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0多萬買的新車,本應是享受駕駛樂趣的開始,可浙江金華的黃先生卻遭遇了糟心事。提車當天就發現異常,次日車輛更是直接“罷工”,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
事情經過
根據黃先生的描述,11月18日,他在義烏奔馳4S店花費40多萬購買了一臺奔馳GLC 300L。提車當天,他發現按熄火按鈕時,整個屏幕會亮,所有故障燈也會亮一遍。因初次購買奔馳車,他以為這是正常現象,便向銷售提及此事,但銷售似乎未重視。提車后,黃先生從義烏開回永康。
![]()
11月19日,黃先生帶孩子外出游玩時,車輛出現問題。先是油門不給力,車速只有1到2碼,接著踩油門時車輛劇烈抖動,故障燈閃爍,而儀表顯示油量還有26%。黃先生一家十分焦急,聯系銷售后,按指示重啟車輛仍未恢復正常,最終叫拖車將車送至永康奔馳4S店。
![]()
次日,4S店檢測出兩個故障碼,分別是燃油低壓回路中的壓力過低和啟動過程中系統燃油壓力過低。黃先生還提供照片稱,與4S店工作人員實驗發現里程數誤匹配油表顯示錯誤。4S店不確定問題所在,表示需拆車檢查,但黃先生因新車不愿拆車。
![]()
4S店回應:或與燃油系統有關,協商解決后續問題
面對記者,義烏奔馳4S店售后經理表示,電腦診斷顯示可能是燃油系統相關問題,具體原因需采集數據才能確定。若達到三包條件,會盡快配合處理。經現場溝通,黃先生同意4S店進一步檢測。售后經理還承諾,對于可能產生的損耗和影響,會與黃先生協商解決。
![]()
那么問題來了,就目前黃先生遇到的情況,想要退換車能得到法律方面的支持嗎?
律馳駕道觀點
新車次日“趴窩”退換之爭:三大焦點厘清法律責任
本案中,車主黃先生與4S店之間的爭議主要圍繞故障的嚴重性認定、原因查明方式以及銷售方的告知義務三個方面展開。下面將針對這些核心爭議逐一進行法律分析。
一、故障性質認定:是否構成“嚴重安全性能故障”?
本案的首要爭議在于車輛出現的故障是否屬于《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即“汽車三包”規定)中規定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根據該規定,家用汽車產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內,因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費者可以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
黃先生的車輛在提車次日即出現油門無力、劇烈抖動、故障燈閃爍等問題,且經檢測顯示“燃油低壓回路壓力過低”等故障碼。這些癥狀直接影響車輛的驅動能力和行駛安全,很可能被認定為涉及發動機燃油供給系統的嚴重故障。若能證實該故障源于發動機主要零部件(如燃油泵、油路系統等)的質量問題,且發生在提車后7日內,則黃先生主張退換車的訴求將獲得有力的法律支持。反之,若故障被認定為一般性或偶發性問題,且可通過維修解決,則退換車條件可能不成立。
二、故障原因查明:“拆車檢測”的必要性與車主權益如何平衡?
第二個爭議焦點集中于查明故障原因的方式。4S店提出需拆解車輛進行進一步檢測,而黃先生因車輛為新車不愿接受拆檢。這一矛盾實質上是車主財產權、知情權與經營者檢測權之間的沖突。
從法律角度看,4S店作為銷售者和可能的維修方,有權對故障車輛進行合理檢測以確定問題原因,這是其履行三包責任的前提。然而,檢測手段必須是必要且合理的,并應盡可能減少對車輛價值的損害。對于新車,尤其是可能涉及退換車的情形,拆檢應作為最后手段。建議雙方可先通過讀取行車數據、進行外部檢測等非侵入性方式嘗試診斷。若確有必要拆檢,4S店應書面說明必要性、檢測范圍、可能后果,并就檢測后若確認屬于質量問題如何補償(如維修后貶值損失)或直接啟動退換車程序達成書面協議,以保障車主權益。
三、銷售方責任:提車時的異常提示是否構成告知或處理不當?
第三個爭議涉及提車當日已出現的異常情況——熄火時屏幕與故障燈全亮。黃先生曾向銷售提及,但未得到重視或妥善解釋。此情節可能影響對車輛交付時狀態的認定以及4S店的責任程度。
若該異常現象是后續嚴重故障的早期征兆,而4S店銷售人員未盡到合理注意義務,未進行初步檢查或記錄反饋,則可能被視為未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經營者應提供的真實、全面信息告知義務。這在后續糾紛中可能成為車主主張車輛交付時即存在隱蔽瑕疵、銷售方存在過錯的有力依據。盡管該情節本身不一定直接導致退換車,但會強化車主訴求的合理性,并在協商或調解中為車主爭取更有利的解決方案(如更快速地同意退換、承擔更多補償等)提供籌碼。
綜合上述分析,黃先生能否順利退車,關鍵在于故障是否被權威檢測認定為屬于“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且發生在三包規定的退換車時限內。當前,雙方應協同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公正檢測,明確故障性質與原因。在檢測過程中,應優先采用非破壞性手段,如需拆檢則應就后續處理方案達成清晰書面約定。同時,提車時的異常溝通記錄可作為輔助證據,用以評估4S店是否存在告知或處置不當。若協商無果,可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或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必要時通過訴訟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汽車法律糾紛,就找律馳駕道。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