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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財經《財經態度》)中國證監會日前發布《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公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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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經濟之聲《財經態度》采訪了中國政法大學資本研究中心研究員劉彪。
劉彪表示,《條例》出臺之后,將成為我國首部系統規范上市公司監管的行政法規,其法律權威性和約束力大幅增強,將與《證券法》形成有力的配套和呼應。
《條例》征求意見稿對市值管理、現金分紅、股份回購等作出明確要求,推動上市公司提升投資價值、增強回報投資者意識。劉彪表示,投資者更真實地衡量上市公司的內在價值,可圍繞以下關鍵要點構建一個有效的評估框架:防“造假”,要重點考察企業的經營現金流、收現比等硬指標;防“空頭支票”,要考察股東回報的硬約束;防風險;防不穩定。
并購重組是上市公司培育新增長點、提升質量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劉彪表示,《條例》征求意見稿主要從三方面規范并購重組:一是估值合理性,要求對“高估值、高商譽、高業績承諾”項目出具可實質驗證的估值報告;二是信息披露,要求并購原因與協同效應的披露必須具體準確,禁用“戰略互補”等模糊表述;三是業績承諾,需進行專項核查。劉彪表示,“財務顧問”這一重要主體,其角色將發生根本性升級——從過去的“撮合方”轉變為“質量守門人”。
《條例》征求意見稿提出,在符合利潤分配條件的情況下,上市公司可以在一年內進行多次現金股利分配。劉彪表示,這一安排將形成 “正向激勵”與“反向約束”并舉的有效機制。此舉將顯著增強投資者現金回報的可預期性。一方面,有利于保險、養老等長期資金構建高股息組合,獲取穩定票息收益;另一方面,個人投資者也能更靈活地規劃,選擇在稅收更優惠的時段獲取分紅,實現利益最大化。
內容來源 | 央視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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