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最早傳出的18萬,再到嗨球向法院提起訴訟賠償266萬;一時間激起千層浪,孫繼海也遭到了輿論譴責!
但實際上如果你了解整件事的來龍去脈,如果你對中國青訓有基本的了解,那你一定很清楚,最早的18萬根本就是“子虛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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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看過很多中國職業球員的合同,那你肯定知道,哪怕是現在很多球員合同寫的違約金數字,都是大幾千萬到上億金額!但如果球員要走人,最近幾年中超的內援轉會費都沒有到過八位數,所以合同里的違約金數字,很多時候就是往高了寫而已!
而中國很多青訓機構,分“自費生”和“免費生”,選擇的權力在家長。
“自費生”就不存在違約金的情況!就算“自費生”走的時候,機構硬卡自由身,家長告到足協也是一告一個準,這類情況,很快就能把問題解決了。而“免費生”的情況,顯然要復雜不少。不少青訓機構跟“免費生”簽合同,合同里都會寫上違約金數字,且這些機構寫的違約金數字,同樣是往高了寫。
而張卓毅去嗨球屬于免費生,嗨球跟張卓毅的這個合同,家長是簽字的,如果沒有任何人去脅迫家長簽字,那也就說明違約金數字,家長是同意的。
那么最早曝出的18萬是怎么來的呢?是家長堵著孫繼海姐姐,孫繼海姐姐當時有事需要處理,被家長堵著不讓走,有點不耐煩的說出了,那就按500/天算。張卓毅正好呆了一年,所以是家長自己計算出了18萬贖身費用!
當然所謂的500/天,那是孫繼海姐姐隨口一說,是可以往下談的,甚至可以說有很大的談判空間。但首先家長的態度非常強硬,最多只愿意給5萬。考慮到過去這一年,嗨球在小孩身上的投入(包括去日本拉練,去德國看歐洲杯,跟貝克漢姆踢球等等)很可能不會低于5萬。所以家長的強硬態度,本身就有不合理的地方。
當然就算不合理,也可以走法律途徑解決。何況家長出于孩子前途以及個人利益考慮,去跟嗨球博弈,這一點無可厚非。但是博弈的前提,是在尊重合同的基礎上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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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球這一方有沒有所謂的合同漏洞?如果讓專業的法律人士去找,也許能找到!即便合同上有家長簽字,但如果有專業的法律人士介入,只要抓住霸王條款,且能掌握談判技巧,這里面有非常大的談判空間。
但問題在于,家長嚴重缺乏法律意識。跟嗨球博弈的過程中,并沒有以尊重合同為基礎!他們沒有結合合同里可能出現的漏洞解決問題的同時,反倒是選擇主動聯系自媒體博主,利用自媒體對事情進行發酵!
但問題在于,這些自媒體博主,沒有一個是法律專業人士,也沒有一個具備特別突出的社會地位能來幫你解決問題。而輿論不斷發酵給嗨球造成了非常大的負面影響之時,直接導致球員(及其監護人)存在嚴重違反合同條款的行為,導致嗨球如今的態度,就變成了爭取最大化的利益索賠!
這件事帶來的連鎖反應就變成了,一開始跟嗨球好好談,找個專業律師,代理費可能就兩三萬;但因為家長連續搞出騷操作,導致自己存在嚴重違約行為,把自己搞到了非常被動的局面,讓這個官司變得非常棘手,現在代理費恐怕至少是8萬、10萬起步了。
也正是因為在博弈的過程中,家長存在明顯違約的情況,導致這件事的復雜程度已經從最開始的“自由身”一個案件,徹底變成了違約索賠!
那么這266萬索賠是怎么出來的?是根據球員的違約金數字,結合球員在嗨球的時間計算出一個賠償系數,然后違約金數字乘以賠償系數=266萬!
當然最終法院判下來的賠償金額肯定不會是266萬,但人民法院去對相關案件進行判決的時候,他們不會考慮行業規定,也不會考慮行業現狀,他們只看合同條款。更何況這一次裁決的所在地從足協變成了大連,當嗨球近期才去法院提起訴訟,法院迅速受理,且足協那邊迅速就把裁決的鍋甩給法院,很顯然這一次嗨球方面準備的會非常充分。最終算上代理費,家長為此事付出的成本很可能會高于18萬。
所以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希望家長明白一點,不管你要自由身的目的是不是讓自己的孩子走職業體系;這些借助你的口實去攻擊嗨球,給嗨球和孫繼海本人造成巨大負面輿情的人,都是家長違約的直接證據,直接導致家長需要付出的賠償金額,要遠比最早單一的自由身賠償數字要高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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