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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鰻財經》電鰻號/文
11月19日晚間,華夏幸福發布公告披露,公司收到債權人龍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申請人”)送達的《告知函》及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或“廊坊中院”)送達的《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通知書》((2025)冀10破申62號),申請人以公司未按期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備重整價值為由,向廊坊中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同時申請啟動對公司的預重整程序。
公司已收到廊坊中院出具的《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預重整通知書》((2025)冀10破申62號之一),決定受理對公司進行預重整。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11月17日披露的《華夏幸福關于公司被債權人申請預重整及重整暨法院受理公司預重整的公告》(公告編號:2025-067)。
公告還披露,近日,公司收到廊坊中院出具的《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書》((2025)冀10破申62號),依法指定華夏幸福司法重整清算組擔任公司預重整期間的臨時管理人,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11月18日披露的《華夏幸福關于法院指定公司預重整臨時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編號:202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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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媒體報道顯示,就在華夏幸福發布公告當日深夜,該公司現任董事王葳發聲,其對華夏幸福公告發布事宜完全不知情,華夏幸福未在公告發布前通過任何形式告知,并向其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電鰻財經》將繼續關注后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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