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5日,柳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柳土交告字〔2025〕34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決定以網上拍賣方式出讓1宗地塊。
該宗地塊為航五路北面E-6-8地塊,出讓面積為 37077.12 ㎡,分為兩個小地塊。其中,地塊一用地面積 17796.94 ㎡,約合 26.70 畝,地塊二用地面積 19280.18 ㎡,約合 28.92 畝,以上 共計55.62畝。
該航五路北面E-6-8地塊土地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競買起始價為9450萬元,按最大容積率2.5計算,折合樓面地價約1019元/㎡。
需要注意的是,該地塊競得者要在柳北區躍進路南段西片B-1-11地塊范圍內建設一所小學。小學規劃總班級數為30班,用地面積為18629.39㎡,合27.94畝,學校土地以劃撥方式供應給競得人。
同時,該小學應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一年六個月內竣工,并在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將學校土地連同建筑等產權,無償移交給柳州市柳北區政府。且移交的學校資產價值不低于9500萬元。
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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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規劃指標和建設要求按國家有關規定和規劃設計條件執行。
上述宗地的競買起始價不包含辦理不動產登記的相關稅費。辦理不動產登記的相關稅費由競得人承擔。
上述用地內的樹木、綠化及原有管線(包括電力線及設施、通訊、自來水、排水、燃氣等)、人防設施、基礎設施的改造和遷移由競得人負責實施,并承擔一切費用。
出讓條件
(一)競得人負責在約定地塊躍進路南段西片B-1-11地塊范圍內建設一所小學,規劃總班級數為30班。 小學用地面積為18629.39㎡,合27.94畝,學校土地以劃撥方式供應給競得人,辦理用地手續的相關稅費由競得人承擔。
學校建設應符合學校規劃要求和相關建設標準規范要求,并應于簽訂本地塊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一年六個月內竣工,并于竣工一個月內向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政府申請驗收,在學校驗收合格后的一個月內將學校土地連同建筑等產權移交給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政府,政府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費用。
(二)競得人同意地塊按分期開發方式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和建設審批許可工作,具體為:競得人在付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如涉及分期交款利息和出讓金違約金的,亦需付清)后,可以申請辦理地塊一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
約定地塊的學校驗收合格并移交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政府前,競得人不得申請地塊二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待約定地塊的學校驗收合格并移交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政府后,根據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政府提供的學校移交證明材料,不動產登記部門再予以辦理地塊二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同時,在未完成約定地塊的學校移交前,競得人不得申請地塊二開工建設,相關部門不得辦理地塊二的建設審批許可工作。
(三)競得人需在簽訂本地塊土地出讓合同的同時,與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政府簽訂學校建設和移交監管協議,明確學校建設和移交的有關要求。
包括移交的學校資產價值須經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政府核定,核定后的學校資產價值不低于9500萬元,若低于9500萬元,競得人須向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政府補繳經核定的學校資產價值與9500萬元的差額費用;若高于9500萬元,政府不退還差額費用。
(四)若競得人未按時限要求完成學校建設和移交工作,地塊二由出讓人收回土地使用權, 競得人須無條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和權屬登記,對競得人不予以任何補償賠償。
(五)競得人負責在小學東側配套建設一條城市規劃道路,道路等級為城市支路,長度為300米,紅線寬度為20米。
道路建設應符合城市道路規劃要求和相關建設標準規范要求,道路驗收合格后產權移交給柳州市市政公用事業發展中心,政府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費用。
(六)競得人需在競得土地一個月內,與柳州市市政公用事業發展中心簽訂道路建設和移交監管協議,明確道路建設和移交的有關要求。
包括移交的道路資產價值須經柳州市市政公用事業發展中心核定,核定后的道路資產價值不低于600萬元,若低于600萬元,競得人須向柳州市市政公用事業發展中心補繳經核定的道路資產價值與600萬元的差額費用;若高于600萬元,政府不退還差額費用。
(七)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政府,權屬歸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政府所有。
(八)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政府,權屬歸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政府所有。
(九)嬰幼兒照護服務用房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政府,權屬歸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政府所有。
掛牌交易競價規則
該宗地不設底價,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時間為:2025年12月16日10時。
拍賣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的,轉入網上競價,通過網上競價確定競得人。
【來源/柳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九伍二柒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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