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問中演協8580萬元的收益去向
根據《民政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社會團體開展經營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社發〔1995〕14號),社會團體是非營利組織,其與公司、企業等營利性組織的主要區別不在于是否營利,而在于營利所得如何分配,社會團體的資產及其所得,任何成員不得私分、不得分紅;社會團體被注銷后,剩余財產應移交給其他非營利組織,用于社會公益事業。中演協(全稱: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的盈利都用到哪里了?
![]()
根據中演協公布的數據,2018年參加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的報考人數為20000人,較2018年上半年增長30%,大約有35000人參加資格認定考試,僅計算考試和培訓費合計收入約6580萬元,團體會費2000元/屆,共計10000名會員,則是2000萬收益,此處已有8580萬元的進項,這筆資金根據法律法規不得私分,不得分紅,那么8580萬元用在了什么地方?
中國演出行業協會官網子目錄將其“業務活動”分為四類:
1、公益活動:最新日期為2007年10月10日,從2004年5月10日起共3項。
2、國際交流:最新日期為2013年9月18日,2005年3月20日起共8項,均為北歐、俄羅斯、土耳其、澳大利亞等世界各地各種“考察”。
3、中國十大演出盛世,最新日期為2004年1月2日,共計1項。
4、線上演藝博覽會:無。
子目錄“協會會刊”只更新到2012年。
疑問:中國演出行業協會官網在2013年9月18日顯示1項業務活動,之后為什么都為空項?2004年1月2日至今整整18年僅進行了12項業務活動(其中世界各地“考察”占8項),協會會刊2012年后再無更新。這么多年收取的會員費、培訓費等各項費用都用到哪里去了?
![]()
![]()
![]()
![]()
![]()
![]()
![]()
![]()
二問中演協作出裁定是否走了正規章程?
今年8月15日(周日)中演協對某演員發起道德申訴,僅在半個小時內,就做出了影響人一生名譽和前途的裁定,這項道德申訴的流程如何,半個小時內怎么裁定的?又是依據什么法律法規?
![]()
三問中演協的道德評判標準
在全網包括文化和旅游部的官網均未公示道德評判標準與評判章程,著名制片人李學政質疑中演協懲罰劣跡藝人是否程序正義,有中演協內部人士透露,在前幾次出籠懲戒劣跡藝人名單時,就有不少內部人員提出過“處罰資格”的問題,之前多批次出籠的名單,許多直播分會的副會長都毫不知情,幾乎沒有開過會,他們核心成員自己都沒有成熟專業的管理標準,名單到底根據什么起草?既然是能影響從業者一生的處罰行為,必須向社會公布一套嚴謹具體的管理辦法,并且首先要向行業征求意見,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授權后再正式實施才對,“整個過程沒有一點程序正義的意識,根據什么規定出籠的懲戒清單確實是一個大問題。”
李學政還提出一個問題,“每次都說經過協會道德委員會審查認定,您讓他們公布下道德委員會成員都是誰?出籠懲戒劣跡藝人名單時,他們全部討論簽字嗎?法院判決書可是必須帶審判法官名字的。他們道德委員會成員自己敢面對被懲戒人員甚至社會的道德考驗嗎?打鐵還需自身硬,這個道理得有吧?”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