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臨滄一個村莊的村規民約火了,火得讓人哭笑不得:和外省人結婚要交1500元,未婚先育罰3000元,就連婚前同居每年都要罰500元!這雷人的事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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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天,云南臨滄一個村子貼出一張“村規民約”告示,每一條條款都突破了國人的認知底線,堪稱“奇葩”:
1. 和外省人結婚,要交1500元;
2. 從結婚到生小孩不足月,罰款3000元;
3. 夫妻吵架需要干部來處理的,每人罰500元;
4. 外寨的人在村里喝酒吵鬧,罰3000-5000元;
5. 未婚先孕的,直接罰3000元;
6. 未婚住在一起的,每年罰500元;
7. 在村里或群里無憑無據說閑話,罰500-1000元。
這些條款里,不管是限制婚姻對象的地域,還是對婚戀、生育行為設置高額罰款,都完全超出了村規民約的合理范疇,稱得上“離譜”兩字。
這告示被人拍到傳到網上,網友直接炸了鍋。評論區里全是質疑,紛紛吐槽“這哪是村規,簡直是亂收費”:
“現在連結婚都要收費了?這是要搞婚姻稅?”
“我跟誰結婚、在哪兒結婚,是國家法律給的自由,村里憑啥插一杠子還要錢?”
“沒結婚同居是兩個人的私事,只要不犯法,村里管得著嗎?還有罰款,這錢收上去干啥用?村里有資格開這個口嗎?”
面對全網的質疑,12月16日,這個村莊所屬的孟定鎮政府工作人員給出了回應,核心就兩點:
1. 這份告示內容確實“很奇怪”,是村小組(村民)自行決定的,鎮上根本不知道有這事兒,是村里幾個干部自己決定貼的,連個招呼都沒打。這些“村規民約”也根本沒向鎮政府報備審批,屬于無效規定;
2. 目前這份奇葩村規已經被撤下,當地并沒有禁止與外省、外族通婚的相關規定。
說白了,這份村規就是村里自己拍腦袋定的,既不合規也不合法,自然也沒有任何約束力。
至于這個村為何制訂這個“奇葩”的村規民約,目前暫無確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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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猜測這個村莊可能因為地處邊境,外來人口多,可能村干部覺得外人太多影響本地風俗?但罰款金額定得莫名其妙,1500怎么算出來的?要是真有人鬧離婚,是不是還要退錢?
另外,村規得合法,不能侵犯婚姻自由。還有這些收費像是村干部亂收費變相斂財。
現在鎮政府說告示撤了,但沒說怎么改,就這樣一撤了之?要不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這些規定會不會換種方式繼續?
其實,類似的怪規矩全國都有,但寫在紙上廣而告之的不多。
河南某村村民王女士出嫁后,戶口一直留在娘家村,沒有遷移。2024年村里征地,村委會拿出村規民約,以“出嫁女不再是本村實際居住村民”為由,拒絕給她分配18萬元的征地補償款。王女士多次找村委會協商,都被拒絕。無奈之下,她訴至法院。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村規民約的條款違反了男女平等原則,侵犯了王女士的合法財產權益,最終判決村集體全額支付這筆補償款。
無獨有偶,山東某村規定“離婚婦女必須退還已領取的集體分紅”,村民李女士離婚后,村委會要求她退還之前分到的2萬元分紅。李女士不服,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法院最終認定該條款無效,判決李女士無需退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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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村規民約不是“想怎么定就怎么定”的,必須在法律框架內制定,只要觸碰這3條底線,條款就直接作廢: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不得侵犯村民合法權益和制定程序必須合法。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村規民約得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參會人數、表決比例都要符合規定,不能由村干部“一言堂”敲定,也不能跳過公示環節私下執行。
基層治理不是“一言堂”,村民自治也不是“無法無天”。這次云南這個村子的事,更像一個提醒——不管是村小組還是鄉鎮政府,都得把“法治”兩個字記在心里,別再鬧出這種離譜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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