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優酷、TVB聯合出品《新聞女王》第二季,延續第一季熱度,開播即破5200平臺熱度,女主播文慧心轉換賽道,在自媒體干得風生水起,與老東家星空電視臺在新聞領域競爭,看點十足,再次點燃職場劇討論熱潮。而劇集中星空電視臺為了收視率,鉆法律空子,用AI合成去世主播梁景仁、離職主播文姐的肖像與聲音播報新聞的情節,既是戲劇沖突的高潮,又戳中了AI科技快速發展語境下的法治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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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季口碑爆棚,被稱為“職場爽感”與“專業質感”的“猴賽雷”。
《新聞女王》第一季成為2023年TVB臺慶黑馬,《新聞女王》及其參演演員共獲得23項提名,佘詩曼因飾演文慧心一角深入人心,成為最佳女主角、三料視后,打破紀錄。該劇橫掃獲TVB頒獎禮八項大獎。核心口碑有兩點:一是真實刻畫新聞職場的專業生態,從線索挖掘到直播博弈,細節滿滿且節奏緊湊,讓觀眾感受到新聞人的職業堅守。二是成功塑造以文姐為核心的女性群像,打破職場劇的懸浮套路,用實力與智慧的較量取代狗血劇情,收獲了“職場爽劇天花板”的評價。毋庸諱言,這種對職業精神與人性復雜的平衡探討,為第二季的回歸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與觀眾期待。
二、第二季AI主播的倫理困境與現實警示
第二季一開場,便直戳人心。梁景仁因報道災難主動救人犧牲,星空電視臺把追悼會變為各方人物亮相贏得流量的秀場,離職的文慧心則孤身一人默默在梁景仁犧牲的溝渠獻花悼念。之后,文慧心改變賽道,投身自媒體創業,并以挖掘真相的新聞人的專業精神贏得投資,并贏得市民的尊重和愛戴。而老東家星空電視臺空降古肇華為總監后,這個唯利是圖、只懂拉廣告賺錢的門外漢,為了收視率和流量,鉆法律空子,用AI合成去世主播梁景仁、離職主播文姐的肖像與聲音播報新聞,一時間,占了先機,讓文慧心疲于維權和掉粉。
劇中文姐的維權困境,本質是技術創新與法律滯后的矛盾,但我認為,結合現行法律與司法實踐,AI主播侵權并非無據可依,核心可從三方面界定。
肖像權侵權。星空電視臺未經文姐本人同意、未經梁景仁家屬的同意使用其肖像,就是侵權行為。他們入職時與公司簽訂的勞動關系法,不能涵蓋去世后和離職后公司仍擁有使用其肖像權的權利。根據我國《民法典》,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劇中星空電視臺未經許可使用文姐和梁景仁的肖像,明顯構成侵權,即使他們已經離職或去世,文姐本人和逝者近親屬仍有權依法維權。
聲音權益侵權。《民法典》首次明確對自然人聲音的保護參照肖像權保護有關規定。AI技術模擬文姐和梁景仁的聲音,未獲授權,同樣構成侵權。同理,其本人和近親屬仍有權依法維權。
人格權與名譽權的潛在侵害,這一點比較復雜,但是AI生成的虛擬主播被用于播報與文慧心本人觀點相悖的內容,或是在不恰當的語境中出現,對當事人的聲譽造成損害。其本人仍有權依法維權。
劇中星空電視臺的AI虛擬人梁景仁和文慧心出現在主播臺并播報新聞,足以讓觀眾誤以為是文姐與梁景仁本人,完全滿足可識別性要求。未經授權的AI合成使用,即便用于新聞報道,也需滿足公益性與手段合法性,劇中電視臺為爭奪收視率的商業行為,顯然不符合合理使用的例外,手段更不合法。
《新聞女王》第二季文姐轉戰自媒體賽道,繼續秉持新聞專業主義精神,卻在維權路上遭遇AI技術帶來的全新挑戰。這一看點,具有AI快速發展語境下人類面臨普遍困境,因而可以說,劇集與時代同頻共振,是對AI主播的倫理困境與現實警示,既新穎又很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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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新聞女王》第二季通過戲劇沖突,像知更鳥發出預警,提前向我們展示了AI技術可能帶來的倫理挑戰。杜絕AI成為混淆真假、侵犯權益的幫兇,健全法律法規,讓AI在多領域發揮正面價值,幫助人類提高效率,方便生活。(王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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