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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Karolina Grabowska
文 | 葉偉民
我見過一類作者,很有意思,他們的口頭表達能力很好,靈敏且詼諧,但一旦提筆,馬上就像變了一個人,寫出的東西讓人打瞌睡。
我有個朋友就是這樣,口才很好,還能講脫口秀,各種段子奔放辛辣,但一寫東西所有幽默細胞就像被綁架似的,刻板得像寫報告。
模擬一下,比如他寫作的狀態大致是這樣的:
我家的貓在生活享受方面表現突出。其日常活動主要為睡覺,然后接著曬太陽。反觀我,每日處于忙碌狀態,失去了諸多原本應有的輕松與自在。相比之下,我似乎在生活品質上還不如一只寵物。
要是他平時聊天,又是另一種畫風:
我家貓啊,那小日子過得,每天除了睡覺就是曬太陽,活得比我還像個人。
我拍著大腿和他說,這多逗啊,平時就像說話一樣寫作,不挺好嗎?
他和我說,總覺得說的話登不上大雅之堂,得用點端端正正的詞,才顯得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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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寫作障礙的一種,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堂,如果你愿意,稱之“說的比寫的好癥”也行。在我看來,背后有三種心理在作祟:
1、心態過緊
總覺得書寫要比說話高級,非要正襟危坐才能寫得出來。要祛魅,言文合一最好,無須說一套寫一套。
2、認知偏差
對深刻的理解有偏差,覺得非要拿腔拿調才算有深度,講大白話就是淺薄。實際剛好相反,大作家都是用最直白的語言表達最深刻的思想。
3、完美主義
如果蜈蚣琢磨自己走路是先抬左腿還是右腿,最后就不會走路了。寫作也一樣,過于摳字眼,寫出來就變味了。
患有“說的比寫的好癥”的作者還不在少數。換個角度看,就是表達能力的上限,在文字端沒發揮出來。這實在讓人可惜。
有兩個作家的寫作方法可供破解。一位是王朔,一位是老舍。前者用嘴寫文章,后者用嘴改文章。
先說王朔。他自稱是“拿口語寫作的作者”,寫作時會“拿口語來回溜,沒磕啵兒,才覺得通順”。他也因此創造了獨特的語言風格,讓人耳目一新。看似玩世不恭的背后,其實是對當下問題的嚴肅思考。
例如他思考時間,便會深入淺出,用收破爛來形容:
時間是個收破爛的,你本想將破爛扔給他,卻不小心把自己也扔了。
這就是口語寫作的魅力,不用大詞和故作姿態之語,卻讓人秒懂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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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Karolina Grabowska
老舍也推崇用朗讀來修改初稿,將朗讀文章比作拉胡琴定弦,聲音不對馬上調整,免得一音毀全曲。他說過一段話:
嘴里念,耳朵聽,我們會立刻聽出文字的毛病來:有的句子太長了,應當改短;有的句子念著繞嘴,必是音節或字眼安排得不對勁,要設法調換修正;有的句子意思好,可是念起來不嘹亮,不干脆,聽著不起勁,這必是句子的結構還欠妥當,或某幾個字不大現成,應當再加工。一個好句子念起來嘴舒服,耳朵舒服,心里也舒服。
這么看來,嘴巴也是寫作器官,它和手若能結盟,能讓一字一句悅眼、悅耳又悅心,最終立竿見影提升文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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