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追求外觀賣相、提升經營效益
豬頭肉里加“檸檬黃”
定南一熟食店被查!

近日,定南縣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在一次抽檢中,發現某熟食店銷售的豬頭肉被檢出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一罐已經開封使用的“檸檬黃”食品添加劑被當場查獲,而這罐添加劑,正是豬頭肉中“不該出現的成分”來源。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檸檬黃屬于人工合成色素,其適用范圍明確限定為飲料、調制酒、膨化食品等,禁止在生鮮、熟肉制品中添加,若違規添加到豬頭肉這類熟肉制品中,一旦攝入量過大、超過肝臟代謝負荷,便會在體內蓄積,對人體腎臟、肝臟造成一定傷害。拿起這罐“檸檬黃”,其包裝標識的使用范圍也清晰界定:僅適用于裝飾性果蔬、可可制品、巧克力及糖果、部分飲料和配制酒等品類,與國標要求完全契合,豬頭肉顯然不在允許使用清單內。
經調查核實,該熟食店為追求外觀賣相、提升經營效益,擅自突破食品添加劑使用底線,其行為已違反《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食雜店小攤販管理條例》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符合國家規定和食品安全要求,按照國家標準和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明確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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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
定南縣市場監管局
依法對該店違法行為啟動立案調查
最終作出沒收違法所得
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法律科普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食雜店小攤販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符合國家規定和食品安全要求,按照國家標準和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食雜店小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并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可以責令停產停業,直至由登記或者備案機關吊銷登記證、備案卡。
溫馨提醒
食品安全無小事,容不得半點“擦邊球”,任何觸碰法律紅線、危害群眾飲食安全的行為,都必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在此,提醒廣大商家:食品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切莫心存“外觀好看就行”的僥幸心理。使用食品添加劑前,務必仔細核對國家標準,嚴格遵守使用范圍和用量規定,堅決杜絕超范圍、超限量使用行為。誠信經營、合規生產,才是立足市場的根本。
消費者若在日常消費中
發現食品顏色、氣味異常
或懷疑商家存在
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
可隨時撥打12315或12345熱線舉報
來源:定南市場監管
編輯:張文慧
審核:李功怡
審簽:章麗娟
總監制:李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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