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情理主義道德哲學傳統綿延數千年,它注重“性與天道”的人性探求,形成了“情”為主、“理”為用的精神結構論,直接孕育了“情理交融”的精神境界。這對中國式現代化的精神文明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原文 :《挖掘中國情理主義道德哲學傳統的精神特質》
作者 |天津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郭衛華
圖片 |網絡
在充滿復雜性、悖論性和矛盾性的全球化進程中,中國式現代化走出了一條獨特的發展道路,它不僅追求物質文明的積累,更在扎實推動共同富裕的實踐過程中將“精神富有”置于核心位置。中國式現代化的這一根本特征并非無源之水,而是深深植根于中國綿延數千年的情理主義道德哲學傳統中。當前重新挖掘和闡釋中國情理主義道德哲學傳統的精神特質,對中國式現代化的精神文明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性與天道”的人性探求
中國情理主義道德哲學傳統始終以“性與天道”為依托:“性”是為了說明人的本性以及人的精神生活的展開過程,側重于對人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既相互依存又存在內在張力的文明進行探索;“天道”側重于從本體角度分析人的精神本源、精神本質問題。“性”與“天道”如何相連則完全依靠人“參贊化育”的道德主體性的挺立,其旨趣在于人的精神超越與境界提升,即“性”與“天道”的合一,這種合一包括主客合一、內外合一、知行合一和天人合一,它既是通過情感體認“天道”的道德實踐智慧,又是將倫理行為升華為生命藝術的審美體驗。
《中庸》開篇就提出“性與天道”的關系問題:“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也。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中庸》通過“天命-率性-修道”的縱向貫通與“中-和-中和”的橫向展開,將人性根源上溯于天,確立“宇宙生命共同體”意識,通過人文教化實現天性養護,在文明規范中成就自然天性,形成了中國情理主義道德哲學傳統的獨特精神特質,即天人互攝、情理交融。中國情理主義道德哲學傳統雖然強調人性源于天道,但是始終強調人的主體性、能動性的彰顯,認為宇宙的本質是“天地之大德曰生”,而人的責任就是通過道德實踐輔助天地化育,從“盡人之性”到“盡物之性”由內而外地成己成物,開辟了一條由內在誠明通向宇宙共生的精神躍升之路,其境界層級可被概括為“主體覺醒→生命貫通→宇宙共創”的三重飛躍。中國情理主義道德哲學傳統這種以“天人合一”為核心確立起的“贊天地之化育”的宇宙情懷在今天面對現代化進程所產生的諸多現代性困境時仍具有重要的價值啟示意義:在空間維度上,破除“人類中心”幻象,建立“仁者與天地萬物為一體”的生命共同體;在時間維度上,超越代際局限性,踐行“為萬世開太平”的永恒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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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情理主義道德哲學傳統在“天人之際”的框架內,將物質與精神、“情”與“理”經由人的道德主體性的挺立統合在一起。這一精神哲學傳統為現代人理解身心關系、超越物欲宰制、尋求生命的本真價值與意義提供了豐富的精神資源。
“情”為主、“理”為用的精神結構論
中國情理主義道德哲學傳統所界定的“精神”,既是主體性的覺醒,又是本體性的回歸;既要在情感發用中“致中和”,又要在修養中“復其初”。與西方哲學基于理性思維分析“精神”的結構要素不同,中國道德哲學傳統主要從“情”與“理”的辯證統合關系出發,形成了“情”為主、“理”為用、“理”在“情”中的精神結構圖景。
在中國情理主義道德哲學傳統中,“情”有情感和情欲之分。其中,情欲為道德哲學的規約對象,情感(主要是向善之情,典型理論是孟子提出的“四心”)成為道德的原動力。這一傳統將“情”作為道德原動力的精神哲學建構不是西方式的邏輯推演,而是基于人性經驗與道德實踐的體察,形成了一套以“情感自發-倫理自覺-天道貫通”為脈絡的獨特理路。如孟子以“經驗變先驗”(李澤厚語)的哲學建構方法提出“四心說”,以“四心”之首的“惻隱之心”(如見孺子入井而心生不忍、先王有不忍人之心而施仁政的德治思想)來證明道德行為源于情感本能,是人有了不忍的“情”,才有了情理相融的仁之“德”,仁之“德”落實于具體的實踐中,就有了仁之“行”。在“不忍”-“仁德”-“仁行”的邏輯中,“情”是觸發道德意識、挺立道德意志、落實道德行動的原初動力。
在中國情理主義道德哲學傳統中,“理”兼具雙重含義,既指本體意義上的“天理”,又指人在精神結構中具有本質性力量的理性能力。從作為人的理性能力的“理”的內涵看,與西方將理性置于本根地位的理性主義傳統不同,中國精神哲學傳統中的“理”不具有獨立性意義,始終與倫理、道德、向善之情相伴而生。在中國倫理型文化中,“理”的主要精神哲學功能是對“情”的倫理塑造和道德升華,從而體現了中國情理主義道德哲學傳統情理交融的根本性特征。在“情”的“情欲”義上,“理”的文明功能是以“理”導“欲”、以“理”節“欲”。在“情”的“情感”義上,“理”的功能是對“情”的調節:情感未發時,含攝天理(性);情感已發時,合理即為道德(情之正)。“理”對“情”的調節疏導以道德理性為引導,推動情感實現合理表達、適度升華、融入社會倫理秩序,最終達成“情”與“理”的動態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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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情理主義道德哲學傳統中,“情”為主、“理”為用、“理”在“情”中的精神結構,既避免了“情”的泛濫失序,又防止了“理”的僵化冷漠,最終在“天理人情”的統一中構筑起兼具人文關懷與倫理秩序的道德世界。這種動態平衡的智慧至今仍為處理個體情感與社會規范的關系提供著重要啟示。
“情理交融”的精神境界論
中國情理主義道德哲學傳統通過“性與天道”、“情”為主、“理”為用的精神建構邏輯,直接孕育了中國情理交融的精神境界觀。“情理交融”的精神境界觀超越了“情”與“理”的二元對立,將道德理性內化為生命本能,使情感表達自然契合天理人倫,最終實現個體生命與宇宙秩序的和諧統一。這種精神境界觀既強調向內超越的精神修養,又強調“天下一家”的濟世情懷。
中國情理主義道德哲學傳統將情感與理性作為精神世界的兩大基本構成要素,其主張以“情”為主、以“理”調“情”、“理”在“情”中,始終強調“情”與“理”的融合統一,道德實踐雖然離不開遵守道德原則規范的理性能力,但是需要通過情感體認天理,而非壓抑情感。這一傳統將道德實踐、情感體驗與精神超越融為一體,以“孔顏之樂”為典范,構建了一種內在超越式的精神自由境界。在中國情理主義傳統中,“樂”并非簡單的情緒快樂,而是道德主體在充分實現其本性時達到的情感與理性、個體與宇宙、自由與必然的徹底和解。它既是倫理的,又是審美的;既是現實的,又是超越的。中國情理主義道德哲學傳統追求的精神境界注重生命個體內在的情感愉悅和精神充實,但是這種情感體驗不是脫離現實的抽象自由,而是始終深深扎根于現實生活世界,于日用倫常中彰顯精神之超越性,正所謂“極高明而道中庸”,超越并非脫離現實的玄想。中國情理主義道德哲學傳統始終以“關系”為本位,構建了一條由近及遠、推己及人的道德實踐路徑。這一傳統將家庭倫理與社會關懷緊密結合,形成了獨特的“差等之愛”與“普遍仁愛”辯證統一的濟世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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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情理主義道德哲學精神境界觀具有積極入世的品格,將個人的精神超越融入經世致用中,是個人精神追求與實現社會價值的有機統一,既有“極高明”的精神境界,又有“道中庸”的濟世情懷。這一精神境界觀是中國的一種傳統智慧資源,我們可以對其進行創造性轉化,從中汲取獨特的文明智慧,以服務現代社會,這正是中國情理主義道德哲學傳統的精神哲學價值所在。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國情理主義道德哲學傳統的創造性轉化研究”(20BZX121)成果]
文章為社會科學報“思想工坊”融媒體原創出品,原載于社會科學報第1975期第5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本期責編:程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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