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一批破產重整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典型案例,其中,韶關中院的“漢某木業公司破產重整案”入選。
漢某木業公司破產重整案
——跨省協調依法解除刑事保全措施,推動企業重整計劃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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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漢某木業公司是一家從事無醛纖維板生產的制造業民營企業,因經營不善負債4.5億元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
審理情況
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審查發現,該公司生產線完整,生產的纖維板無醛環保,具有資源再生利用、綠色可持續發展的核心價值,若進行清算,公司價值無法保留。為保障各方合法權益,法院指導管理人積極尋找投資人,嘗試通過重整程序盤活公司。經多番推介,公司最大債權人表示愿意注資1.14億元。重整計劃在多輪協商調整后,經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法院裁定批準公司重整計劃。
重整計劃裁定批準后,因實際控制人涉嫌合同詐騙罪,公司部分股權被省外異地公安局凍結,重整計劃被迫“中止”。為解困局,韶關中院多次電話釋明、函商和現場溝通,向當地法院、公安局充分闡明公司重整情況,協調解除對公司股權的保全措施。當地法院、公安局在明晰該公司情況及涉案財產性質后,解除了對其股權的凍結,重整計劃得以順利執行。通過破產重整,公司恢復了“造血能力”,優化了業務結構,實現了業績穩定增長,并與多家頭部家具品牌建立了穩固的合作關系。2024年,公司營業收入達2.5億元。
典型意義
本案中,韶關中院面對重整計劃批準后股權被省外公安機關凍結難題,多次與省外公安、法院溝通協調,努力化解重整計劃落地梗阻,為跨省協作破解破產程序中涉刑保全的難題作出了示范,是人民法院主動服務民營企業重整計劃執行、推動民營企業重整從司法程序上的成功邁向實質意義上的成功的范例。
來源: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編輯:肖聲揚
審核:陳東陽 劉昊
責編:羅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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