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你們的調解,替我省下幾千元的訴訟費用!”近日,在樂昌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許先生向樂昌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和人民調解員連聲道謝。這是樂昌人民法院入駐綜治中心后,“人民調解+司法確認”聯動機制化解矛盾糾紛的生動一幕。
2021年6月,許先生因生產經營向某銀行申請惠農貸款。雙方簽訂《農戶貸款借款合同(網絡版)》。貸款發放后,許先生生產經營遇上困難,未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償還貸款和利息。至2025年8月,許先生仍欠本息共計32萬余元。某銀行向許先生多次催收未果,雙方產生矛盾糾紛。
“有矛盾糾紛,到綜治中心。”許先生偶然看到的一則暖心指引,點燃了他心中的希望。于是,他向銀行工作人員提議通過綜治中心進行調解。二人一起走進了綜治中心。入駐綜治中心的樂昌人民法院工作人員接待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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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可以開展調解嗎?現在沒有錢還款怎么辦?”“不經過法院判決,有用嗎?萬一他變卦不還款怎么辦?”……雙方對法院工作人員說出了心中的疑慮。法院工作人員為他們一一解答,并詳細講述了“人民調解+司法確認”方式化解糾紛便捷、零成本的優勢。人民調解員可組織雙方開展調解,法院工作人員對調解協議內容進行指導,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雙方當事人可憑借調解協議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通過法院司法確認的調解協議與判決書一樣具有法律效力,若對方未按期履行義務,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許先生、某銀行同意通過該方式化解糾紛。
人民調解員了解了許先生與某銀行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的基本情況后,認為許先生雖然目前沒有資金足額還款,但可通過分期還款方式逐步還清款項。他建議雙方各退一步,就每期還款的時間、具體金額等事項進行協商。通過法院工作人員和人民調解員的釋法說理,雙方最終達成一致,并簽署了調解協議。
次日,二人到樂昌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樂昌人民法院當即受理,并于當天作出民事裁定書,確認雙方經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有效。“沒想到不通過法官斷案就能化解糾紛!困擾我多日的難題僅花了兩天就解決了,還不花一分錢!”許先生開心地說。
“法院+綜治中心,是司法力量與基層調解資源的深度融合。一站式化解矛盾糾紛,不僅降低了群眾的維權成本,更從源頭化解了矛盾糾紛,為建設平安和諧社會注入了強勁司法動力。”入駐綜治中心的法院工作人員表示。
來源: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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