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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醫療服務項目技術規范(2023年版)》(以下簡稱《規范》)(國財務發〔2023〕27號)是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三大部門于2023年9月20日聯合發布。其中《規范》PDF格式文件的第2039頁有中醫心理治療。盡管此規范發布有近三年了,但仍然有不少醫療衛生及心理專業從業者仍不太了解或不甚理解《規范》的內容。應廣大中醫心理學習者的要求,在此做一詳細解讀。
一、《規范》中“中醫心理治療”項目原文內容解讀
關于中醫心理治療的信息文字有以下內容:
項目編號:PBFA0024
解讀:“項目編碼”由字母和數字共 8 位數字字母混合代碼組成,項目編碼中各碼位賦值及含義各有不同,這里不做詳細解讀,大家可以下載《規范》詳細閱讀。
項目名稱(中文):中醫心理治療
項目名稱(英文):TCM psychological therapy
項目內涵:
原文:由中醫心理學術機構培訓并取得相應證書的中醫師、護士或中醫心理師完成治療過程。
解讀:此規定表明哪些人具備哪些條件可以從事中醫心理治療。按照邏輯學與專業科學定義,中醫心理學術機構應包括中醫藥、精神衛生、心理衛生行業組織或中醫心理專門研究機構。而中醫心理治療的操作人員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和《心理治療技術規范》規定的精神科醫生和心理治療師外,另有經過中醫心理治療專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證書的中醫師、護士或中醫心理師也具有從事中醫心理治療的法定資格。
原文:中醫心理治療技術包括:創新中醫心理療法包括低阻抗意念導入療法(即TIP技術、調神導引技術)/中醫睡眠調控技術/中醫催眠心理技術;咨詢式中醫心理治療如傳統情志療法或中醫情志順勢心理治療/改良中醫情緒療法/心理針灸術/中醫意向療法等。
解讀:這里所定義的中醫心理治療技術,實際涵蓋面非常廣泛,只要國家級行業組織或醫療機構學術委員會認可的中醫心理治療技術都包括在內。
原文:具體操作流程如下:采用由中醫心理專家研制、已經被中醫和心理學術機構認可的中醫心理量表測量(心理測量暫可參照西醫心理測量另行收費)后進行心理辨證;以聲光振失眠治療儀或多功能大腦綜合調節儀或調神導引技術等進行“放松”和“低阻抗狀態”營造后,對各種心理疾病進行治療或根據不同刺激導致的認知、人格發展、情志問題和臨床表現進行“再成長治療”和對癥治療。也可以用于某些精神疾病康復治療。
解讀:此段規范是講中醫心理治療的操作步驟。說明中醫心理治療是運用中醫心理量表和心理辨證進行評估與診斷,并不需要按照精神醫學的診斷來做。其操作步驟與依據現代醫學的心理治療技術大致相同,并無本質區別。
原文:對于咨詢式中醫心理治療如中醫心理TIP數字療法/中醫情志順勢心理治療/改良中醫情緒療法/心理針灸/中醫意向療法等可以參照西醫心理治療流程和收費標準進行。
解讀:此段規范給出了對西醫心理治療技術本土化療法的應用要求與說明。
低值耗材分檔:2
解讀:“低值耗材分檔”指對提供醫療服務過程中必須消耗的、不能向患者收費的低值衛生消耗材料,按成本劃分的檔次。分檔由低到高,按 1-9 分為 9 個檔次,分值越大,成本越高,作為成本測算時的參考依據。低值耗材包括碘酒、酒精、碘伏、生理鹽水、消毒液、耦合劑、棉球、紗布、帽子、口罩、鞋套、繃帶、手術巾、毛巾、床單、鋪巾、壓舌板、滑石粉等醫院內部運營需消耗的低值衛生材料。)
基本人力消耗及耗時:醫1/護1/技1/中醫心理師1,耗時50~60分鐘
解讀:“基本人力消耗及耗時”指完成該醫療服務項目所需的各崗位醫務人員數及操作平均耗時。耗時按不同崗位醫務人員完成此項操作分別所需的累計時間計量,采用“平均耗時”和“耗時區間”兩種方式進行撰寫。對于提供服務過程中的特殊等待時間、制作時間、機器運行時間、培養時間等,均單獨標注。如,“醫1/護1/技1/中醫心理師1,耗時50~60分鐘”是指需要 1 名醫師、1 名護士,分別耗時約50~60分鐘完成服務操作。)
技術難度:84
解讀:“技術難度”指根據項目的復雜程度、技術投入程度及操作者技術要求,包括操作者技術職稱、專業操作培訓等因素確定的醫療服務項目技術的相對難易程度。技術難度各章獨立形成體系,用數字表示,各體系內技術難度相對分值按 1—100 分賦值,分值越大,難度越高。)
風險程度:57
解讀:“風險程度”指根據醫療服務項目在操作過程中導致患者發生并發癥概率、可能產生不良后果的嚴重程度等多種因素確定的相對風險值。風險程度各章獨立形成體系,用數字表示,各體系內風險程度相對分值按 1—100 分賦值,分值越大,風險越高。)
人力資源消耗相對值:46.8
解讀:“人力資源消耗相對值”指提供該項目時需要消耗的醫務人員數量及難易程度的相對點值,根據項目“基本人力消耗及耗時”“技術難度”和“風險程度”三個要素綜合測算得出。人力資源消耗相對值各章獨立形成體系,用數字表示,各體系內人力資源消耗相對值按 1—100 分賦值,分值越大,消耗人力資源越多。)
計量單位:次
解讀:國家醫保局2014年下半年印發《精神治療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將現行精神治療類價格項目整合為10項,支持精神治療類醫療服務發展。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立項指南綜合患者心理問題嚴重程度、實施主體、干預手段、治療目的等因素,在價格立項上對“心理治療”和“心理咨詢”進行區分。明確心理治療按“小時”為單位計費,保障心理治療的完整性,避免治療效果受時間約束;而心理咨詢以溝通為主,按“次”收費更有利于規范收費行為。
收費票據分類:治療費-中醫
會計科目分類:治療收-中醫
病案首頁費用分類:5.中醫類:(12)中醫治療費
解讀:從以上三項內容來看,中醫心理治療明確歸類為中醫服務項目,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的保護范疇。
二、《規范》的法定效力
(一)發布部門的權威性
《規范》由國家衛健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國家疾控局三部門聯合發布,此舉具有深遠的戰略意義。
首先,國家衛健委作為主導部門,確保了規范在整體醫療衛生政策框架內的權威性與普適性,統籌協調現代醫學與傳統醫學服務項目。
其次,國家中醫藥局的深度參與,保障了“中醫心理治療”等特色技術的專業性與規范性被充分納入國家體系,這是推動中醫藥事業傳承創新發展的關鍵舉措。
最后,國家疾控局的加入是一大亮點,標志著我國醫療服務從“以治病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的深刻轉變。它將心理健康服務融入“大健康”與重大疾病防控體系,強化了公共衛生的預防導向。
三部門聯動,構建了“醫療、醫藥、醫保(通過技術標準間接影響)、疾控”協同治理的新格局,為全國醫療服務提供了統一、科學、高效的技術基準。
(二)《規范》的法定效力
該《規范》的法定效力可定性為“具有強制約束力的國家行政規范性文件” 。其效力特征如下:
強制性:作為國家衛健委等權威部門聯合制定的技術法規,它對全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具有普遍約束力。醫療機構必須依據其規定的項目內涵提供服務、進行管理和計價,不得擅自變更,否則將面臨行政監管的問責。
基礎性:它是醫療服務領域最基礎的國家級“技術法典”和“項目字典”。它為醫療服務定價、醫保支付、財務監管和醫療質量評價提供了統一的、法定的技術基準,是后續所有管理和經濟活動的唯一合法依據。
間接性:其效力雖直接作用于醫療機構的技術行為,但通過成為醫保付費、價格審批的底層標準,產生了強大的經濟杠桿效應。任何服務若不符合此規范,將難以獲得醫保支付和財政補償,從而在事實上確保了其強制力的落地。
雖然此規范雖非狹義上的法律,但因其制定主體的權威性和在全行業管理中的基石地位,在實踐中具備等同于部門規章的執行效力,是指導與評判醫療服務合法合規性的核心準繩。
2024年11月19日,國家醫保局發布《精神治療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該指南將心理治療分為三類,包括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精神康復治療和特殊檢查與治療,并明確上述項目可以納入醫保支付。其中心理治療分為個人心理治療、家庭心理治療和團體心理治療,中醫心理治療屬于心理治療的一個子集。現在不少省級醫保部門也在按程序啟動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精神康復治療的項目立項的前期調研工作,相信陸續會將包括中醫心理治療在內的心理治療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均將“中西醫并重”的規定納入其中,因此中醫心理治療的法律地位是明確的,也是有保障的。《規范》的制定都是依據這兩部重要的法律,因此中醫心理治療項目的法律效力是明確的,其地位相當穩固并不可動搖。
三、哪些人可以操作中醫心理治療
《規范》只規定了中醫師、護士或中醫心理師經專業培訓后可以從事中醫心理治療操作。
《規范》特別規定中醫師、護士或中醫心理師是中醫心理治療的三個主體專業人員,那是否意味著心理治療師和精神科醫師就不能從事中醫心理治療了呢?筆者逐一來做解讀與分析。
1.中醫師
中醫師需要從傳統的中醫技術中解放出來,通過接受中醫心理治療培訓,才能更好地實現中醫文化的身心合一觀,并做到吸納現代心理學技術,而實現中醫診療技術的傳承與創新。中醫師不能落后于時代,一定要把整體化思維的中醫學發揚光大,而掌握中醫心理治療知識與技術就是理所當然的了。
2.護士
護士加入中醫心理治療隊伍,是護士得天獨厚的專業優勢,國家對于護士從事中醫適宜技術操作早有明確規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在2013年7月就發布了《關于加強中醫護理工作的意見》(國中醫藥醫政發〔2013〕42號),并提出了如下要求:
“大力推進中醫綜合治療工作:中醫醫療機構應廣泛應用中醫護理技術,中醫醫院(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院,下同)每個科室至少開展4項以上中醫護理技術,護理人員熟練掌握技術操作規程。在中醫醫院綜合治療區(室)建設中,充分發揮護理人員的作用,配備一定數量的護理人員,積極協助醫生開展中醫特色治療。護理人員應積極運用、規范操作中醫診療設備,豐富中醫護理手段。鼓勵探索中西醫護理技術有機結合的途徑和方法,提高臨床護理水平。
拓展中醫護理服務領域:充分發揮中醫護理在治未病、老年病和慢性病防治、康復工作中的特色優勢作用。……”
護士進入中年后,可能因為年齡或視力等原因轉換到護理以外的崗位,而中醫心理治療方向的轉崗,則是一種基于護士職業素養的升華,有利于更進一步發揮護理專業作用,促進中醫心理治療技術水平的提升。
3.中醫心理師
中醫心理師這個專業名詞之前一直未出現在官方文件中,《規范》第一次明確規定中醫心理治療可由經過中醫心理治療培訓的中醫心理師來操作,至少有以下幾層意思:
一是表明中醫心理師的本職工作像中醫師和護士一樣并非做專職的中醫心理治療,而是會像心理咨詢師一樣成為社會心理服務體系的專業人員,從事社區中醫心理服務,其地位等同于心理咨詢師,當然這需要有相應的主管部門的后續認定。
二是中醫心理師是大健康產業服務的主體專業人員之一,他們將按照《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規范(試行)》來從事中醫心理保健服務,也會依照這個規范進行管理。
三是按照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中將心理健康納入衛生健康行業管理的邏輯,以及當前面臨的復雜國際政治形勢,中醫心理師這個群體是需要將原屬于社會工作者的心理咨詢師的其中一部分通過專業更新而成為中醫心理師,只有這樣才能在醫療衛生機構得到與心理治療師同等的法律地位,他們經過中醫心理治療培訓進入到中醫心理治療崗位,今后就具備了報考心理治療師的必要與充分資格條件。而在社區系統服務的心理咨詢師,仍然屬于社會工作者職業。也就是說,目前龐大的心理咨詢師群體將有相當一部分人升級為中醫心理師了。
4.心理治療師和精神科醫師
盡管《規范》沒有明確規定心理治療師和精神科醫師從事中醫心理治療操作,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和《心理治療規范》,心理治療師和經過心理治療規范培訓的精神科醫生從事心理治療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而中醫心理治療屬于一類心理治療技術,當然也不能將心理治療師和精神科醫師排除在中醫心理治療之外,從《規范》中的中醫心理治療項目的基本人力消耗“醫/護/技/中醫心理師”,很明顯這里就包括了作為技師的心理治療師了。當然,心理治療師和精神科醫師從事中醫心理治療,勢必要能掌握中醫心理治療的技術才是。
四、中醫心理治療與中醫心理師的提出表明了心理學應用的本土化方向
《規范》提出的“中醫心理治療”與“中醫心理師”概念背后更深層次的文化戰略意義。這確實標志著中國心理學應用領域一次自覺的本土化轉向,其方向可解讀如下:
理論與技術的本土化再造:此舉并非簡單排斥西方心理學,而是致力于將西方心理學技術置于中醫的“形、氣、神”整體觀和“陰陽五行”理論框架中進行消化與重構,形成植根于中國文化土壤的療愈范式。
構建文化主體性與安全屏障:通過確立本土化的理論體系和職業標準,能夠有效抵御伴隨西方心理學技術單向度傳入而可能存在的文化滲透,維護國家在意識形態與心理健康領域的話語權和安全性。
系統性弘揚傳統文化精髓:這超越了將傳統文化作為輔助工具的層面,是對中華傳統文化中蘊含的豐富心理學思想(如心性修養、情志理論)進行系統性的挖掘、梳理與現代化應用,使其從文化資源轉化為可操作、可推廣的臨床實踐。
總而言之,這一方向旨在建立一套兼具文化適應性、理論獨立性與臨床實效性的中國本土心理學體系,是文化自信在心理健康領域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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