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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蔡壘磊
最近熱搜上總掛著辛芷蕾和張頌文的新電影《日掛中天》,而我又沒有時間去電影院看,于是就去了解了一下劇情梗概——得虧是小號,我就不詳細看完原片再寫了,有個有意思的觀點跟大家分享。
劇情大概的意思是女主肇事逃逸了,男主幫她頂罪,坐了好幾年的牢。出獄之后男主去醫院看胃癌,意外遇見了去孕檢的女主(期間交往了另一個已婚男人),然后就有了一系列基于愧疚,想要補償而引發的狗血故事。最后男主決定放手,而女主經歷了一系列來自生活與精神的重擊之后,選擇將男主刺死。
我們從小接觸的正能量教育里,有一筆非常濃墨重彩的,就是互相犧牲——如何表達相愛呢?就是你為我,我為你,你為我犧牲,我也為你犧牲,都是不顧自己,只顧對方的那種。相較而言,西方的那種人與人之間的邊界感,常常被我們解讀為自私,冷漠。
但是這樣的文化,常常讓我們的情感陷入扭曲,虛偽,日常充滿了各種表演——即有的時候我明明不想這樣,但社會要求了我只能這樣做。這是一種無形的壓力,即你不這樣做,就不是一個合格的人,于是道德在我們這里,往往會成為“被道德”,成為群體綁架個體的武器。
男主應該給女主頂包嗎?從這第一步開始,就錯了。當你去幫助別人承擔他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時,你就對對方造成了某種綁架和束縛,關系就開始變得不舒服了。即對方可能接收到了你的恩惠,但在我們的文化里,沒有白白接受的恩惠,它帶來的往往是束縛,即女主在接下來的時間里,是沒有自由選擇權的,她不可以和其他男人在一起,她不再是一個擁有完整人格的人,她的選擇里,必須要以男主的利益為最優先,否則就會接受良心的責備。
夫妻關系也好,親子關系也罷,我們常常會遇到一些自我感動式的,不計成本的付出者,這些人帶來了恩情,也帶來了鐐銬,讓接收方無法保持自身主體的完整性。所以首先,要遠離這種對我們比對自己還好的付出者,我們不能去接收這樣的恩惠,否則后面就會越來越窒息;其次,我們一定要避免成為這種自我感動式的人,人必先對自己最好,然后才能分出一部分對別人好。而且但凡對別人好,一定是保全自己利益的前提下,是有限制的,是克制的,有富余的情況下,才能“順手”對別人好,而不能是特地舍棄了很多東西去對別人好,不管什么關系都是一樣,否則就會剝奪對方的部分主體性,讓對方感受到相處的壓力。
女主最后意識到她無法一輩子戴著這樣的鐐銬生活,刺了男主,結束了精神折磨。但這是最優解嗎?的確,她當初就應該自己承擔后果,不應該接受男主的犧牲,但如果另一個人不經你同意,自己就去犧牲了呢?或者一個人當時基于害怕,又或者小孩子無法獨立生活,所以接受了來自伴侶或者父母的巨大恩惠,難道只要不一輩子回報,只要對方對回報感到不夠,還不夠,那就得一直回報,或者一直受到良心的責備嗎?
不是的,其實只要女主想開了,這題也就解開了。即一個人可以從任何時候開始“想開”,而不必顧及之前接受過別人多少恩惠。人是不必然要去回報的,也是可以不顧及任何人的指責與綁架,直接拿回自己所有的主體性,重新開始生活的。
那你說,這樣的規則,犧牲者豈不是很不值?你犧牲如果在計算值不值,本身就不叫犧牲了,叫投資,那讓你血本無歸也是很正常的。所以你一開始在期待回報的所謂犧牲,已經是不對的了,那讓你受點懲罰也是正常的,誰讓你犧牲的?你從一開始就做錯了。
回報,是沒有標準的,所以回不回報都是可以的,不必感到愧疚。很多時候我們只是自我束縛在一些別人框定的所謂社會潛規則里,而其實做人,本就是沒有這樣的框架的。我們可以自由地做自己,可以從現在開始,就不綁架他人,不過度地對任何人好,也不接受任何來自別人的綁架,哪怕別人是因為過去讓你獲益的事情而綁架你,我們也不必然要還。
就是這樣,就從此刻開始,做一個有完整主體性的人。
(完)
我是蔡壘磊,感謝你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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