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底下竟然還有這么巧的事?
唉?今天你就看到了。
山東一法院干警的配偶,花4000萬,把原起拍價就達到6000萬元的不良資產債權,給買走了。
債權擔保人直接懵了。先是起訴要求撤銷競拍,后被法院駁回。但她已經認定這就是一場蛇鼠一窩的操作,又怎肯善罷甘休。于是一轉頭,又把事情告訴了媒體,要曝光他們。
毫無疑問,如此雷人的事件,迅速登上熱搜。接下來的情況同樣“毫無疑問”,當地回應了,很重視,立刻多個部門一起出馬,進行核實,嚴查嚴處。
![]()
調查組都還在路上,我自然不能斷言說“肯定有問題”。但,如果這么多巧合湊到一起都沒貓膩的話,誰信啊?
有哪些巧合?我理一理,你看一看,你看看算不算“巧到發(fā)齁”。
一,拍賣程序非常倉促,并且還“臨時改寫”。
比如,起拍前8分鐘,價格從6000萬降到4000萬。
比如,拍賣時間被臨時延遲2個小時。
比如,沒有提前發(fā)公告。
再比如,3分鐘成交,且只有一個出價方。
拍賣存在的意義簡單點就兩個詞:公開,公平。
但你看看上面這些操作——別人不知道什么時候真正開始,這叫哪門子公開?別人不知道起拍價已經砍了2000萬,這叫哪門子公平?
對有想法的人的而言,可能是:本來確實不打算去競拍的,6000萬,存在風險,萬一虧本怎么辦,還是保險點。因此壓根沒做準備。突然,你跟他說降低到4000萬了,他頓時興奮,“這價格穩(wěn)穩(wěn)有的掙啊”,結果末了你又來一句,還有5分鐘拍賣開始……請問,這點時間到哪里去準備資金?
4000萬吶,不是400塊。
而且,我想不通,好好的為什么要突然下調2000萬,這么大的數字,足足砍了3分之1啊,什么理由?是這個債權的真實價值沒這么高嗎?如果是,那定價的虛高也虛的太多了,并且為什么一定要在最后一刻、開拍前8分鐘才降價?
二,唯一競拍的那家公司,剛成立兩個月。
不是說剛成立的公司不能競拍,而是——剛成立兩個月,能把這件事所需要的一切準備好嗎?
個人感覺,這像個笑話。
就算不從“巧合”的角度去說事兒,我們從公司利益的角度去說。
你弄一家公司出來,目的是什么?當然是搞錢了。
那么不良資產債權拍賣的特點又是什么?6個字,高風險、高門檻。
所以,你要做的是,評估債權價值,還要提前準備好資金,準備好信息渠道,找好法律團隊(老百姓還不起房貸導致商品房變成的“不良資產”,其他普通人都不敢拍,你就想想這里面這個法律團隊的重要性吧)。
一個剛成立兩個月的公司,這么短的時間內完成全部準備,然后還精準卡點參與拍賣。多的不消說,就這信息來源已經領先別人不止一個檔次。
突然想起一句話:為了這碟醋,包了頓餃子。
三,最“巧合”的點,買方實際控制人,是法院工作人員的配偶。
雖然說,債權擔保人的起訴被駁回時法院說了,“該工作人員當初是干后勤管理工作的,不知情,沒參與”,但問題還是那句話:領導,我也很想信你,可我沒法說服自己相信你啊!尤其是最后6個字,“不知情,沒參與”,不僅沒法信,我甚至還想笑。
何況,那位"只做后勤、不知情"的法院工作人員,如今已經是技術室主任了。
升得挺快。
另外這里插一個題外話,普通人可能沒意識到,但法院一定要意識到這樣一個事實:
作為司法系統(tǒng),有時候你不只是要確保自己的人沒有實際干預,你還不能讓別人看起來“自己的人可能干預了”。
這也是為什么很多規(guī)定里有限制特定人員或者他們的關聯(lián)人,比如親人、子女們參加相關交易的原因。
沒辦法,要么你就別端這鐵飯碗,退出去然后再來參與。否則,是必然會破壞信任基礎的。
大概就這樣,起拍前8分鐘降價2000萬,拍賣延遲2小時沒有公告,3分鐘成交,唯一買家剛成立兩個月,實際控制人是法院工作人員的配偶……這里面每一條單獨拿出來,或許都能解釋。但湊在一起,實在難以啟齒。
調查組已經出發(fā)了,答案是什么,我們只能等著。但有一點,不需要等結果也能說清楚:這件事能走到今天,靠的不是監(jiān)管主動發(fā)現,靠的是擔保人輸了官司之后,不甘心,去找了媒體。
如果她認了呢?是不是這些巧合,就永遠只會是巧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