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9日,成都一個普通小區(qū)里,27歲的海歸女孩王某雅打開家門,卻再也沒能回來。同住一個小區(qū)的35歲女子梁某某,朝她連刺10刀,女孩倒在血泊中,生命永遠停在了那個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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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天過去了,女孩的母親王女士頭發(fā)白了大半,眼里混著淚與執(zhí)念。她一次次抱著女兒的遺像走進法庭,只求一句“死刑立即執(zhí)行”。而被告席上,梁某某始終咬定自己是“正當防衛(wèi)”。
“我女兒做錯了什么?安靜在家,莫名慘死。”王女士聲音顫抖。案發(fā)后,她再也沒回過那個小區(qū)——“怕觸景生情,怕?lián)尾蛔 !?br/>兩次開庭,爭議激烈。檢方指控梁某某故意殺人,但一份鑒定稱她患有精神分裂癥,屬“部分刑事責任能力”。梁某某卻當庭反駁:“我沒病。”她說自己輟學是因為“學校學不到真東西”,敲門問租房是因“鄰居孩子太吵”。
旁聽的人透露,庭審上雙方爭得最兇的,正是“她到底有沒有精神病”。精神鑒定專家曾出庭,舉出她大學輟學、在家摔東西、無故敲門滋擾等作為依據(jù)。梁某某的父母則說,她自疫情后長期焦慮失眠,甚至打過120。
但王女士和律師堅決不認同這份鑒定,已申請重新評定。“她隨身帶刀、長期擾民,這能叫‘病情’嗎?”律師在法庭上反問。
庭審中,王女士曾為能全程旁聽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這一次,她當庭撤訴。“我只求刑案公正。”她說。法院隨后宣布,此案定期宣判。
據(jù)悉,12月19日,判決即將到來。
如今,王女士常去女兒墓地坐坐,輕聲說話。“媽媽沒退縮,你在天上要安心。”她把旁聽席上的小雛菊別在胸前,像帶著女兒一起等待結局。
而許多關心此案的人仍在問:如果帶刀敲門、闖入家中奪命還能稱為“防衛(wèi)”,安全的底線又在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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