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記者樊曦、馮家順)記者12月25日從全國總工會了解到,全國總工會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聯合發布10個勞動法律監督“一函兩書”典型案例。
“一函兩書”制度是工會及相關單位為提醒用人單位落實好勞動法律法規,或糾正其違法勞動用工行為而適用相關文書的制度簡稱。其中“一函”指的是《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兩書”指的是《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建議書》。
這批案例突出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合法權益。各部門充分運用“一函兩書”,確保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有關勞動報酬、安全衛生、工傷保險等勞動權益受侵害案件得到及時高效處理。例如,聚焦“假外包真派遣”的用工亂象,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與北京市總工會通過協同運用司法建議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一函兩書”,督促某網絡科技公司糾治違法違規用工現象。
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既涉及法院通過司法建議,協同工會解決欠薪、農民工工傷保險待遇落實,也有檢察機關發揮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協同工會督促新業態企業規范勞動用工,落實職工勞動安全衛生、超齡勞動者工傷保險權益的案例。
同時,案例凸顯類案治理預防保護效果。例如,江蘇高郵市總工會發現,部分電池企業存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勞動者未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隨即向企業發函,并向市檢察院移送相關問題線索材料。市檢察院經初步調查后,將涉鉛企業勞動者社會保險缺失作為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立案,并向有關勞動執法部門提出檢察建議。
有的案例有效破解個體勞動者維權局限。例如,浙江省桐廬縣總工會與同級法院在工作中發現“超齡勞動者能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認定”存在問題。依托工會與檢察機關建立的線索移送機制,桐廬縣總工會代勞動者張某某向桐廬縣檢察院申請支持起訴,并向檢察機關移送案件線索,檢察機關認為申請人屬于提起訴訟確有困難的群體予以支持起訴,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合力保障超齡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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