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知恒律師事務所的張楠楠刑事律師團隊再傳捷報——由張楠楠律師、李嘉誠律師代理的一起刑事案件,歷經13個月,案涉職務侵占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三項罪名,歷經兩次呈捕均不批準,最終當事人被成功解除取保候審,隨后當事人L某專程來律所向兩位律師贈送錦旗。
![]()
一、案件背景
L某是某私企的財務人員,由于公司管理不規范,出現了A公司收貨,B公司付款收發票的錯位,銷售人員為了做業績默許了這種情況,并按開票金額向L某提供好處費,L某認為確實有實際交易,加上公司近年來一直是這么做的,也就收下了。
二、團隊介入,取保候審
2024年10月22日,深圳市某區公安分局以涉嫌職務侵占罪抓捕L某,團隊李嘉誠律師第一時間會見L某進行輔導并提交取保候審申請。
在L某被羈押后的“黃金37天”內,張楠楠刑事律師團隊共計會見當事人L某5次,向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提交4份法律文書,和主辦民警和承辦檢察官電話以及現場溝通N次,終于在2024年11月29日,L某被羈押的第三十七天,檢察官最終采納了律師的不予批準逮捕的法律意見,將L某的強制措施變更為取保候審。
三、再次呈捕,增加罪名
取保候審后,團隊律師繼續多次與辦案機關溝通,陳述L某沒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不構成職務侵占罪,即使可能構罪,L某在立案前已經離職并退還所有款項,已取得單位諒解,沒有刑事處罰的必要性,要求早日對L某解除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
在滿滿一年的偵查階段中,公安機關多次更換偵查方向,團隊律師在L某做筆錄前細心輔導,做筆錄后及時復盤,根據偵查的進展和方向提交多份《不予移送審查起訴法律意見書》。
2025年11月14日,在和公安機關溝通中得知案件已二次呈捕,團隊律師遂第一時間和檢察官溝通,得知罪名增加到三個(職務侵占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立刻給L某做檢察院提審輔導,在14天審查批捕期內反復和檢察官溝通,提交4份法律意見書和大量證據證明L某對同案犯的行受賄行為不知情。
四、最后一刻,撥云見日
2025年11月28日,在L某一年取保候審期限的最后一天,距下班僅剩1小時之際,檢察院作出了最終決定。對公安機關二次呈捕指控L某的三個罪名均決定不批準逮捕。至此,歷經13個月,L某終于收到了《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真正重獲自由。事后L某攜家屬第一時間到律所贈送錦旗,感謝張楠楠刑事律師團隊這一年的幫助和付出。
![]()
張楠楠刑事律師團隊在刑事辯護領域深耕多年,積累了豐富的實戰經驗。本案的圓滿結局再次證明,面對復雜的刑事案件,只有依托扎實的法律功底、敏銳的證據分析能力和堅定的辯護決心,才能為當事人爭取到最佳權益。未來,張楠楠刑事律師團隊將繼續以高水準的法律服務,為當事人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