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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2日,有5人避開陜西省當地的管護站,違規穿越秦嶺的“鰲太線”,發生意外,2人不幸遇難,1人墜崖身亡。搜救隊動用大量人力、物力,冒著風險救援,轉運遇難者遺體。
對此,有人提出,要對這5人進行追責,同時支付救援費用。也有人覺得,對遇難者,不應該追責和追償。那么,違規探險,產生的救援成本,如何追償呢?
那么,對此你怎么看?
觀點交鋒現在開始
這場悲劇是“無知”和“僥幸”共同造成的。談及此次救援行動,晨曦救援隊隊員唐新龍表示惋惜,“如果他們有帳篷、睡袋和防潮墊,哪怕原地等待救援,都能堅持到我們找到。”
唐新龍介紹,如今“鰲太線”全域覆蓋網絡監測,進入后手機會自動彈出“您已進入核心自然保護區,如有違法登山穿越行為,請您立即離開”的提示。為防止被監測到違法登山,逃避100至5000元的罰款,在領隊要求下,全員將手機調到了飛行模式——這意味著,即便他們身處有信號的區域,也無法發出求救信號;救援隊也無法通過手機信號追蹤他們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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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后來遇險,他們才將手機信號打開。公安機關調取信號記錄,僅能模糊判斷失聯人員的手機曾在青峰峽景區附近短暫開啟過一次,卻沒有精準的經緯度坐標。救援隊只能靠著經驗,在茫茫雪山中艱難搜尋。
這場悲劇,最終以“1人自行出山、1人被救、3人遇難”的結局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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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鰲太線”違規穿越事故,近年來頻繁出現,消耗大量公共救援資源,而且救援人員自身風險極高。對違規人員進行追責、追償,不僅關乎類似事件的善后處理,更對未來如何預防悲劇、引導理性戶外運動具有警示意義。
但是,遇難者已經付出生命代價,如果要追責、追償,有人認為顯得冷漠,畢竟救援是社會責任,不應以懲罰為目的。不過,也有網友提到,違規穿越者、違規探險者,明知禁令還冒險,主觀過錯明顯。發生意外需要搜救,浪費公共資源,也是將救援人員置于險境,應該承擔相應法律與道德責任。
針對這個事,網上的討論非常熱烈。各種觀點都有。
網友mu:對違規探險者進行追責、追償,必須對救援所支出的一切費用進行賠償。 網友勇勇:活著的要追責追償,要處罰到他真的害怕,才能警示后來者。 網友ke:請家屬們把救援費用交一下先。公共資源不容浪費。 網友阿名瓦:生命代價至上,遇難者付出終極代價,在此基礎上追責、追償,顯得不合情理。 網友68:看到新聞很難過,都是鮮活的生命啊。雖然說他們違規有錯,但是懲罰的目的不應該是為了報復,或者填上救援的窟窿,而是為了防止下次再犯。
目前,對違規探險的追責與費用追償,還沒有統一規定標準,各地處理方式不一,容易引發爭議。針對這件事,我們來聽聽930新聞觀察員們怎么看。
930新聞觀察員
公共救援成本應由納稅人共同承擔,但違規者因為個人選擇,額外消耗資源,應該承擔救援費用補償,體現公平原則。觀察員貓哥認為,追責、追償的目的不僅是懲罰,更是警示后人,明確“違規必擔責”的導向。
對違規穿越者進行法律追責并追償救援費用,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遏制任性冒險、守護公共資源的必然選擇。
首先,追責與追償是“誰過錯,誰負責”這一基本法律和道德原則的直接體現。 “鰲太線”從2018年起已被全面禁止穿越,并且明確規定,違規者將受到處罰。這五名穿越者的行為屬于明知故犯、主動違法。
其次,目前,對違規進入自然保護區的主要處罰依據是自然保護區條例,罰款金額在100到5000元之間。這與一次大規模救援行動的真實成本相比相去甚遠。救援行動往往需要動用上百名專業隊員,在氣候惡劣、地形復雜的“無人區”進行長時間拉網式搜索,人力、物資和時間成本極為高昂。
所以,必須建立合理的救援費用追償機制,才能以剛性約束倒逼敬畏之心。更重要的是探險不是冒險,經濟上的追償也是對偽戶外探險的糾偏。
當下,部分社交媒體和商業機構把盲目地冒險,錯誤地標榜為“探險精神”。但是真正的探險是科學規劃、準備充分、量力而行,對自然懷有敬畏之心,而非魯莽的違規挑戰。這樣的追償有助于形成示范效應,引導愛好者走向合法、安全、可持續的探險之路。
觀察員泰哥主張,救援成本問題不應凌駕于生命倫理之上,對遇難者不再追責、追償,將悲劇轉化為全社會,特別是戶外群體的安全教育資源,通過強化源頭管控、強制保險、案例宣傳等長效措施,實現“死而不糾,以警后人”的治理效果。
違規探險,人遇難了,人都不在了,最大的懲罰已經由他們自己承受了,追責追償,在圈子里聽起來會讓人覺得寒心。有的遇難者,就是個普通的上班族,愛爬山,心里有片江湖。這次出事,家里天都塌了,人都沒了,再去跟他家人談罰款、談責任,這太殘忍了。救援是社會的溫度,不是冷冰冰的賬單。
我們痛心,更要反思怎么避免下一個悲劇,而不是在悲劇上再算一筆經濟賬。他的生命已經是最大的代價,足以警示所有后來者。
從法理與社會效應看,遇難者是行政違規的主體,生命權消失,追究民事責任沒有實際意義。畢竟,公共救援體系,本質是保障公民生命安全,成本應由社會共擔。事情的核心,應是從個案上升到制度性預防,讓逝者用生命敲響的警鐘。
我們社會應該做的是‘亡羊補牢’:把這些真實發生的、血淋淋的案例做成宣傳片,放在所有旅游平臺,讓每一個沖動冒險的人都能先被‘潑一盆冷水’清醒一下。用生命的教訓來教育后來人,珍惜自己,也珍惜公共資源,這或許是對逝者最好的交代。
對于這個話題,人工智能又會給出怎樣的答案呢?來聽聽豆包的分析:
這是一個極具挑戰性的倫理與治理權衡問題。作為人工智能,我沒有情感立場,但可以基于法律原則、社會效益和風險預防的框架,提供一個系統性分析,而非簡單選擇“支持”或“反對”。
我的核心觀點是:在生命代價已付出的悲劇中,追責追償并非最優解;構建“事前預防-事中保險-事后警示”的系統性風險防控體系,才是更有效且更具倫理共識的方向。
遇難者承擔終極代價,對家庭追加經濟追償,可能造成“二次傷害”,與社會救助倫理相悖。如果過度強調成本轉嫁,可能導致遇險者因為恐懼追償而隱瞞信息、延誤求救,反而擴大風險。另外,執行難度大,事故責任認定復雜,同時遇難者家庭可能缺乏償付能力,最終可能導致執行落空或社會矛盾激化。所以,可以明確違規者必須承擔部分救援費用,但是對遇難者進行豁免,或者制定階梯式追償標準。
違規探險遇難后,該如何追責?我們的討論不應止于“該不該追責”,而是關心如何讓規則更清晰、讓救援更高效、讓悲劇更少發生。在尊重生命的前提下,通過制度設計讓違規者付出相應代價,既是對逝者的告慰,也是對生者的保護,更是對社會公平與資源正義的維護。通過強制保險和救援基金實現成本社會化分擔,將治理重心前置到預防和教育,這遠比事后爭論“誰該買單”更能挽救生命,也更能體現社會的進步。
編輯 | 粟曉霞 責編 | 曾義峻 審核 | 譚妍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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