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辛會珍 編輯:馮曉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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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學而》中有“入則孝,出則悌”,意思是說一個人在家里尊敬父母,愛戴兄長,那么他到了社會上也一定可以謹慎處事,有禮有節,像對待父母兄長一樣對待領導和朋友。
孝行也被我國古代社會列入法典,比如古代官員的父母死后,要暫時棄官回家守孝,并且一守就是數年,守孝期間要素衣、素食,也不能有歡娛活動,名為丁憂。宋代官員有三年守父母喪(丁憂)之制,丁憂期內,須解官持喪服。喪期滿復職稱“服闕” ,如喪期未滿,朝廷特許或特詔復職者,稱“起復” 。 “起復”任事之后,該官員 官銜前系“起復”二字。 宋時江州(今九江市)岳飛家族丁憂事,有“服闕”,也有“起復”。
岳飛江州丁憂,三道詔書起復
紹興六年(1136)三月,岳飛很忙,很痛。先是朝廷貌似有意北伐收復中原,任命他為湖北、京西路宣撫副使,還是副職主持工作。十二日,都督府急令岳飛奔赴襄陽。二十六日,岳母姚氏軍中去世。岳飛三天水漿不沾,哭紅了雙眼,與兒子岳云等“跣足扶櫬”,從鄂州(今湖北武昌)徒步前往廬山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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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像( 明代繪,帝后祭祀歷代功臣用,清代轉移南薰殿藏 )
臨安(今杭州)朝廷,宋高宗與宰相趙鼎分別獲悉姚氏的訃報。趙鼎深知岳飛至孝,立即按例通過樞密院于四月初七、初接連發文讓他起復,同時請高宗下《起復詔》。據趙鼎給高宗的《乞起復》奏札,“緣初八日歇泊假”,由于恰巧休假,故而請高宗“初九日降制”。第一道《起復詔》四月初九發出。高宗肯定想到了岳飛會抗辭,所以自己先說了“無用抗辭,即祗舊服。”勿要再上奏推辭,即刻遵從舊例起復:
比閱軍中奏,知卿奄遭內艱,倚注之深,良用震怛。然人臣大義,國耳忘家,移孝為忠,斯為兩得。已降制命,趣卿起復,卿宜體幾事之重,略常禮之煩,無用抗辭,即祗舊服。乘吏士銳氣,念家國世讎,建立殊勛,以遂揚名顯親之美,斯孝之至也。故茲親筆,諒悉至懷。付岳飛。(御押)
朝廷來使帶著御賜抵達廬山時,岳飛準備以孝服謝恩,使者堅決不同意。岳飛在這之前扶靈還沒到江州時就已經上奏表說自己靠月俸的余錢,足以辦齊喪事所需,懇請高宗停止特賜方才心安,有《辭母亡格外賻贈及應辦喪事奏》:
草土臣岳飛狀奏:臣準御前金字牌遞到尚書省札子二道,奉圣旨,岳飛母身亡,已降指揮起復,于格外特賜銀、絹一千匹、兩,令戶部支給。所有葬事,令鄂州協力措置施行。臣上荷圣恩,唯知感泣。契勘臣今般挈家屬,扶護母喪,已至江州瑞昌縣,擇定江州界營葬。臣以月俸之余,粗足辦集,所有上件恩數并格外賻贈,伏望圣慈併賜寢罷,庶安愚分。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岳飛接到尚書省命他起復的密劄,立即上了《乞終制劄子》,奏表中歷數少年喪父寡母撫育艱辛,金軍侵擾母子分離痛楚,母親生病未能侍奉在測愧疚,最后道出“矜憐余生,許終服制”的渴望。《乞終制劄子》:
草土臣岳飛札子奏:臣今月十二日至江州瑞昌縣界,準樞密院奏:‘勘會岳飛丁母憂,已擇日降制起復,緣目今人馬無人主管,及見措置進兵渡江,不可等待,奉圣旨,先次行下,岳飛特起復,仍日下主管軍馬,措置邊事,不得辭免。’伏念臣孤賤之跡,幼失所怙,鞠育訓導,皆自臣母。國家平燕云之初,臣方束發,從事軍旅,誓期盡瘁,不知有家。自從陛下渡河以來,而臣母淪陷河朔,凡遣人一十八次,始能般挈,得脫虜禍,驚悸致疾,遂以纏綿。臣以身服戎事,未嘗一日獲侍親側,躬致湯藥之奉。今者遭此大難,荼毒哀苦,每加追念,輒欲無生。而陛下恩眷有加,即命起復,在臣么微,固深銜戴。然臣重念為人之子,生不能致菽水之歡,死不能終衰绖之制,面顏有靦,天地弗容。且以孝移忠,事有本末,若內不克盡事親之道,外豈復有愛主之忠。臣已般挈扶護前來,欲于江州或南康軍界營葬。伏望圣慈矜憐余生,許終服制。取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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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母墓 作者2017年2月攝于九江市柴桑區
岳母落葬廬山后,岳飛入住廬山名剎東林寺,準備守三年之喪。他再次辭謝贈銀《辭格外賻贈銀絹札子》:
草土臣岳飛札子奏:比蒙圣恩,以臣母身亡,特賜銀、絹一千匹、兩,即具懇免。今月初一日,準御前金字牌遞到尚書省札子,奉圣旨,不允。伏念臣遭遇圣眷,過于山岳,感激之心,惟極涕泗。今已安葬了當,種種辦集,皆自陛下恩被之所及,所有前項銀、絹實難重疊祗拜,伏望特賜寢罷。取進止。
此時樞密院要求起復任職的劄子金字牌遞從又到江州,岳飛再上《乞終制第二劄子》:
草土臣岳飛札子奏:“準樞密院札子,勘會臣母魏國太夫人姚氏身故,已降指揮起復,仍日下主管軍馬職事,不得辭免,仍具已供職月日聞奏。臣契勘除已具辭免奏聞外,伏望圣慈檢會所奏,特許臣終制。取進止。”
后來岳飛還有言辭更懇切,訴求仍不變的《乞終制第三札子》,“今既眼目昏眊,又不能身先士卒”:
草土臣岳飛札子奏:近于四月十二日具奏,辭免起復檢校少保、武勝、定國軍節度使、湖北、京西路宣撫副使。今月初一日,準御前金字牌遞到尚書省札子,奉圣旨,不允,令學士院降詔,仍不得再有陳請。依已降指揮,日下主管軍馬,措置調發,不管少失機會者。伏念臣叨荷圣恩,實倍倫等[插圖],惟期盡忠,庶圖報稱。緣臣老母淪亡,憂苦號泣,兩目遂昏,方寸亦多健忘,自揆余生,豈復尚堪器使。非敢獨孝于親,而于陛下不竭其忠,正謂災屯。如此,不能任事。況臣一介右列,若學術稍優,謀略可取,亦當勉強措置調發。臣于二者俱乏所長,今既眼目昏眊,又不能身先士卒,賈作銳氣。茍不罄瀝血誠,披告陛下,則他日必致顛躋,上辜委寄。伏望睿慈俯察孤衷,許臣終制。取進止。
高宗在岳飛如此一而再,再而三懇請守制后,下了第三道《起復詔》,軟話硬說,軟硬兼施。國家艱難之際,正是用人之時,你不是一直想收復中原?下圖中曾亮相2008年西冷秋拍的拍品,即宋高宗手敕岳飛《起復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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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 趙構賜岳飛《起復詔》(圖片源自網絡)
三年之喪,古今之通禮也。卿母終天年,連請守制者,經也。然國事多艱之秋,正人臣干蠱之日,反經行權,以墨缞視事,古人亦嘗行之,不獨卿始,何必過奏之耶。且命練兵襄陽,以窺中原,乃卿素志。諸將正在矢師效力,卿不可一日離軍。當以恢復為口,盡孝于忠,更為所難。卿其勉之。
款識:紹興六年五月二十八日,皇帝書賜岳飛。
歷代幾十個名人提拔,其中乾隆五十八年官杭州府臨安縣知縣桐城汪志伊跋文中有廬山字:“廬山刻不忘中原,盡孝于忠豈待言。可惜精忠無用處,空教三字獄成寃……”
收到這道起復詔后,岳飛中止守墓,下了廬山,重返鄂州。為了寄托自己的孝心與哀思,他木刻了母親像,行“定省之禮如生時”。起復后在升任太尉前岳飛均用“起復檢校少保、武勝、定國軍節度使、湖北、京西路宣撫副使、兼營田使臣岳飛狀奏”。
岳珂丁憂江州,兩部著作完工
岳珂,字肅之,號亦齋、東幾,晚號倦翁,岳飛第三子岳霖之子,歷任戶部侍郎等官職。文學家、史學家,富收藏,精鑒別,工書法,一生著述甚多。
岳飛的冤案被宋孝宗平反之后,岳霖盡力搜羅到了包括宋高宗親筆御札的相關資料,他還“訪于遺卒”,請國子博士顧杞整理出了岳飛傳記的草稿。岳霖去世后,其子岳珂繼承父親的遺志,至宋寧宗嘉泰四年(1204)四月整理岳飛遺文,上《徼進奏狀》呈寧宗,同時以副本分送宰執、臺諫諸官。
嘉泰五年五月二十一日,宋寧宗下詔追封岳飛為鄂王。宋寧宗嘉定十年(1218),岳珂將上述文字,另加《天定錄》三卷,在嘉興府刻版印刷,取名《鄂國金佗稡編》,即有了上篇中岳飛丁憂期間的各種詔書及劄子。岳飛追封顎王后岳珂進《謝封鄂王表》也在其中:
臣珂言:今月二十三日準告,大父先臣飛追封鄂王,臣已于當日望闕謝恩訖者。剡奏吁天,辨先世百年之枉;疏恩裂地,啟真王一字之封。燁然寵命之頒,賁此勛盟之舊,臣珂誠惶誠懼,頓首頓首……
岳珂終其一生都自稱江州人,其父岳霖在廣州任上去世時岳珂10歲。結束了隨父宦游四處遷徙的生活后,他在宋寧宗慶元元年(1195)13歲時回到江州故宅生活,從此以江州為家。之后一生在除了外地為官,當丁母憂、罷官、解官、養病等都會回到江州家中。
宋寧宗嘉定五年(1212),岳珂30歲在臨安司農寺主簿任上時母親去世,他按例丁母憂服喪回到江州。丁憂期間的嘉定七年(1214)他完成史料筆記著作《桯史》和考證類筆記著作《愧郯錄》。
《桯史》中有一篇記錄了他在九江丁憂期間嘉定七年的日常會友。從四川回廬陵的王才臣拿著《淳熙內禪頌》作品到九江拜訪他:“余甲戌歲在九江,才臣自蜀東歸,嘗訪余而出其稿。”王的作品通篇贊美的是下令殺岳飛的宋高宗“惟我高宗,克宏濟于茲,左秉招搖,右提干將,灑掃函夏,復壽炎箓,茲惟難能哉!”,左手握著權柄,右手提著干將劍,宋朝國運全靠他老人家啊!岳珂對他的文章技藝評價頗高:“小技如尺牘,本朝惟山谷一人,今王君亦咄咄逼之矣。”比得上黃庭堅了!到嘉定八年(1215),岳珂丁憂三年期滿33歲,終喪除服,服闕后到臨安任軍器監丞。
《愧郯錄》多考證北宋典章制度,帝后名諱,臣僚謚號,祭祀禮儀等,解釋詳細但冗長。其中有一篇《開先寺》:“廬山之址有寺曰開先華藏寺,依山陽,占籍江東之南康軍。珂按:京師太平興國寺實有開先殿,以奉藝祖神御云云。”江州人對廬山還是熟悉,信手拈來。
岳珂是個文人,一生少有祖父那樣的從軍經歷。宋寧宗開禧二年(1206)五月,他在鎮江總所時王師北伐,曾短暫深入戰場體驗先祖軍旅,《桯史》中錄有《開禧北征》抒發自己久居安逸、壯志未酬的感慨。
岳珂一生為官并不像他祖父那樣顯達于朝野且多有翻覆,在九江丁憂時他曾與友人說起自己困居山林十六年,沒有途徑將頌文上呈朝廷:“墮在山林,無階上徹,蓋十有六年于茲。”
宋理宗嘉熙三年(1239),岳珂受封鄴侯,他在九江作詩《己亥明禋恩封鄴侯感愧有作》二首,詩中流露出的悵惘、厭倦等情緒和詩名感愧表達的就是他當時的困頓。寫完此詩不久的嘉熙三年他為權戶部尚書、八路制置茶鹽使,兼守當涂,正三品。但第二年嘉熙四年(1141)即被罷職,緊接著遭彈劾,削官一秩。后去世。
己亥明禋恩封鄴侯感愧有作二首 其二
布衣所朱極封留,佩印歸來天倦游。
汗馬無功開上郡,鑄龜有意雇中流。
南巡空負黃圖恨,北望還興紫陌愁。
王國不煩謀主父,自憐支子亦通侯。
后記:
南宋泰州通判王明清撰《揮麈錄》記載:岳飛父子被殺那年,他在紹興,有學者張堯叟唐老自九江來聽說了岳飛父子被殺,對他說起:“仆去歲在羌廬,正睹岳侯葬母,儀衛甚盛,觀者填塞山間如市。” 儀仗護衛非常盛大,觀看的人擠滿山間,像集市一樣!
如今,九江市柴桑區岳母墓經常有人拜謁。不遠,岳飛夫人李娃的墓地與岳母不遠相望。岳飛冤案昭雪后李娃返回江州,病逝后葬在太陽山腰處,距岳母姚太夫人墓2.5公里,婆媳倆,遙遙相對。兩墓葬與青山秀水相融,不再僅僅是“是處青山可埋骨”的墳墓,已經成了九江市岳飛文化景觀的一部分,提供給后人無盡慰籍和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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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夫人李娃墓前守墓人 作者2016年7月攝于九江市柴桑區
【作者簡介】
辛會珍,1969年11月出生,山西臨汾人。九江某央企從事管理工作30多年,研究員。業余喜宋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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