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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汝耕
抗戰時,中華大地上曾出現六大漢奸政權,其頭目分別為滿州國溥儀、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王克敏、南京汪精衛、偽蒙疆聯合自治政府德王、冀東防共自治委員會殷汝耕、中華民國維新政府梁鴻志。
殷汝耕,號亦農,1883年出生于浙江余姚縣的名門望族殷氏家族;1904年官費留日,在日本鹿兒島第七高等學校造士館畢業后加入中國同盟會,隨黃興參加辛亥革命。1913年9月,“二次革命”失敗后,再赴日本,入早稻田大學政治科,曾兼任孫中山所辦中華政治學校翻譯、號稱“日本通”。
1916年,殷汝耕畢業回國,適值黎元洪恢復國會,被任為眾議院秘書;護法政府成立后,被委為駐日特派員。1920年,殷汝耕曾勾結日本特務在蘇北阜寧設新農墾殖公司;1925年冬,任奉系郭松齡軍外交處長,郭部倒戈失敗、殷汝耕逃往日本。
1927年的“寧漢合流”中,國民黨內派系斗爭激烈,蔣介石辭去國民革命軍司令職務,東渡日本;殷汝耕以中華留日學生會會長身份致詞歡迎,深受蔣的青睞,被任命為國民政府駐日外交特派員。此后,他代表蔣介石與日本密談。
1928年1月回國后,殷汝耕先后任上海特別市政府秘書、交通部航政司司長、陸海空軍總司令部參議、上海市政府參事,游走于各派軍閥中從事投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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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11月25日,殷汝耕(右)在偽冀東防共自治委員會成立典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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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東防共自治政府
殷汝耕的哥哥殷汝驪(曾任段祺瑞內閣財政部次長)因和他關系疏遠,并禁止眷屬往來(時汝耕已娶日女為妻),曾對陳銘樞說:“此弟品質極壞,只要有利可圖,他就能賣友,甚至會出賣民族。”
“一.二八”事變后,殷汝耕代表蔣介石同日本簽訂《淞滬停戰協定》。1933年3月,日軍大舉進攻長城各口,隨后喪權辱國的《塘沽協定》簽訂;協議簽訂前后,殷汝耕始終參與其事。《塘沽協定》簽訂后,整個華北門戶洞開,日本侵略者可以隨時進占冀察和平津。
1935年11月15日,殷汝耕為配合日本“華北自治”的陰謀,聯合冀東各地的一批親日分子致電宋哲元、韓復榘,攻擊南京政府內外政策,要求實現“華北自治”;隨后,成立偽冀東防共自治委員會,旋又改為“冀東防共自治政府”時,成為偽滿洲國之后的第二個在日本帝國主義卵翼下的漢奸傀儡政權;殷汝耕任政務長、主席,公然叛國投敵。
隨后,通州偽冀東保安總隊以張慶余、張硯田為首率部起義,殺死日本侵略者數百名,史稱“通州事變”。事變發生后,他因被懷疑“與起義軍串通”而被去職,日軍中也有人主張殺掉他。最后,以“對事件阻止不力”為由,被日本憲兵隊關押3個多月,之后被“無罪釋放”;他感激涕零,表示忠心為日本主子效勞。汪偽政權成立后,他應汪精衛之邀赴南京,先后擔任偽“全國經濟委員會特派委員”、偽“治理運河籌備處主任”、偽“治理運河工程局局長”等職,“獻策敵偽,修浚運河以便利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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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見下行文字
1940年4月,以汪偽政權全國經濟委員會特派委員的身份訪問東京的殷汝耕(前排中)在赤坂“錦水”料理店宴請早稻田大學時代的老師鹽澤昌貞(前排右三)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殷汝耕被捕,12月5日被收押于北平炮局胡同陸軍監獄,1946年6月26日被空運至南京、入押在南京老虎橋監獄。他自知必死,在獄中手抄《金剛經》留給親屬。
1947年7月,南京高等法院作出判決:“殷汝耕連續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處死刑,剝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外,沒收。”
1947年12月1日,高等法院檢查處對殷汝耕執行了槍決。走向刑場時,他忽而口念金剛經:“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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