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僅49歲的王秀珍被拋尸在石頭縫,兇手竟然是一直熱心參與尋找的熊伯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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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3日,家住貴州省黔西市定新鄉慶祝村(現名堡堡寨村)王秀珍
像往常一樣背著草簍、手握鐮刀,穿著綠色雨鞋,戴著遮陽帽,出門準備割草。
這是王秀珍家里監控留下王秀珍最后的畫面,從此之后,王秀珍就再也沒有回來。
警察和家屬都展開了大規模的搜查,大家都以為王秀珍是意外走丟的,
但是之后不久就發現王秀珍已經被殘忍殺害,尸體被藏入石頭縫中。
而兇手就是“熱心”參與搜尋的“伯伯”——熊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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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珍和熊某的關系
王秀珍的丈夫、兒子全都外出打工,因此家里只有她自己一人長期居住。
而嫌犯熊某則是王秀珍二嫂的同居男友,自從王秀珍丈夫的二哥去世后,
熊某便和二艘一直同居,時間這么久,而且兩家之間僅僅只有兩三百米。
兩家住的近,再加上一些關系,算得上是半個親戚,平常王秀珍的孩子還會叫熊某“熊伯伯”
根據熊某供述,兩人最開始沒什么關系,直到2021年,前往被害者家中幫忙宰牛,兩人才有了聯系方式。
警方根據調查,發現被害人手機內有與熊某197條的電話通話記錄,
僅2023年5月一個月,熊某就向被害者打了五十多個電話,但是皆未被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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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的絕望
最早發現被害者失蹤的是被害者的妹妹王秀英,
案發之后,王秀英曾多次撥打被害者的電話,但是始終無人接聽。
擔心姐姐出事,王秀英就趕忙將事情報告給了被害者的次子楊舟。
楊舟通過查監控發現母親自從7月3號外出務農之后,就再也沒有回來。
楊舟擔心母親出事,就委托親戚到家看望母親,但是院子里只有被餓死的雞和快要餓死的豬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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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之后就趕緊報案,隨后十幾天,大家就圍繞著村的周邊山林、山洞等地方尋找,但是均沒有發現被害者的痕跡。
起初大家以為王秀珍可能只是務農時候摔倒或者迷路了,因此才沒有回家。
但是隨著案件的深入,越來越多的疑點浮出水面。
家屬這才懷疑被害者可能已經遭遇到了不測。
第一個疑點就是被害者失蹤當天背的背簍、鐮刀被人送到了門口,
通過調查監控就發現,此人完全躲著監控,監控什么都沒有拍到
只能看到一個模糊的黑影趁著夜色悄悄將這些東西放在了門口。
家屬最初以為王秀珍可能只是摔倒或者迷路了。
隨著搜尋的深入,家屬開始懷疑,受害者可能已經遇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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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現身:熊某的“熱心”搜尋
隨著事情的鬧大,不少村都自發的參與到尋找被害者的隊伍中去,
熊某也不例外,為了不讓大家發現在記得藏尸地,他自告奮勇的前去那邊勘察。
據被害者兒子透露哦,搜查的時候,還在一個埡口碰到了熊某,
當時熊某面色如常,還能和他招呼。但是那附近就是熊某藏尸的地點。
真正讓熊某露出破綻的是被害者家屬楊舟遲遲找不到母親,便想到了用做法的方式看看能行嗎
于是楊舟就找來了一名道士來到家里做法,道士當時推測出被害者已經遇害和死因。
還拿出一碗水,請村民圍觀,所有人都湊了上去,只有嫌犯熊某離得遠遠的,不靠近道士。
之后熊某的精神狀態就越來越差,和熊某共同生活的女子告訴警察,
熊某那段時間的確不正常,回家要不倒頭就睡,要不就坐在爐子邊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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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還有一個關鍵線索,被害者的手機曾經被打開過。
熊某打開了被害者的手機,但是因為不知道密碼,所以之后又關機了。
而剛好這個時候被害者的丈夫曾打電話給被害者,雖然打通了,但是沒人接聽。
不過這也能讓警方確認手機信號就在被害者家里附近。
7月20號,黔西市公安局于以王秀珍被拐賣案立案偵查,7月26日將熊某捉拿歸案。
熊某承認殺害了被害者,供述了殺人、埋尸、毀證的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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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經過:作案細節
2023年7月3日,被害者像往常一樣外出割草,但是在割草的地方遇到了熊某。
熊某供述當初喊被害者去別的地方坐一坐,不過被害者拒絕了他,
之后熊某就開始質問被害者為什么拉黑他,并且強行拉被害者的手,
甚至隔著衣服摸被害者的身體,均被被害者拒絕,甩開。
于是,熊某惱羞成怒,趁著被害者彎腰割草的時候,從后背趁機勒死被害者。
并且,在被害者倒地之后,擔心被害者沒有死亡,再次對其勒頸,長達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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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黔西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的鑒定報告顯示,
受害人頸部右側發現13.0cm x 4.0cm的半環形皮膚變黑,
且有0.8cm寬的條狀皮革樣變化,左側舌骨大角骨折,
死因就是暴力勒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另外,熊某行兇之后,沒有著急離開,反而不慌不忙的割草和銷毀證據。
熊某先用枯枝將被害者的尸體蓋住,又將被害者的手機與手機卡分離,
割完草之后,又將被害者藏到在竹林巖石下,隨后返回家中,裝作無事發生。
第二天還找理由上山,將被害者衣服脫光進行焚燒毀證,
又將被害者尸體仍在一處石旮旯,用兩塊巨石壓住尸體,填土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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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的審判與家屬的反應
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23年11月對熊某作出了判決,
一審判決書顯示,熊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沒有異議,
但是其辯護人提出,熊某是初犯,并表示其認罪悔罪,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采納了這一辯護意見。
不過法院認為,熊某故意非法剝奪了王秀珍的生命,
導致其死亡,構成故意殺人罪。
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罪名成立。
考慮到熊某的犯罪情節極其惡劣、手段殘忍,且犯罪后果特別嚴重,依法應判處死刑。
然而,鑒于熊某在被抓獲后如實供述了罪行,并協助警方找到被害人尸體,
對案件偵破起到了關鍵作用,法院認為可以不立即執行死刑。
2024年7月30日,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熊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但是畢節市人民檢察院不服判決,提請抗訴。
剛剛我們也能看到,熊某在做案之后沒有任何補救措施,既沒有報警,也沒有告訴被害者家屬,
還掩蓋了犯罪現場,毀尸滅跡。甚至還存在誤導行為,耽誤警察查案。
并且被害者并無任何過錯,熊某也未對被害者家屬進行賠償。
被害者家屬也完全不諒解嫌犯,檢察院認為熊某應當立即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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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審與家屬的堅持
2025年6月,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二審。
但是二審判決仍然維持了一審的判決,
即熊某仍然是維持死緩,但是二審將熊某對對偵破案件起到“重要作用”,糾正為“起到一定作用。
熊某行為惡劣,殺害被害者,還將被害者手機、尸體全都藏匿起來,可以判處死刑。
但是熊某被逮捕后,認錯態度良好,并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找到了被害者尸體。
可以判處死緩,但是之后應當應限制減刑。
但是家屬對這一判決仍然不滿,家屬認為熊某犯罪動機極其惡劣,
熊某承認的拒接電話的殺人動機不過是性侵未遂殺人的借口。
并且熊某已經明確承認了兇前對受害人實施過“摸胸”的強制猥褻行為,
但是這些行為都沒有在判決中體現。
家屬認為,法院在判決中放大了對于熊某的“悔罪”情節,
從而忽視了熊某的犯罪動機和行為的惡劣程度。
并且熊某的坦白也是在警方掌握了大量證據之后迫不得已的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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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家屬提出了再審申請,申請撤銷二審判決,
并要求對熊某追加強制猥褻罪的處罰。
2025年9月12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家屬的再審申請。
目前案件仍在受理中,被害者家屬希望能得到一個公正的裁決,
嫌犯熊某能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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