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9日,李榮浩在微博上貼出音著協的回函,說明單依純團隊演出《李白》前沒有向他申請授權,這首歌由他本人創作,版權一直在他手中,單依純去年在《歌手》節目中修改歌詞,加入“如何呢,又能怎”這樣的句子,視頻傳播后引發全網模仿,雖然熱度很高,但無人確認是否得到原作者的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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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大家都沒當回事,畢竟現在翻唱太常見了,很多人覺得改一改、唱一唱沒什么大不了,李榮浩這次卻一點不含糊,直接拿出證據,單依純團隊拖了好幾天才回應,四月初發了道歉信,說沒有親自核對授權流程,愿意賠償,李榮浩那邊沒要錢,只說不要賠償只要尊重,這話聽著輕,分量其實很重,他不是計較錢的事,是擔心以后大家更不把版權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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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里人的反應挺有意思,丁太升之前就說過單依純可能被流量帶偏,現在看來有點準,那英在節目里跟著哼過改編版,當時覺得好玩,現在回頭看有點尷尬,還有人翻出孟子義和李雪琴在綜藝里開玩笑說“李白沒意見嗎”,那時候是當段子講的,現在成了預言,這些細節連起來,其實反映的是整個行業對版權這件事普遍不太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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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鬧大了以后,李榮浩不是唯一發聲的人,LBI利比和幾位做音樂的朋友也接連曬出錄音和合同截圖,提到他們經常遇到歌曲被悄悄翻唱的情況,有些主辦方趕緊修改流程,增加了翻唱授權的核查環節,一些平臺也急忙上線查詢功能,生怕再出問題,有歌迷買了演出票卻遇到活動取消,退票時被扣了500多手續費,心里很憋屈,這些人花錢本來是想享受現場氛圍的,可創作者連自己的基本權利都保不住,這筆賬實在讓人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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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在3月31日發了一篇短文,標題很直接,叫《版權不是道德議題,是法律底線》,文章沒有罵人,也沒有選邊站隊,但把道理講明白了,道歉不能抵消侵權,賠錢也不等于問題就解決了,它指出現實中很多人還認為版權可以商量一下、通融一點,好像能討價還價的買賣一樣,其實并不是這樣,法律寫得清清楚楚,你要用就得先問人家,李榮浩放棄賠償那一段,被不少人反復看,不是因為他大方,而是他讓大家看清了,尊重原創本來就應該是默認的事,不是什么額外恩惠。
再聊聊年輕人這邊,十年前張韶涵他們做宣傳時總強調翻唱要走流程,那時候大家還認真聽這些,現在新一代藝人團隊習慣用流量模板操作,覺得先火了再說,版權條款看都不看,觀眾也更迷糊,看到二次創作就喊致敬,其實很多已經越過邊界,短視頻時代節奏太快,大家都習慣拿來就用,反而忘了這首歌能傳開,首先得有人愿意寫、敢于寫、能夠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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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依純這次確實疏忽了,但問題不全是她一個人的事,她后面還有導演、編曲、法務和經紀這些人,整個團隊都沒把好關,這說明他們不是不知道規定,只是覺得“應該沒事”,可法律不看感覺,只看事實,李榮浩堅持追究這件事,表面是為了這首歌,其實是在堵一個越來越大的漏洞。
有人覺得這是小題大做,但你想一想,如果今天隨便改一首歌不用問過別人,明天說不定整段旋律都能被直接借用,創作這個行業最怕的不是沒有人去寫東西,而是寫了以后沒有人承認是你的作品,現在這根弦還繃著,總比斷了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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