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1933年4月。一家律師事務所內,窗外游行隊伍的吶喊聲穿透墻壁,“元首萬歲!”的嘶吼此起彼伏。街道被納粹旗幟的赤色洪流吞沒,整座城市仿佛在狂熱的烈焰中灼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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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里,猶太律師漢斯·利滕的同行們凝視著攤開的《德國民法典》,指尖劃過第1條“人的權利能力始于出生”所蘊含的平等精神。他們剛接到通知:根據新法,猶太裔律師即將被系統性剝奪執業資格。鋼筆從無力的指間滑落,墨水在紙頁上暈開墨漬,如同法律的尊嚴正在這片土地上迅速消散。法律條文依舊清晰,可法律的靈魂,已然開始枯萎。
系統性清洗:法律被戴上“合法”的鐐銬
1933年4月7日,納粹政權上臺后僅兩個多月,《重設公務員法》正式頒布。這部法律如同一柄冰冷的手術刀,精準而殘酷地剖開德國法律界的肌體,其核心條款——“非雅利安人”須從公務員隊伍中清退——將猶太裔法律人視作“病灶”徹底切除。法官、檢察官作為國家公務員首當其沖,而律師雖屬自由職業,其執業資格亦被納入此法的延伸管控范圍。
清洗來得迅速而徹底。短短數周內,全德約2000名猶太裔律師(占總數的約16%)與數百名猶太裔法官、檢察官被驅逐出職業隊伍,他們的名字從司法名錄中被強行抹去,仿佛從未在法律史上留下過痕跡。
更可悲的是,本該捍衛法律公正與行業獨立的德國律師協會,不僅未發一聲抗議,反而搶先于政府行動,自行宣布禁止猶太會員出席任何會議。
不久后,這個曾象征法律人獨立精神的組織被迫解散,取而代之的是納粹一手打造的“德國律師陣線”,所有律師被強制納入。從這一刻起,律師不再是法治的守護者,徹底淪為國家極權意志的傳聲筒。
法律起初為參加過一戰的猶太律師留下了豁免條款(即“前線戰士條款”),這看似仁慈的規定,實則是納粹分化瓦解策略的陰險體現。
正如歷史學家米歇爾·斯托萊斯在其《德意志公法史》中所指出的,這種“例外”制造了猶太群體內部的不公與隔閡,有效地預防了統一抵抗陣線的形成。
然而,這僅存的一點“寬容”也在1938年徹底湮滅。當年通過的《第五號紐倫堡法案》全盤撤銷了所有豁免條款。
根據《關于猶太裔律師執業的規定》,猶太律師被全面禁止執業,僅能極少數人以“法律顧問”的身份為猶太社群提供有限咨詢,且不得為非猶太人代理。
到1938年末,全德近萬名律師中,僅剩172名這類受限的“顧問”,而此前猶太律師曾是數千人規模的法律界中堅力量。當這群最需要運用法律來保護自身族群的辯護者被剝奪了站上法庭的權利,德國的法律也徹底失去了為正義辯護的能力。
微光與湮滅:個體抗爭的悲劇
在這一過程中,并非所有法律人都選擇了沉默與順從。律師漢斯·利滕的事跡尤為悲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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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31年的“埃登舞蹈宮案”中,他就曾冒死申請傳喚時任納粹黨魁的希特勒出庭作證,通過犀利的盤問,試圖在法庭上證明納粹沖鋒隊的暴力行徑直接源于希特勒的授意,險些讓希特勒在法庭上名譽掃地。此舉使他成為納粹的眼中釘。
國會大廈縱火案后,利滕立即被捕,此后輾轉于索恩堡、哥倫比亞之家、達豪等多個集中營,遭受長達五年的非人折磨。他于1938年2月在布痕瓦爾德集中營不堪忍受,選擇自盡。他的抗爭如同一束微光,卻終究沒能照亮被極權陰霾籠罩的德國法治。
法理的墮落:為暴政披上“合法”外衣
納粹的恐怖不僅在于暴力,更在于其系統性地扭曲法律,為暴政披上“合法”的外衣。正如歷史學家理查德·J·埃文斯在《第三帝國的到來》中揭示的,納粹法學家們正瘋狂地為獨裁體制構建法理基礎。
最具代表性的法學家卡爾·施米特更是拋出其核心謬論:“法律不是規則,而是秩序,是具體的秩序……法律就是元首的意志。”
這番言論徹底顛覆了法治“規則至上”的本質,讓法律從公正的標尺,徹底淪為希特勒個人意志的延伸與注腳。
在納粹操控的“人民法院”中,這種墮落的司法達到了頂峰。
1943年2月22日,“白玫瑰”抵抗組織成員索菲·朔爾與她的哥哥漢斯被押上法庭。首席法官羅蘭·弗萊斯勒—— 一個身著納粹制服、以咆哮和羞辱被告人為樂的“絞刑法官”——全程咆哮著主導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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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打斷辯護律師的陳述,嘲弄被告人的信念,審判過程毫無公正可言。從被捕到被以“叛國罪”判處死刑并送上斷頭臺,僅僅相隔七天。
這場所謂的審判,不過是一場提前寫好結局的處決預演,而法律,則成了粉飾國家暴力的華麗布景。
平庸之惡:沉默的大多數與體制的共謀
然而最令人戰栗的,從來不是那些高聲咆哮的狂熱分子,而是無數普通法律人的沉默、妥協與主動配合。“我只是依法辦事”、“我只是在執行命令”,這些看似無懈可擊的借口,成了他們逃避個人道德罪責的擋箭牌。
他們埋首于浩繁的文件堆中,機械地撰寫剝奪公民權的條款、審核“雅利安化”的財產沒收令、簽發將無數人送入集中營的法律文書,竭力讓每一項迫害行為都披上“合法”的外衣。
他們自我麻痹:“我沒有親手殺人,只是蓋了個章而已。”可正是這一個個冰冷的印章,一步步為最終解決方案——種族屠殺——鋪就了暢通無阻的道路。
哲學家漢娜·阿倫特在報道艾希曼審判后,提出了著名的“平庸的惡”概念。她犀利地指出:“最大的惡,往往由那些從不思考、只是隨波逐流的人完成。”
這些律師并非天生的惡魔,他們中多數人只是想保住工作、維持家庭、在動蕩中尋求表面“正常”的生活。但恰恰是這種對個人安穩的執念,對系統不公的集體漠視,最終構筑起極權統治最穩固、也最可怕的基石。
如今再回望這段歷史,依舊令人難以釋懷。因為其中的邏輯,至今仍在世界某些角落回響:“體制如此,我能如何?”“規定就是這樣,我只能照辦。”
納粹德國的歷史至今仍在發出沉重叩問:當律師不再為正義辯護,當法官不再獨立審判,當法律不再以公正為最高追求,那么法律便不再是法律,不過是權力精心偽造的一張虛偽面具。
守住法律人的職業良知與道德底線,在任何時代都是守護人類文明、抵御黑暗吞噬的最后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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