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唐佳燕
為弟追兇27年后,湖南邵陽女子李海玉將迎來對“兇手”的一審判決。
極目新聞記者從李海玉處了解到,被告人易某華涉嫌故意殺人一案將于12月23日上午10時,在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四審判庭開庭宣判,李海玉作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將會出庭。
21日晚,李海玉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宣判的消息她等待了很久,距離一審開庭已過去一年,相依為命的母親已于2025年10月因病逝世。
她稱,自己一直不敢告訴母親弟弟遇害的消息,直到2024年,母親偶然看到了弟弟的死亡證明,才知曉弟弟已離世的消息,此后深受打擊一病不起,臨終前,母親還囑托她要為弟弟討一個公道。開庭時,她將帶著父母的遺照出庭。前幾天,她夢到弟弟在湛江的案發(fā)地里“說自己很冷”,她會從湖南給弟弟帶去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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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一審開庭前,李海玉到弟弟“墳”前祭拜
1992年,李海玉9歲的弟弟李煥平在廣東湛江遇害,犯罪嫌疑人易某華不知所蹤。1997年,李海玉輟學(xué)開始追兇,在老家蹲守易某華并跟其網(wǎng)聊3年多,2020年協(xié)助警方將其抓獲,前后歷時24年。2021年2月,檢察院因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決定對易某華作出存疑不起訴的處理。2022年11月,檢察院撤銷此前的《不起訴決定書》,易某華再次被捕。2024年9月,易某華被提起公訴。當(dāng)年11月1日,該案在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并未當(dāng)庭宣判。
起訴書顯示,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1992年12月22日上午,被告人易某華與被害人李某平(歿年9歲)的父親李中祥因工資糾紛,易某華到雷州市北和鎮(zhèn)鵝感村李中祥處討要工錢未果,雙方發(fā)生爭吵,經(jīng)他人勸阻后易某華離開。當(dāng)天下午,易某華到李某平就讀的小學(xué),借口李某平需回家看望生病的母親,將李某平從學(xué)校帶離。隨后,易某華將李某平帶到邁車坎村村前池塘里面的一甘蔗園內(nèi),持刀捅刺李某平左胸部等部位,致其死亡后潛逃。后易某華被公安機(jī)關(guān)抓獲歸案。廣東省湛江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犯罪嫌疑人易某華提起公訴。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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