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數字金融時代,銀行賬戶本是普通公民的“錢袋子”,卻屢屢成為電信詐騙“洗錢”鏈條的犧牲品。
2025年10月,河南新鄉(xiāng)原陽縣糧食商人孫先生賣出114噸小麥,收到28萬元貨款后,全家銀行卡瞬間被貴州警方凍結。起因?那筆錢竟是詐騙贓款。孫先生一家陷入困境:貸款無法償還、學費無處繳納、生意停擺。幸好媒體跟進,5天后賬戶解凍。
但這不是孤例,而是冰山一角,而像孫先生這樣能被媒體關注并最終挽回損失的則少之又少。類似“善意第三方”被卷入、賬戶被“隨意”凍結的悲劇,正頻頻上演,嚴重侵蝕公眾對法治的信任。
舉一反三,我們必須直面問題:反洗錢機制雖必要,卻不能以“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方式傷害無辜!
從孫先生說起:一筆“好生意”釀成噩夢
孫先生本是勤懇的糧食收購商,通過抖音發(fā)布短視頻攬客。2025年9月,一名自稱“孫志偉”的陌生買家主動聯(lián)系,報價高于市場價,交易順利完成——114噸小麥,28萬元到賬。孫先生還興沖沖發(fā)視頻慶祝“正常生意”。誰知兩天后,賬戶凍結。警方告知:資金涉電信詐騙洗錢。孫先生一家四口銀行卡全“躺槍”,生活陷入絕境。
經本地媒體和央視報道,事件發(fā)酵,貴州警方終于確認其“善意”,解凍資金。但孫先生感慨:“多虧曝光,不然錢貨兩空。”這起事件登上熱搜,暴露了詐騙分子“購糧洗錢”的新套路:偽裝專業(yè)買家,用贓款高價收購大宗商品,快速轉移貨物,留善意第三方背鍋。
孫先生的遭遇并非個案。2025年上半年,類似凍結事件層出不窮,受害者多為小商戶或個體戶,他們本想賺點辛苦錢,卻因一筆“意外之財”賠上自由和尊嚴。
舉例警示:錢貨兩空,權益何在?
回溯2025年6月,上海陳清在二手平臺出售106.45克黃金,標價8.34萬元。買家提前轉賬,交易順利。陳清交付黃金后,當晚銀行卡被河南新蔡縣警方凍結。原來,8萬元系12歲男孩翁某某被騙39.9萬元的部分贓款。陳清趕赴河南配合調查,警方排除嫌疑后解凍賬戶,但8萬元被司法劃扣返還受害人,黃金已落入詐騙分子手中。陳清錢貨兩空,損失慘重,只能求助律師援引《民法典》“善意取得”原則維權,卻難追回實物。
另一樁發(fā)生在2024年底的案子,雖稍早但警示意義不減:廣州張女士在煙酒店售出2萬余元香煙,買家王某用銀行卡支付。交易后,張女士賬戶被四川成都警方凍結,涉嫌“洗錢”。經查,王某系詐騙分子,其上游誘騙受害人劉某轉款。張女士被列為嫌疑人,移動支付全停。幸好寧海縣檢察院介入,認定其善意第三方,僅凍結涉案金額,并追回1萬元被劃扣資金。 但張女士仍蒙受數月煎熬,生意受阻。
再看2025年8月的一起新案:賈某朋友的銀行卡因涉嫌為電信詐騙提供資金服務,被公安機關凍結。賈某夫婦一同前往說明情況,卻陷入漫長調查。這些案例共通點顯而易見:詐騙分子利用二手平臺、社交App“引流”,鎖定急于成交的普通人;贓款經多層轉賬“清洗”,注入正常交易;警方緊急凍結雖追贓有效,卻往往“一刀切”,忽略善意第三方的即時救濟。結果?受害者不僅資金暫扣,實物(如黃金、香煙、糧食)難追回,還面臨信用污點和詐騙嫌疑。
根源剖析:機制善意,執(zhí)行“隨意”
為什么凍結如此“隨意”?根源在于電信詐騙洗錢手法的“升級”。
公安部數據顯示,2025年上半年,全國電信詐騙案件破獲超30萬起,涉案金額逾千億。其中,“跑分洗錢”占比高達40%,詐騙分子偏好糧食、黃金、手機等大宗商品交易:門檻低、物流快、追蹤難。 銀行和警方通過反洗錢系統(tǒng)監(jiān)測異常(如跨省大額轉賬),凍結是《刑法》和《反洗錢法》授權的“特別預防措施”,旨在阻斷贓款外流,保護最終受害人。
但問題出在執(zhí)行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明確規(guī)定:“采取反洗錢特別預防措施應當保護善意第三人合法權益,善意第三人可以依法進行權利救濟。” 法條本意良善:金融機構須評估風險、制定制度,僅凍結涉案資金;善意第三方可申請快速解凍,甚至獲補償。但現實中,跨省協(xié)作滯后、證據收集繁瑣,導致凍結期動輒數月。上海警方雖發(fā)起“線上凍結返還”行動,2025年已返還超億元,但基層執(zhí)行仍存“一凍到底”的慣性。更深層是數字鴻溝:普通公民難辨贓款,防范工具覆蓋不全,商戶忙于生計,無暇核查買家資質。
舉一反三,這不只是金融問題,更是法治公平的考驗。隨意凍結侵蝕公眾對銀行和警方的信任,放大“數字貧困”效應:小商戶資金鏈斷裂,可能釀成失業(yè)潮;家庭卡凍,孩子學費、老人醫(yī)藥費成難題。長此以往,反洗錢本為“護民”,反成“傷民”,豈非本末倒置?
而事實上,防范詐騙最需要的是從源頭抓起,譬如詐騙頭目陳志其之所以能建立龐大詐騙帝國的根源何在?他們是從何處獲得如此精準的電話和銀行卡等私密信息?他們何處獲得數十萬張中國電話卡?他們?yōu)楹文茉诰挼榘踩辉p騙且詐騙頭目還被賦以“慈善家”稱號?
呼吁變革:從“被動解凍”到“主動保障”
不能再這樣隨意凍結賬戶了!我們需要舉一反三,推動系統(tǒng)性變革。
首先,完善法律執(zhí)行:細化《反洗錢法》細則,規(guī)定凍結上限(如48小時內初步審查),建立“綠色通道”——善意第三方憑交易證據(如聊天記錄、視頻),24小時內可申請臨時解凍正常資金。其次,強化跨省協(xié)作:公安部可建全國反詐數據庫,共享資金鏈情報,避免“異地凍結”成常態(tài)。再次,升級公眾教育:推廣核查大額轉賬,銀行App嵌入“風險預警”功能;針對商戶,商會或政府辦“反洗錢”培訓,教辨識高價誘惑、陌生買家,但最最重要的,是要求有些國家協(xié)助端掉詐騙窩點,做到像韓國那樣強勢打擊。
對于善意受害者,需要引入補償機制:若凍結致經濟損失,善意第三方可獲利息補償或部分贓款分成(如上海公示案中,按比例返還)。 檢察院監(jiān)督作用應放大,如寧海縣案例所示,早介入早解凍,公權力雖然要保護受害者,但不能以犧牲其他善意第三方為代價。
反洗錢不是“零容忍”的鐵拳,而是平衡正義的秤:打詐護民,同時不誤傷無辜。
孫先生們是無數小人物的縮影,他們的遭遇提醒我們:法治的溫度,在于對弱者的溫柔。2025年已過大半,讓我們以新《反洗錢法》為契機,真正讓“權益保障”從紙面落到實處。否則,詐騙分子逍遙,公民寒心,誰來筑牢這道防線?
是時候行動了——不能再這樣隨意凍結老百姓的賬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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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江南君,一個路見不平一聲吼的老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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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寫點文字,思考點人生,管管閑事。
多年后,當后人問我對社會做了哪些貢獻時,我會自豪地說,面對事實,我做了誠實的記錄和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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