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紀90年代的農(nóng)村,“換親”作為封建婚姻陋習的殘留,仍在一些貧困地區(qū)悄然存在。這種以家庭利益為紐帶、犧牲個體幸福的婚姻形式,往往成為悲劇的溫床。江西鷹潭一起跨越27年的刑事案件,便揭開了這段被時代塵封的傷痛往事——女子潘某因不堪“換親”丈夫的長期家暴與生理侵犯,以投毒方式結束了對方的生命,隨后潛逃他鄉(xiāng)組建新家庭,最終還是難逃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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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初春,鷹潭潢溪鎮(zhèn)的潘家正為三兒子的婚事發(fā)愁。家中兄弟姐妹眾多,大哥、二哥娶親已耗盡積蓄并欠下債務,貧困的家境讓三兒子的婚事陷入僵局。此時,媒人的出現(xiàn)帶來了“解決方案”:鄰村吳某家同樣面臨娶妻難題,兩家達成“換親”協(xié)議——潘某嫁給吳某,吳某的妹妹則嫁給潘某的三哥。沒有戀愛的鋪墊,沒有情感的共鳴,24歲的潘某就這樣成為了家庭利益交換的籌碼,走進了一段注定畸形的婚姻。
婚后的生活很快褪去了表面的平靜。吳某性格暴躁且嗜賭成性,缺乏家庭責任感,更讓潘某難以忍受的是,吳某始終覺得自己在“換親”中吃虧,認為潘某不及自己妹妹,便將不滿盡數(shù)發(fā)泄在她身上。辱罵與毆打成為家常便飯,更令人發(fā)指的是,吳某多次在潘某月經(jīng)期間強行要求同房,這種生理與心理的雙重摧殘,讓潘某的婚姻生活淪為地獄。
1997年7月26日,矛盾徹底爆發(fā)。上午在田間勞作時,潘某因未能及時送秧苗遭到吳某責罵;中午飯桌上,爭執(zhí)再次升級,吳某對潘某拳腳相加。當晚,處于月經(jīng)期的潘某再次遭遇吳某的強行求歡,激烈反抗換來的是更兇狠的毆打。身心俱疲的潘某在深夜獨自落淚,長期積壓的絕望與憤怒終于沖破了理智的防線,一個極端的念頭在她心中萌生。
次日清晨,吳某照常下地干活,潘某在準備早飯時,將家中用于“鬧老鼠”的老鼠藥悄悄摻入了吳某的米飯中,自己則另外煮粥炒菜。中午時分,吳某收工回家,毫無防備地吃下了有毒的米飯,不久后便出現(xiàn)中毒癥狀。吳某的父親誤以為兒子是中暑“發(fā)斑”,急忙找人刮痧救治,卻未能阻止毒性蔓延,吳某最終在送往醫(yī)院的途中死亡,并于次日下葬。
吳某家人對其死因心存疑慮,隨即向公安機關報案。1997年7月30日,警方依法開棺驗尸,鑒定結果顯示吳某胃組織及胃內容物中檢出毒鼠強成分,系中毒死亡。而此時,潘某早已帶著一身傷痛與恐懼潛逃,她乘坐汽車逃至江西資溪縣,在大哥好友的幫助下前往江蘇打工,并為自己取了新的名字,徹底與過去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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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經(jīng)人介紹,潘某結識了江西貴溪市彭灣鄉(xiāng)的劉某。彼時劉某三十余歲仍未成婚,雖察覺到潘某身上的諸多疑點,但并未深究。在戶口管理尚不嚴格的年代,劉某通過村委會會計協(xié)助,為潘某辦理了新戶口,兩人登記結婚。此后,潘某先后生下兩個兒子,在新的家庭中,她始終小心翼翼,最初幾年極少拋頭露面,從不與村民發(fā)生爭執(zhí),試圖用隱忍換取安穩(wěn)的生活。然而,逃亡的愧疚與對往事的恐懼,始終如影隨形。
據(jù)2025年12月10日的報道稱,2024年7月21日,隨著公安機關偵查技術的進步與命案攻堅行動的推進,潘某的身份最終暴露,在貴溪市被抓獲歸案。面對警方的訊問,潘某如實供述了27年前的犯罪事實。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潘某因婚姻家庭矛盾,采用投毒方式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吳某親屬經(jīng)濟損失5萬余元。潘某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近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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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曝光后,引發(fā)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討論,網(wǎng)友們的評論理性而深刻。有網(wǎng)友表示:“家暴是悲劇的根源,但殺人終究是逾越法律紅線的行為,潘某的遭遇值得同情,但法律的底線不能突破。”也有網(wǎng)友從時代背景出發(fā):“90年代的換親陋習是催生悲劇的土壤,這種犧牲女性幸福的婚姻形式,本質上就是對人權的漠視。”部分網(wǎng)友關注到司法裁量的平衡:“長期家暴下的反抗需要被理解,參考類似案例,法院在量刑時已考慮到被害人的過錯,但故意殺人的性質無法改變。”還有網(wǎng)友聚焦家暴受害者的救濟渠道:“這起案件提醒我們,面對家暴不能選擇極端方式,要及時向婦聯(lián)、警方求助,人身安全保護令、法律訴訟都是合法途徑。”另有網(wǎng)友感慨:“兩個家庭都因這場悲劇破碎,吳某的暴力導致自己喪命,潘某的反抗讓自己身陷囹圄,留下無辜的孩子和親人,實在令人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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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跨越近三十年的案件,既是個人命運的悲劇,也是時代陋習的縮影。換親制度的封建殘余、家暴行為的持續(xù)摧殘、個體維權意識的薄弱,共同釀成了這場無法挽回的傷痛。法律的判決既彰顯了對生命權的尊重,也并未忽視案件背后的復雜成因。如今,隨著《反家庭暴力法》的實施與社會文明的進步,換婚等陋習已逐漸消亡,家暴受害者的救濟渠道也日益暢通,但這場悲劇仍警示我們:婚姻的基礎應是平等與尊重,任何形式的暴力都不應被容忍,而面對侵害,唯有堅守法律底線、選擇合法途徑維權,才能真正擺脫黑暗,避免走向兩敗俱傷的結局。每個家庭都應遠離暴力陰影,每個個體的權利都應得到保障,這才是避免類似悲劇重演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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