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讀者,動動您發財的小手,給作者點個關注吧。

前段時間,學校催繳學平險的新聞出現了不少,再度引發公眾對保險行業的質疑。
之所以說“再度”,是由于這些年來,由保險引發的糾紛一直就沒有斷過。
可以這么說,除了交強險,就再沒聽說過還有哪一類保險沒被吐槽過。
尤其是銀行渠道,存錢被忽悠買成保險的事件頻發,讓這個金融支柱遭受前所未有的質疑。
![]()
有網友嘲諷,國內保險理賠的時候只有兩種情況不保:
“這個不保,那個不保!”
這種觀點當然不對,對于保險也是一種誤解。
但不能否認,保險行業在大肆擴張的同時,已經埋下了越來越多的隱患,弊端也開始不斷浮現。
近日,武漢市民投訴交了7年保費的保險“理賠無門”,又狠狠打了保險的臉。
據客戶王女士講述,她是2018年經同學的朋友程某推薦購買的瑞康人壽的重疾險,每年繳費 17475 元。
之所以買這份保險,王女士看中的是業務員一直宣傳的:
“有病理賠,沒病當存錢,十年能取全額本金”。
![]()
并且特意叮囑她,保險公司回訪時要按教好的話術回答。
從2018年到2025年,王莉已連續繳費七年,累計122325元。
然而,2022和2024年兩次理賠被拒讓她產生懷疑。
直到第三次因腰傷花了兩三萬又被拒賠,她真的擔心起來:
治病都不賠,當初說的‘十年取全額本金’會不會有問題?
腰傷好了后,她請專業人士解讀保險合同,真相才浮出水面。
前三次申請理賠的頭疼、手術、腰傷,根本不在保險保障范圍,“十年取本金”更是無稽之談。
![]()
更震驚的是,在保單上簽名的業務員,并非與她對接的程某,而是一個陌生名字“李懷”。
王女士聯系程某,程某竟然以后續理賠有麻煩為由,讓她撒謊認識李懷來欺騙金融監管部。
王女士投訴到金融監管局后,找到瑞康人壽討要說法。
公司這才告訴她,程某不屬于保險公司,而是保險中介的員工,李懷也已經離職。
然而,當王女士以普通客戶身份咨詢投保業務時,卻在員工花名冊上發現了李懷的名字。
![]()
王女士認為,中介機構搞“兩面話術”,對監管和客戶兩邊糊弄,很明顯想掩蓋事實。
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
既然程某不是保險公司員工,又非中介代理人,怎么能以公司名義銷售保單?
只有取得保險監督管理機構頒發的資格證書,并與保險公司簽訂代理合同的個人,才能從事保險代理業務。
客觀來說,這起保險糾紛,不是一個人的問題,雙方都有一定責任。
保險公司方面,對中介監督審核不嚴,代理公司存在瞞報嫌疑。
而當事人王女士也不是完全無辜。
先要承認一點,由于保險的專業性,普通人確實很難完全看懂復雜的保險合同。
但最起碼一份保險“保什么”與“不保什么”還是應該搞清楚。
![]()
別說一年交一萬七千多,就算一兩百塊錢的保險,是不是也該好好看看合同?
就憑業務員一頓忽悠,就敢買這么貴的保險,一交就是7年,王女士也是真夠馬虎。
這種礙于情面“沖動”買保險的方式并不可取。
生活中這種情況很多,家人、朋友賣保險,認為不會被騙,合同不好好看就投保,結果問題一堆。
重疾險,從名字也該明白,只有得了合同約定的重癥才會理賠,頭疼、小手術拒賠也沒毛病。
說白了,保險產品本身并沒錯,就是王女士買錯了而已。
這個錯,當然有業務員誤導的因素,也不能免除自己“心太大”的責任。
類似“十年回本”的核心條款,如果有,必然會明確寫在保障范圍內。
但凡有點警惕性,也不至于掉進陷阱。
而且,這類保險如果中途退保,損失還是很大的,這已交的12萬余元保費如今真的成了“燙手山芋”。
![]()
除非,這份保險合同能被認定自始至終無效!
注:本文旨在表達個人觀點,提倡大家理性討論,弘揚社會正能量,如有侵權,請聯系作者刪除。

引用信息來源:
極目新聞:女子投保瑞泰人壽7年遭三次拒賠,保單現“陌生簽名”,中介公司對監管、客戶說辭不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