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跨市縣活動申請已經批準了,外出時我一定遵規守紀,按規定報備行蹤,留存印證材料備查。”日前,貴州省貴陽市云巖區檢察院檢察官對社區矯正對象吳某進行電話回訪時,吳某告訴檢察官。
吳某是某林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犯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由于工作需要,吳某要經常外出聯絡客戶、實地考察等,吳某入矯三年來,已經獲批多次赴外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吳某的經歷只是一個縮影。近年來,為深入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切實解決社矯對象因正常工作生活需要經常性跨區縣活動的現實困難,云巖區檢察院立足法律監督職能,主動協同司法行政機關,積極探索并推動出臺了《貴陽市云巖區涉民營企業社區矯正對象赴外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管理辦法(試行)》,以分類管理、分級處置、簡便嚴謹、客觀公正為原則,規范有跨市縣赴外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需求的社區矯正對象依法請銷假跨市縣活動,將原來一事一請的模式,優化為一次申請、半年有效、定期報備、動態監管的模式,實現了從被動監管到主動服務、精準管理的轉變。自2024年1月以來,申請跨市縣審批通過41人90余次。
“社矯的初衷就是改造人,既要維護法律威嚴,又要彰顯人文關懷。”云巖區檢察院的辦案人員表示。“綠色通道”的開辟,為社區矯正對象外出從事經營活動“松綁減負”,讓更多像吳某一樣的社區矯正對象能安心改造,實現創收并回歸社會生活的雙目標。
來源丨貴州檢察
編輯丨劉巖
審核丨田驍
投稿丨tx3053911(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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