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乘坐自動扶梯時
遵循著“左行右立”的習慣
即:站在自動扶梯的右側
將左側留給趕時間的人通過
事實上
如今多地早已叫停“左行右立”
女子為趕路撞壞他人手機
法院會怎樣判?
記者從上海鐵路運輸法院
獲悉一起自動扶梯“左行右立”碰撞擔責案
石先生在地鐵站乘坐自動扶梯上行時,站在扶梯右側,乘客李女士從其左側后方快速行走趕路,手臂撞上石先生的左臂,當時,石先生手中的手機瞬間脫手,重重摔在扶梯臺階上,屏幕碎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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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當時監控畫面
石先生立即上前拉住李女士,雙方爭執不休,后經民警調解,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石先生維修手機花費千余元,并將李女士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其手機維修費用。
法院經審理查明,李女士在搭乘扶梯的過程中,快速從扶梯左側向上行走,并在經過石先生時發生碰撞,致石先生手中手機掉落、屏幕損壞。法院認為,李女士在扶梯上快速行走,有違“禁止行走或奔跑”的乘梯安全須知,并且在行進過程中,未盡注意義務將石先生手機碰落,存在過錯,遂判決李女士賠償石某手機維修費。李女士向法院提起再審,最終法院經審查駁回其再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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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左行右立”的倡導最早可追溯至上世紀中期,并逐漸成為通行慣例。但這一做法在實際運行中的弊端逐步顯現,例如容易發生摔倒、磕碰等事故,降低整體通行效率,加速設備磨損等。
“近年來,在專家學者的呼吁下,全球多地已陸續取消‘左行右立’的倡導,轉而提倡乘坐扶梯時禁止行走或奔跑。”本案承辦法官梁峙濤表示,“《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中規定,禁止在運行的自動扶梯上逆行、推擠、嬉戲打鬧;上海地鐵自動扶梯乘梯須知中也明確禁止在扶梯上行走或奔跑,要求乘梯時握好扶手。若違反相關安全須知,在扶梯上行走或奔跑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侵權責任。”
(上海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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