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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以下簡稱東莞觀音山)坐落于廣東省東莞市樟木頭鎮,占地9264.9畝(合617.66公頃)。作為全國首家民營國家級森林公園及國家4A級旅游風景區,憑借自身鮮明的文化特色和亮麗的人文景觀,成功塑造了獨特的文化旅游品牌。
25年前的東莞觀音山,還是一座名不見經傳的荒山。1999年11月30日,民營企業家黃淦波與石新社區(原石新村委會)簽訂了《東莞觀音山森林公園聯合開發合同書》,承包期限50年。時隔25年后的今天,東莞觀音山不僅改善了東莞的生態環境,還極大地帶動了當地的經濟文化發展,成為國內民營資本參與森林公園建設的典范。
東莞觀音山,是閃耀在南粵的生態明珠與文旅標桿,承載著自然饋贈與生態發展的雙重期許。然而,多年來深受一系列棘手難題困擾,猶如沉重枷鎖,困住了觀音山人邁向輝煌的腳步,如今發展困境重重, 這種現象背后折射出的不僅是東莞觀音山自身發展之瓶頸,更凸顯東莞地方政府及林業主管部門在法治實踐、行政監管與經濟發展協同層面的問題。梳理東莞觀音山亟待解決的“七大難題”及“二十三個問題”,一幅關乎權益糾葛、規劃掣肘的畫面徐徐展開。
東莞觀音山“七大難題”概述
難題一 經營權之爭:行政越界與規劃擱淺的困局
2005 年 12 月,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獲批設立,民營資本滿懷憧憬準備大展拳腳,未料次年風波驟起。樟木頭鎮政府接連發文,先是成立改造小組,又要將經營、投資主體變更為鎮政府,東莞市政府隨后也發文收回經營權、納入市級規劃,一系列操作令東莞觀音山陷入運營困境。
觀音山管理方果斷維權,向省、國家林業局反映。2007 年,國家林業局指出市政府行為違規,要求徹查。此后石新居委會訴訟奪權,卻一審、二審均敗訴,最高法一錘定音,經營權之爭暫告一段落。
難題二 林權證亂象 攪亂權屬根基
違規發放林權證的操作,硬生生剝奪了觀音山公司及黃淦波應有的森林、林木所有權以及林地使用權。企業多年來斥資造林、養護林地,滿心期許換來的卻是產權旁落。更惡劣的是,換證環節竟擅自改變林種種類和樹種性質,嚴禁采伐的生態公益林、松樹防護林,一夜之間被納入限額采伐的商品林范疇,搖身一變成了荔制經濟林、用材林。這般行徑,背后是企圖掩蓋瀆職致毀林 2000 多畝的惡劣事實,生態防護屏障悄然垮塌,水土流失、物種棲息地破壞等隱患紛至沓來。
難題三 補貼“黑洞”:生態保護與發展掣肘
國家出于守護生態、激勵林地管護的考量,常年為保護林地撥付政策性補貼款項。令人痛心的是,東莞市政府、林業局在過去 20 多年間,將這筆補貼肆意克扣,這些資金本應是滋養森林的“及時雨”,用于購置防蟲防火設備、支付護林員薪酬、開展森林撫育工作。現實卻是,觀音山公園自身投資超億元用于植樹造林、護林防火、防病除蟲、林相改造及古樹名木建檔保護等工作。公園經營也因資金問題,難以繼續投入升級基礎設施、開發新項目。
難題四 毀林違建亂象叢生
2002 年至今,東莞地方政府監管的失職堪稱觸目驚心。伴隨經營權爭端膠著、監管松弛,不法分子瞅準“時機”,大肆毀林開荒,短短時間內,13 塊果林野蠻生長,斬斷原生植被根系;90 多處違規建筑橫空出世,豪華別墅、私人會所堂而皇之擠占林地,農家樂無序經營,垃圾肆意堆放,破壞森林環境。高壓線路、高速公路、天然氣管道施工更是毫無生態保護意識。公園經營管理遭受致命打擊,生態完整性與景觀協調性形成極大反差。
難題五 2000余畝林地被毀無人問
自 2002 年起,東莞觀音山遭遇多重破壞,經營管理面臨嚴峻挑戰。其間,公園內出現毀林開荒、違規建設、項目擅自施工等亂象,累計毀林達 2000 余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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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華墳墓問題突出,園內現 20 多處違建墳墓,分布于主林區域,破壞森林、影響景觀,還存火災隱患,公園管理方多次反映,林業、消防、殯改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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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從莞高速觀音山特長隧道未批先建,爆破掘進致使觀音雕像安全受威脅,山脈結構、自然景觀被破壞,生態損失難以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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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02 年起,南方電網旗下廣東電網公司、東莞市供電公司在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內多次違規施工,致使公園森林資源受損、規劃受阻。
中石油西氣東輸二線廣深支線(東段)樟木頭鎮觀音山施工路段工程也問題重重。2008 年國家環境保護部環評及批復明確,輸氣管道應繞開公園施工,但中石油天然氣公司擅自變更審批方案,未征得公園同意、無賠償規劃,便組織人員、機械闖入核心景區,暴力“大開挖”。長達 3 公里、寬 30 米的管道鋪設路線,令近 10 萬平方米森林被毀,公園生態環境慘遭破壞,而作為林地管理方,至今未收到任何賠償。
難題六 24 年供電遭遇“卡脖子”
供電困局如同漫長“寒冬”,讓東莞觀音山苦熬 24 年。當下,園區超 80%服務區域無市政電力接入,僅靠發電機組勉強支撐。監控設施常因電力不足而無法正常工作;消防應急用電脆弱,旺季空調等制冷設備頻頻“罷工”,經營秩序大受其影響。
難題七 門票定價僵局:被耽誤的 18 年
門票調價如同一堵高墻,困住公園腳步。自 2006 年 4 月起,18 年來東莞市發改局給觀音山定的 45 元門票價紋絲未動。其間,經濟騰飛、物價與工資飛漲,公園運營成本飆升。人力、設施維護費用激增,但票價遠低于同等級景區,致使運營艱難,無力升級設施、優化服務。
東莞觀音山多次申請提價,均遭拒絕,給出理由竟是錯將石新社區集體林地認成國有林地,這般荒誕說辭顯然是故意搪塞。這一僵局讓東莞觀音山錯失發展良機,深陷運營困境。
東莞法治困境成因剖析
東莞觀音山的發展困境及東莞法治困局背后,是東莞地方法治體系的深層弊病。首先,行政權力邊界模糊,東莞地方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誤將公權力當作調配資源、實現政績的萬能工具,肆意插手市場經濟事務,在東莞觀音山經營權爭奪上背離市場公平競爭規則,全然不顧企業合法權益與前期投入。總之,東莞觀音山當下的困境,是生態遭受破壞、地方監管失職的警示,特向東莞市及東莞市林業局鄭重提出十大關鍵訴求。
一、規劃引領,加速修編進程
誠懇呼吁廣東省政府充分發揮統籌協調與監管職能,即刻督促東莞市政府、東莞市林業局及相關職能部門,集中優勢資源與專業力量,打破現有僵局,倒排時間表,高效、嚴謹地推進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總體規劃的修編事宜。
二、明晰權屬,穩定經營根基
東莞市政府及樟木頭鎮政府應秉持尊重歷史、尊重契約精神與合法經營成果的原則,迅速撤銷此前一切意圖收回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經營權的相關文函。這些文函不僅擾亂企業正常運營節奏,更與市場經濟規律背道而馳;同時,此舉旨在重塑企業信心,確保東莞觀音山景區經營連貫性,讓實際經營者能心無旁騖投入精力,深耕細作。
三、厘清產權,捍衛合法權益
東莞市政府、市林業局務必即刻行動,撤銷違規向石新社區頒發的林權證。此林權證頒發過程有悖法規,嚴重侵害觀音山管理方及黃淦波合法權益。當務之急是通過嚴謹法律流程與實地勘察論證,及時將觀音山公園范圍內森林、林木所有權,以及林地使用權精準確權給實際付出心血、長期有效管理的觀音山公司及黃淦波,使其產權明晰、權益受到保護。
四、補足欠賬,助力生態保育
東莞市政府、市林業局需直面過往責任缺失問題,迅速核算并足額支付此前 24 年東莞觀音山林地撫育管理的政策性補貼款項。這些資金本是維持公園生態系統穩定、支撐林地良性發展的“生命線”。
五、整治亂象,修復生態傷疤
東莞市政府肩負著不可推卸的生態守護與違法整治重任,需雷霆出擊,對長期非法盤踞在觀音山公園內的所有違法建筑、違規項目,一律依法沒收、徹底拆除,全力恢復被慘遭破壞的 2000 余畝林地,重現往昔蔥郁風貌。
六、保障供電,追損毀林行為
南方電網及所屬供電公司需即刻扛起供電保障主責,摒棄過往不合理“卡脖子”行徑,迅速恢復對東莞觀音山穩定、充足供電,照亮園區發展前路;同步拆除違規穿越公園的供電線路項目,因其架設不僅破壞林地生態,還干擾東莞觀音山整體規劃;此外,必須依法足額賠償因高壓線架設毀林、占地,以及 24 年惡意不供電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彌補東莞觀音山運營與生態創傷。
七、擔責毀林,嚴守生態底線
東莞市政府要為西氣東輸、從莞高速等重大項目施工監管失職“買單”。這些項目在東莞觀音山區域施工時大面積毀林,致使山脈主體結構受損、自然生態大面積破壞,政府應依據受損程度精準核算賠償金額,全力投入生態修復工程,恢復東莞觀音山生態完整性,彰顯守護自然決心。
八、糾正錯誤,合理批復票價
東莞市物價部門要迅速自查自糾,糾正對東莞觀音山林地性質的錯誤判定,遵循市場規律與運營成本實情,及時批復東莞觀音山景區門票按市場調節價合理上調,填補多年因票價受限導致的經營虧損,助力公園擺脫資金掣肘,邁向高質量發展。
九、依法賠償,彌補經營損失
東莞市政府及其公職人員務必直面因其不當決策、違規操作、監管缺失造成東莞觀音山經營難題的事實,如實核算、全額賠償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還企業公道。
十、嚴肅追責,強化法治震懾
法治尊嚴不容踐踏,針對東莞市政府、市林業局、樟木頭鎮政府等部門存在瀆職行為、一手炮制公園經營“難題”的直接責任人,司法機關應迅速介入,嚴格依照行政、刑事法規深挖徹查,依法依規給予嚴厲懲處,用鮮活案例警示公職人員敬畏權力、依法行政,為地方經濟生態健康發展營造風清氣正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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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政府、市林業局、樟木頭鎮政府等部門當以《美麗廣東建設規劃綱要》為指引,厘清東莞觀音山的權益糾葛,讓東莞觀音山重歸蔥郁,使其再度成為廣東熠熠生輝的生態名片,引領地方走向綠色、和諧、法治的康莊大道,為美麗廣東建設貢獻力量,推動實現綱要中提出的到2035年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廣東基本建成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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