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國內引起廣泛關注的“律師要求公開王者榮耀匹配算法”一案,一審判決出爐。4月3日,南都N視頻記者從知情人士處了解獲悉,針對該案,法院駁回原告孫千和的全部訴訟請求。
去年8月,《王者榮耀》被訴匹配機制不透明導致“連勝幾局就會連輸直至勝率趨近50%”引起了關注,當時《王者榮耀》玩家、律師孫千和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知情權為請求基礎,要求公開《王者榮耀》游戲的玩家對局匹配機制,具體包括:影響《王者榮耀》系統給玩家賬號匹配隊友和對手的具體因素、各因素在不同游戲模式下的占比和權重大小。
一審判決出爐后,南都N視頻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得了該案判決書。法院在判決書中認定,公開匹配算法具體技術細節的訴求已超出消費者知情權的合理范圍,游戲匹配算法屬于游戲運營商的商業秘密,且公開或導致算法被濫用、破壞游戲公平性,甚至帶來黑灰產泛濫,不利于游戲產業的健康發展,和廣泛玩家的游戲體驗。
案情回顧:
《王者》匹配機制勝率趨近50%?律師要求公開
作為一款MOBA類國產手游,騰訊旗下游戲《王者榮耀》通常需要兩隊陣營人馬在匹配隊友后進行對戰。此前,游戲資深玩家孫千和認為《王者榮耀》在游戲內開發設置的匹配算法機制并不公平,當玩家連勝幾局之后會匹配到很菜的隊友和很強的對手,從而輸掉下一局甚至連輸,輸輸贏贏如此反復直到勝率趨近于50%。后續,孫千和向法院遞交了訴狀。
當時,孫千和要求公開《王者榮耀》游戲的玩家對局匹配機制,具體包括:影響《王者榮耀》系統給玩家賬號匹配隊友和對手的具體因素、各因素在不同游戲模式下(例如排位賽、巔峰賽、匹配賽、娛樂模式等)的占比和權重大小。
去年8月,該案開庭,庭審結束后孫千和告訴南都N視頻記者,在該場庭審中其為自己作訴訟代理人,而游戲匹配機制是否應該公開也成為了此次開庭法庭歸納的案件焦點。“對方認為是技術秘密,我認為基于知情權應該公開,游戲不應該在算法規制之外,比如抖音可能已經公開了,但是游戲領域來說相對關注比較少,但是絕對不可以說在我們的算法公開之外,沒有人去規制它。”孫千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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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孫千和此前在社交平臺上公開發布的法院傳票
針對這一說法,被告認為匹配機制在事實層面不具有控制勝率結果的能力,游戲對局結果有多重因素導致,同時提供了隨機抽取公開可查的玩家勝率,與原告主張完全不符。在法律層面,匹配機制的細節并非現有法律規定的消費者知情權范疇,如果公開將會成為“黑產說明書”造成游戲內公平環境受損,廣大玩家利益無法保障的情形。
《王者榮耀》游戲玩家對戰資料界面
在判決書中,法院根據原、被告雙方的訴辯意見,重點討論了以下三個焦點:一是原告能否以消費者知情權為由主張被告公開《王者榮耀》游戲的匹配算法;二是被告是否負有向公眾公開《王者榮耀》游戲匹配算法的義務;三是要求被告向公眾公開《王者榮耀》游戲匹配算法是否具有合理性。
法院認定:
公開匹配算法的技術細節超出消費者知情權合理范圍
消費者的知情權,到底包不包括游戲的匹配算法?針對“原告能否以消費者知情權為由主張被告公開《王者榮耀》游戲的匹配算法”這一點,判決書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消費者的知情權的范圍進行了列舉式的規定,游戲的匹配算法并不屬于上述法律規定的知情權的范圍;另外,游戲的匹配算法本身并不屬于法律保護消費者知情權的服務內容的基礎性信息。
而被告方面,也做了關于算法的多種內容來滿足消費者的知情權。判決書提到,被告已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Bilibili平臺、微博、抖音等公開渠道,以直播、文字、圖片、視頻等形式累計發布多條通知,公開了《王者榮耀》匹配算法的算法類型以及算法中考慮了分路意愿、游戲實力、個人風格等核心影響因素。此外,被告還通過《王者營地》策劃值班、月度討論答疑等互動方式,持續向玩家解釋匹配機制的優化方向及調整內容,并形成長期穩定的溝通機制。上述公開內容已涵蓋匹配算法的核心邏輯及實施目標,符合消費者對游戲服務基礎性信息的知情需求。
王者榮耀首創玩家共建匹配機制
最后,原告雖主張匹配算法深刻影響游戲體驗,但該信息并非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服務內容或商品性能,原告訴求被告進一步公開《王者榮耀》玩家匹配算法中的機制及細節,不屬于法定知情權所涵蓋的內容范疇,因此,原告主張公開匹配算法具體技術細節的訴求,已超出消費者知情權的合理范圍。
法院認定:
匹配機制公開或致算法濫用、破壞公平性
針對“被告是否負有向公眾公開《王者榮耀》游戲匹配算法的義務”這一焦點,孫千和在去年庭審結束接受南都N視頻記者采訪時提到,自己在庭審中列舉了抖音的公開情況,認為《王者榮耀》應當參照抖音的公開程度。
關于這一點,判決書指出,我國對互聯網領域的算法具有一定的監管要求,其中對于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內容推薦算法和涉及勞動者基本權益的算法推薦平臺等,均要求以適當方式公示算法推薦服務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圖和主要運行機制,而對于具有輿論屬性或者社會動員能力的推薦算法則要求向有關部門進行備案。
但《王者榮耀》游戲屬于競技類娛樂產品,并非內容推薦平臺,其既未涉及勞動者的基本權益,亦未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原告主張的其他互聯網企業公開類似算法的情形,與本案無直接關聯性,不能作為判定被告負有公開義務的依據;其次,即便涉案游戲的匹配算法屬于前述文件規定的需要公示的推薦平臺,被告亦已通過各種形式公開了相應匹配機制的核心影響因素及基本原理,并無規定要求被告需公示原告所主張的匹配機制具體因素、權重占比及技術細節。
對于“要求被告向公眾公開《王者榮耀》游戲匹配算法是否具有合理性”這一問題,判決書還提到,匹配算法的公開可能導致算法被濫用。如果玩家匹配算法完全公開,惡意玩家可以研究出系統漏洞,并通過相應的操作來規避匹配算法的匹配結果,從而徹底破壞游戲的公平性,最終導致玩家流失,因此公開游戲匹配算法并不利于游戲產業的健康發展。綜上,要求被告公開《王者榮耀》游戲的匹配算法并不具有合理性。
行業意義:
厘清消費者權益與算法商業秘密的邊界
深圳市法學會數字法學研究會秘書長、北京中銀(深圳)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潘良律師認為,該案判決認定匹配機制的技術細節不屬于消費者知情權范疇,如公開可能會被黑產利用,最終將損害游戲的公平性和廣大玩家的游戲體驗,對于厘清消費者知情權的法律邊界、保護游戲行業健康發展具有標志性意義。
他進一步提到,“法院的裁判確立了權利平衡的清晰邊界:消費者知情權以保護服務的基本知情為限,不及于技術方案與實現細節;企業有權對后者主張保護,防止技術信息被濫用而損害用戶利益。本案判決不僅為游戲行業提供了合規指引,更為如何平衡用戶權益與企業創新、信息公開與技術保護提供了重要的司法樣本。”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副教授石一峰也認為該案具有深遠意義,他提到,“綜合來看,該案的裁判價值,在于為數字時代兩類權利的沖突劃定了清晰邊界。消費者知情權的行使,不能凌駕于企業知識產權保護與技術創新之上,唯有實現‘知情權’和‘知識產權保護’二者動態、理性的平衡,才能既守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也為數字經濟技術創新保留充足的制度空間。”
針對該案核心爭議——玩家能否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為由,要求公開匹配算法的具體影響因素、權重占比及技術細節,游戲匹配算法是否屬于知情權范疇,石一峰進一步表示,消費者知情權并非無限擴張的絕對權利,法律保護消費者知情權的信息范圍應該是商品或服務的普遍性、基礎性的信息。游戲的匹配算法本身不屬于游戲服務內容的基礎性信息。而騰訊已通過官網、多平臺官方賬號、《王者營地》等渠道,已滿足消費者合理知情需求。
“另外判決還確認,案涉匹配算法是企業投入巨額研發成本形成的技術方案,已采取嚴格保密措施,屬于法定商業秘密。強制公開技術細節,不僅會損害企業競爭優勢與創新動力,更易被黑產與惡意玩家濫用,最終破壞游戲公平、損害全體玩家利益,亦會禁錮算法的持續優化迭代。”石一峰強調。
針對如何平衡消費者知情權與算法商業秘密,石一峰提到,他認為核心在于構建“有限透明、分層披露”的規則體系。“企業需以通俗方式披露算法核心原則,暢通用戶溝通與申訴渠道;司法與監管則應堅持分級分類規制,在保障消費者合理權益的同時,為數字產業技術創新留存健康的制度空間。”
來源:南都N視頻 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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