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5歲獨身女子突發腦出血,求助遠房親戚簽字。不料,該女子病情加重,遠房親戚叫苦無門,網友問:名下有存款為什么不能救人?
近日刷到《上觀新聞》2025年11月15日發布的一篇報道,讓我有些難過:
2025年10月14日,蔣女士頭暈無法行動,向公司請假。
同事得知情況后,立刻上門看望,并把她送到醫院檢查。
經診斷,蔣女士有出血的癥狀,急需手術治療。
然而,蔣女士獨身一人,父母早已離世,就連姑姑、舅舅也都不在了,身邊沒有近親親屬。
那誰能替蔣女士手術簽字呢?蔣女士掙扎著翻遍了通訊錄,找到了自己的遠房表親吳先生。
蔣女士的奶奶是吳先生爺爺的親姐姐,兩人平日鮮有往來,僅每年春節能碰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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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電話后,吳先生立刻趕往醫院簽了字,還先墊付了3萬元手術費。
沒想到,蔣女士術后病情加重,變得神智不清,送進了重癥監護室。短短半個月醫藥費飆升至20多萬。
每天一萬多的開銷讓吳先生徹底慌了神,面對醫院不斷地催繳下,他只能表示無能為力。
之后,吳先生咨詢律師,律師告訴他:他與蔣女士沒有法定繼承關系,無權代為主張用其名下財產清償墊付醫藥費。
無奈之下,他求助了街道居委會。
居委會通過派出所聯系到蔣女士遠在蘭州姑媽的孩子。
然而,表親同樣也不是近親親屬,是否愿意承擔監護人責任,他們到現在還沒有答復。
居委會又試著聯系了蔣女士工資卡銀行和重疾的保險公司,想協調把保險賠付先轉到蔣女士的賬戶或醫院賬戶上,卻被告知居委會沒有這個權利。
幾番碰壁后,居委會決定主動承擔。目前正通過法院申請宣告蔣女士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再申請蔣女士的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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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在網上引發熱議,在眾多討論中,有兩個個觀點很扎心:“她為什么不結婚,如果她有個丈夫和孩子,就不會這么凄慘了。
另一個是:“她名下有財產為什么不能救她的命?”
“結不結婚”是否能衡量一個人的人生價值,甚至預判她的晚景凄涼嗎?
我們不知道蔣女士是什么原因一直沒有結婚:或許沒有等來靈魂契合的伴侶,或許是為了事業選擇了單身,又或許有家庭婚姻的陰影。
難道一個人不結婚就是原罪嗎?難道結婚就能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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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失獨的老人,曾響應號召只生一個,卻在晚年遭遇喪子之痛。
他們面臨的何止是精神上的創傷,還有更多的生存難題:
生病無人送醫,手術無人簽字,入住養老院無人擔保人,重病時床前空無一人……
同樣艱難的,還有數以千萬計的留守老人,他們的子女為了生計或為了理想遠走他鄉。
他們看似“有家庭”、“有關心”的老人,可關鍵時刻,遠方的兒女終究是鞭長莫及。
突發疾病時無人知曉,生病時同樣也無人照料,甚至連他們最后的時刻,子女也不能出面料理……
他們成了“有子女的孤島”。
更別提,那些被子女遺棄的老人,他們的生活更不堪設想。
難道“結婚生子”了,一輩子就有保障了嗎?
將一生的安全感,完全寄托在另一段不確定的人際關系上,本身就是一場豪賭。
我們這套以“家庭”為標準的社會保障與支持系統,已經遠遠跟不上時代的變化了。
在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選擇不婚或丁克,以及失獨、空巢家庭客觀存在的今天,誰能保證,這些人的今天不會是我們的明天?
因此,我們迫切需要的是構建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加大對獨身、失獨、留守人群的關懷,保障他們正常的生活需要。
比如:設立緊急醫療救助基金、簡化無親屬者的醫療流程、設立獨身人士社會關懷機制以及獨身人士特殊情況綠色通道。
個人也可以提前做好規劃,比如:辦理意定監護,預先指定信任的人或機構在緊急時刻代行權利。
結不結婚,是個人選擇,無關對錯。有了兒子,也不一定就有了保障,只有社會保障體系越完善,越便利,才會讓每個人生活有安全感。
你是否也思考過自己的未來?你遇到這樣的情況會如何去做?歡迎在評論區分享你的想法。
信息來源:上觀新聞2025年11月15日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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