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幾千年的人情禮法社會,儒家仁義禮智信等道德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充當著人際糾紛的潤滑油或阻尼器,消解矛盾于無形。因此,面對各種民事糾紛,歷史上的中國人更習慣于遵從于禮法的規矩,通過講道理解決紛爭。
也就是說,中國人發自內心地不喜歡打官司,除非迫于無奈。即便是發生民事訴訟之爭,審理機關也會以調解作為化解糾紛的第一手段。這就使得中國傳統人情禮法社會與歐美訴訟型社會有著天壤之別。
然而近年來,社會上出現一個令人深思的現象:打官司的人越來越多!究其原因,固然有人們法律意識提高的推動因素,但經濟環境的影響也不容忽視,甚至還有諸多無法明說或量化的人為原因。
數字很能說明問題。據統計,2023年全國法院受理案件4557.4萬件,其中企業破產、個人債務、勞動爭議等糾紛激增;2024年全國法院受理各類案件4600余萬件,平均每分鐘8.5起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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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經濟型社會,為什么打官司的人越來越多?打官司的多了,說明中國民眾的法制意識確實提高了。但這個現象不見得是好事,這將極大地消耗老百姓的維權成本,以及國家司法機關的審理與執法成本。
古今中外,最樂見打官司的,無疑是古代訟師、現代律師。
在中國古代社會,曾出現過階段性訴訟泛濫的現象。譬如在清代乾隆盛世,民間貿易繁榮,民事糾紛也多,負責審理“官司”的地方長官不堪重負。
這里“科普”一下:古代縣、府兩級,并沒有專門的司法機構或司法官員,大部分訴訟都要靠知縣、知府(或知州)親自主審;只有縣府兩地解決不了案件,才會提交到省里,由專門的省司法長官——按察司主審。
就是在前述社會背景下,清代乾隆年間有一個叫袁鐘秀的人,憑一介知縣之軀,位卑而志向高遠,身體力行,全力挑戰官司橫行、訴訟泛濫的現象。這在歷史上算是一段民間歷史佳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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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塊【碩德岡陵】匾,袁鐘秀題寫于清乾隆十八年(1753),贈予他的一位族兄,贊美后者品德高尚、祝福他幸福長壽。
袁鐘秀是江西信豐縣客家人,其祖上于隋唐以前從今河南駐馬店遷居信豐。根據前匾上款可知,當時袁鐘秀在四川順慶府(今南充市)儀隴縣任知縣。匾額上下款,題匾人和立匾人的姓名,均省略了姓氏“袁”字,可見該匾是袁氏家族內部的題詞匾。
在任職儀隴知縣之前,袁鐘秀曾在同為順慶府轄區的四川鄰水縣任知縣。在鄰水任職期間,袁鐘秀就以擅長審理民間訴訟而著稱——這就為他后來決意治理濫訴現象埋下了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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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雍乾年間,四川鄰水縣興起訴訟風,無論是地主鄉紳、讀書人,還是普通老百姓,只要與他人有點矛盾,就愛告官,提起訴訟,打起官司。這類民事訴訟,包含田間地頭的資源爭搶、鄰里口角、借貸矛盾、娶嫁糾紛等等,人們每每將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鬧到對簿公堂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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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袁鐘秀上任鄰水知縣時,遠道而來,屁股還沒坐熱呢,就有兩百多起訴訟材料遞到他眼前,等著他審理裁決。本著秉公“執法”的原則,袁鐘秀一頭扎進民間官司的訴訟紙堆里,沒日沒夜地研究案情,以期公正裁決。
袁鐘秀處理訴訟案情,不可謂不勤奮,深入案發現場調查、質詢當事人和證人等,哪個環節他也沒漏下。而且他為人正直、處事公正,拒絕任何說情,幾乎每件訴訟他都能做到不偏不倚的公平裁決,當事人也少有不滿意的。
但即便如此,袁鐘秀也感到心疲力竭,這么多訴訟案件纏身,他根本沒精力處理其他民生事務。時間長了,他發現這也太蹊蹺了,突然冒出來這么多人打官司;而且處理民事訴訟,最難纏的往往不是當事人——即原告或被告,而是職業訟師——清代乾隆年間中國社會已形成的職業性代理訴訟群體。知縣袁鐘秀決定拍案而起,堵住濫訴的源頭!
古代職業訟師最喜歡干的事是,千方百計激化原被告矛盾,慫恿當事人打官司,如此,他們就能收取不菲的代理費用。有些訟師更過分,自己不出面(或派其他人出場),暗地里卻在原被告兩頭挑撥;尤其是面對經濟糾紛時,個別訟師甚至會想方設法在兩頭埋下糾紛線頭,這樣一來,官司就有得打,難以調解,且原被告通常都把他們當成是解決問題的救命稻草,而后者則能兩頭通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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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鐘秀經過細心琢磨和研判,算是看透了鄰水縣訴訟泛濫的本質原因。如果沒有一些不懷好意的職業訟師的蠱惑,大部分正常的民事訴訟都能順利調解,鄰水縣也就不會有打不完的官司!
于是,袁鐘秀安排得力干將,努力調查當時鄰水縣那幾個專吃惡意訴訟飯的訟師不軌行為并取證,再通過順藤摸瓜,揪出與“訟棍”利益勾結的有司衙役,待時機成熟時,突然收網,把前述制造濫訴的罪魁禍首小集團押至衙堂前,宣告其惡行,予以重懲。
從那以后,鄰水縣的非正常民間訴訟少了許多,這個小縣城又恢復了人情禮法社會,仁義禮智信的氛圍也回來了。
在歷史長河中,甚至僅在清代史上,袁鐘秀也只是個無足輕重的小吏,過眼煙云,少有人知其姓甚名誰。但應當承認,袁鐘秀治理民事濫訴的思想和方法,或許多少還是能給予我們今人些許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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