病”和“正當防衛”為自己辯護,試圖逃脫刑罰。而醫院鑒定中,確實也顯示梁某瑩患有精神分裂,屬于部分刑事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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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所謂的正當防衛,被證實是受害者在生命受到威脅時的反抗!
2025年12月20日,成都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梁某瑩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判決落地后,除了對受害者的惋惜、對案件的爭議,很多人也產生了疑問:
如果梁某瑩最終確定是死緩2年,她至少要多少年才能出獄?十幾年后走出監獄的她,又會面臨怎樣的生活?
法律解讀,死緩不一定“緩兩年執行死刑”
很多人對“死緩”存在誤解,覺得只是“緩一緩執行死刑”,甚至以為兩年后就能出來,其實不然。
首先,緩期2年是一個“考驗期”。在這兩年內,如果梁某瑩在獄中沒有再故意犯罪,兩年之后她會被減為“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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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兩年考驗期內,梁某瑩又犯下嚴重罪行,最高法會核準后立即執行死刑!
梁某瑩肯定是想活命的,因此如果真的判了死緩2年,她決計不會再惹出什么幺蛾子,所以減為無期徒刑的幾率很大。
其次,“無期徒刑”也不是坐一輩子牢,但是有最低服刑要求。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
再加上死緩2年的考驗期,也就是說,如果梁某瑩在“順風順水”的情況下,至少要坐滿15年的牢,才有可能獲得出獄的機會。不過這只是最低年限,實際服刑時間可能更長,具體要看她在監獄里的表現。
除了最低服刑年限,還有一種“最長可能”的情況需要說明:
從法律實踐來看,死緩罪犯減為無期徒刑后,若后續符合減刑條件,再次減為有期徒刑時,刑期通常在20年以上25年以下。
咱們按最長的22年有期徒刑來算,加上兩年死緩考驗期,也就是24年!
總之,復雜的法律知識我們也不用糾結,只要大概知道一個年限即可:如果一審判決就是終審判決的話,35歲的梁某瑩最少坐15年牢,最多坐24年!
出獄之后,她會面臨什么樣的窘境
梁某瑩殺害紫雅的時候35歲,今年已經36歲,未婚未育。
如果15年后出獄,已經50歲的她并不代表就能真正回歸正常人的生活,等待她的是多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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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神疾病的持續困擾。
梁某瑩患有精神疾病,雖然監獄也有相應的治療,但這種疾病的康復周期長、易復發。
50歲出獄之后的她,如果得不到持續性的治療,病情可能會反復甚至加重。
2、社會的排斥與接納難題。
這起案件引發了超高的關注度,幾乎所有人都一邊倒的站在死者一方,譴責梁某瑩的殘暴行為。
“殺人犯”的標簽不會在她服刑期滿出獄后消失,無論是找工作、社交、生活都會面臨極大阻礙!
3、親人的疏遠和責任的缺失。
案發前,梁某瑩就因精神異常與家人產生矛盾,案發后家人的態度也不明確。經過十幾年的監獄生活,她與家人的關系大概率會更加疏離。
除了血脈至親,其他的親戚朋友都會退避三舍。
如果十多年后她的父母不幸離世,那么梁某瑩還可能遭遇無人照料、無家可歸的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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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孑然一身幾乎成了定局。
今年36歲的梁某瑩,未婚未育。這個年紀還不結婚不生小孩的女子,已經很少見。
如今,她犯下滔天大罪入獄服刑十多年后出來,50多歲的中老年婦女一個,誰還會看得上她呢?大概率這輩子就是孑然一身的命運。
當然,如果是最長的24年刑期,那么梁某瑩出獄后情況更慘,60歲的老太婆,和社會脫節二十多年,而且還背負著轟動一時的“殺人案”罪名,她的悲慘下場也可以想象……
當然,案件還沒有最終定論,紫雅媽媽當庭表示要抗訴,在她看來,梁某瑩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才是告慰女兒的唯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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